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388.94万元(含本数),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80,002,000股(含本数)。2020年7月17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万融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融”)、深圳市百砻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百砻”)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合同》”),深圳万融拟以现金方式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本数),深圳百砻拟以现金方式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本数)。
20200804:股东大会通过。
20200924: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579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01102: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23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落实并逐项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20201125: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
20201217:披露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20210104:根据贵所于2020年12月28日出具的《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37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讯股份”、“公司”、“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20210114: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20210219: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7号),批复内容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0210601:2021年5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785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5月27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14名认购人缴付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伍亿零肆佰贰拾伍万贰仟陆佰零陆元整(504,252,606.00元)。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20210610:2021年6月2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44,001,1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