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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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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 增发A股 | 2022-06-30 | 1.95亿 | 2022-06-30 | 1.97亿 | 0% |
2021-04-21 | 增发A股 | 2021-04-30 | 5.24亿 | 2022-06-30 | 3.06亿 | 43.1% |
2018-11-12 | 增发A股 | 2018-11-15 | 1.72亿 | - | - | - |
2017-04-12 | 首发A股 | 2017-04-20 | 2.19亿 | 2019-09-30 | 0.00 | 90.94% |
公告日期:2024-02-01 | 交易金额:11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西三吨锂业有限公司7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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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贺州信立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若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关联方合计持有的江西三吨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吨锂业”或“标的公司”)73%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吨锂业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公告日期:2022-08-05 | 交易金额:2697.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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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毛松,王军等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为充分调动公司及个旧圣比和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优化个旧圣比和经营管理架构,提升其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及个旧圣比和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个旧圣比和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及个旧圣比和的部分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前述激励对象将通过持有云南和必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持股平台”,该合伙企业名称为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相应份额间接持有个旧圣比和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次股权激励。公司放弃对个旧圣比和本次激励增发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
公告日期:2021-09-06 | 交易金额:15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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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北京圣比和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50万元收购北京圣比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圣比和”)持有的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个旧圣比和”或“标的公司”)5%的股权。同日,公司与北京圣比和签署了《关于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个旧圣比和54.5008%的股权,个旧圣比和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
公告日期:2021-05-2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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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4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张魁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魁先生的《告知函》,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张魁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861.23万股)给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4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产品”),并与该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私募基金产品由陈玩珠女士持有100%份额,陈玩珠女士系张魁先生的配偶,与张魁先生系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系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
公告日期:2020-10-23 | 交易金额:1127.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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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罗佑飞,熊红波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科技”)以自有资金1,127万元收购罗佑飞、熊红波合计持有的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江飞尔”)100%股权。 |
公告日期:2020-06-22 | 交易金额:2.76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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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刘郁,张魁,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频三”或“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郁女士、张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信泰富”)、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智业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业恒”)于2020年5月15日与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产投公司”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述股东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020,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3%,以8.1225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高新产投公司。 |
公告日期:2020-05-29 | 交易金额:12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惠州格仕乐散热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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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深圳市格仕乐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惠州格仕乐散热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的议案》。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0万元收购深圳市格仕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深圳格仕乐”)持有的惠州格仕乐散热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格仕乐”)2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公司于2018年1月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惠州超频三与深圳格仕乐、唐勇军共同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设立惠州格仕乐,其中惠州超频三持股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2018年11月,惠州超频三将其所持惠州格仕乐5%的股权转让给唐勇军,转让后惠州超频三持股34%。本次交易完成后,惠州超频三将持有惠州格仕乐54%股权,惠州格仕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公告日期:2020-04-29 | 交易金额:228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范围内土地面积约为5,472.3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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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最终价格以招拍挂确定的价格为准)的价格,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范围内,土地面积约为5,472.3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最终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以作为公司未来扩建或新建项目储备用地,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
公告日期:2018-11-12 | 交易金额:1.7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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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黄海燕,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黄海燕、陈书洁、赢海投资3位股东合计持有的炯达能源49%股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依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亚超资产评估出具的北京亚超评报字(2018)第A124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炯达能源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5,496.14万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炯达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作价35,000.00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炯达能源49%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7,15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8-07-24 | 交易金额:9456.38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49.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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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8年5月31日,公司与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锡业集团”或“甲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通过云南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云交所”)产权交易平台公开竞价,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锡业集团持有的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圣比和实业”)49.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7-09-27 | 交易金额:1.27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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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黄海燕,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2017年9月11日,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以自筹资金127,500,000元收购黄海燕、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赢海投资”)持有的炯达能源51%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21-05-28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2.00 % |
出让方:张魁 | 交易标的: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4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0-06-22 | 交易金额:27633.03 万元 | 转让比例:9.53 % |
出让方:刘郁,张魁,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 | 交易标的: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目前该意向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
公告日期:2024-05-1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4年度预计公司向子公司新增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含担保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部分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同时,公司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有偿担保,并拟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分别按照年化0.5%-1.5%的担保费率收取担保费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有效期、担保费率、收取方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4051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4-2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包含但不限于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可转授权子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上述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贴、信用证、保函、票据质押融资、黄金租赁、并购贷、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
公告日期:2024-03-25 | 交易金额:7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3年度预计公司向子公司新增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含担保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因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同时,为支持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发展,保障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因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有偿担保,并拟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分别按照年化0.5%-1.5%的担保费率收取担保费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有效期、担保费率、收取方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30517:股东大会通过 20230828:近日,全资子公司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续签了《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公司与南京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30918:近日,公司收到了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40325:近日,公司收到了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
