交易简介: 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合计不超过16,700,562股(含本数)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589.37万元(含49,589.37万元)。
20210721: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收到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集团”)出具的《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6,700,562.00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总体方案,同意中国信科集团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25.53%。
20210806:股东大会通过
20210902: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29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20210922:签署补充协议,理工光科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16,700,562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其中,中国信科集团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部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25.53%,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40.00%。如理工光科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司将在审核问询函回复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20211020:2021年10月18日,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公司本次发行预案进行了修订。
20211026:2021年10月25日,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本次发行预案进行了修订。
20211112: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0211118:根据贵所于2021年9月1日出具的《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29号),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或“理工光科”)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进行回复。
2021122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7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