公告日期:2024-02-01 | 交易金额:11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贺州信立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若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关联方合计持有的江西三吨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吨锂业”或“标的公司”)73%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吨锂业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公告日期:2023-07-26 | 交易金额:9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包含但不限于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可转授权子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上述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贴、信用证、保函、票据质押融资、黄金租赁、并购贷、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0230517:股东大会通过 20230726:近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金额为32,000万元。同时,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分别与平安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公司、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分别与平安银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 |
公告日期:2023-03-08 | 交易金额: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包含但不限于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可转授权子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上述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贴、信用证、保函、票据质押融资、黄金租赁、并购贷、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 20220408:股东大会通过 20220523:近日,公司与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担保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深圳担保公司委托交通银行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就上述融资事项签署了《保证合同》 20220920: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发回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签署的保证合同简称为“合同1”)、《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签署的保证合同简称为“合同2”) 20221223:近日,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签署了《售后回租赁合同》《所有权转让协议》,公司将自有的一批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远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融资期限为24个月。杜建军先生及刘郁女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分别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与远东租赁签署了《保证函》或《保证合同》 20230118:近日,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及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公司”)分别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贷款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以有权处分的两项知识产权为上述贷款向高新投贷款公司提供了质押担保,并签署了质押合同。 20230222: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金额为5,000万元。同时,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就上述事项分别与北京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30308:近日,公司收到了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分别签署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均简称为“保证书”)。 |
公告日期:2023-01-06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2022年4月8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0221027:2022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同意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条件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近日,惠州超频三作为保证人与中信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20230106: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发回的《保证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分别签署的保证合同均简称为“合同”)。 |
公告日期:2022-12-20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同时,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就上述事项分别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现将上述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
公告日期:2022-08-0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毛松,王军 | 交易方式:放弃优先认购权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充分调动公司及个旧圣比和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优化个旧圣比和经营管理架构,提升其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及个旧圣比和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个旧圣比和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及个旧圣比和的部分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前述激励对象将通过持有云南和必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持股平台”,该合伙企业名称为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相应份额间接持有个旧圣比和股权的方式参与本次股权激励。公司放弃对个旧圣比和本次激励增发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
公告日期:2022-04-11 | 交易金额:6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包含但不限于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可转授权子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上述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质押融资、黄金租赁、并购贷、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0220111: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控股子公司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个旧圣比和”)与上海爱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租赁”)签署了《回租赁合同》,将公司、个旧圣比和自有的一批资产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爱建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融资期限为24个月。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与爱建租赁分别签署了《保证书》。 20220411: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分别签署的保证合同均简称为“合同1”)、《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由超频三、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分别签署的抵押合同均简称为“合同2”) |
公告日期:2021-11-24 | 交易金额: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1年度预计公司向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具体如下:同意公司向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被担保方包括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炯达能源”)、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科技”)、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光电”)、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产业”)、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超频三”)。实际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子公司因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金融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0210521:股东大会通过 20211124: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签署了《售后回租赁合同》,将其自有的一批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远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融资期限为24个月。 |
公告日期:2021-10-11 | 交易金额:524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0年6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圣比和提供的人民币5,240万元财务资助予以展期,展期至2021年06月27日,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20200720:股东大会通过。近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圣比和偿还公司代为清偿其所欠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5,240万元债务事项签署《协议书》。 202107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圣比和因自身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尚未向公司偿还上述5,240万元财务资助的本金及余息。 20210824: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个旧圣比和后续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代偿个旧圣比和的5,240万元的债务予以展期,展期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20210910:股东大会通过 20211011:近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上述5,240万元的债务展期事项签署《协议书》 |
公告日期:2021-09-30 | 交易金额:4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鉴于公司部分银行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为保持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20,000万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银行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0210115:股东大会通过 20210317:近日,公司与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600万元。同时,杜建军先生及刘郁女士就以上借款与中小担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担增信”)就以上借款与中小担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以部分知识产权质押并与中小担签署了《质押担保合同》。 20210322: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光大银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分别签署的保证合同均简称为“合同”)。 20210330:近日,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签署了《售后回租赁合同》、《所有权转让协议》,公司将自有的一批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远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991.42万元,融资期限为24个月。杜建军先生及刘郁女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分别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与远东租赁分别签署了《保证函》或《保证合同》。 20210930: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同时,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及惠州超频三分别与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中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签署的保证合同简称为“合同1”,由惠州超频三作为保证人签署的保证合同简称为“合同2”。 |
公告日期:2021-02-08 | 交易金额:16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科技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公司”)拟与关联方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产投公司”)、非关联方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益阳城投”)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益阳超频三自强计算机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益阳合资公司”),益阳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研究公司出资比例80%,高新产投公司出资比例10%,益阳城投出资比例10%。 20210202:公司于近日收到研究公司通知,研究公司已就本次对外投资与高新产投公司、益阳城投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合作协议》的内容与公司于2021年0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之“五、拟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一)”一致。 20210208:近日,益阳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由益阳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公告日期:2020-12-30 | 交易金额: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包含但不限于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可转授权子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上述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质押融资、黄金租赁、并购贷、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0200422:股东大会通过 20200824:近日,公司收到了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发回的《保证合同》。 20200930:近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银行”)签署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合计3,500万元。同时,杜建军先生及刘郁女士就以上部分借款与国开银行签署了《国家开发银行保证合同》;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保”)分别就以上部分借款与国开银行签署了《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资金贷款保证合同》;杜建军先生及刘郁女士分别就高新投、中小担保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并分别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现将以上保证合同及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20201223: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平安银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分别签署的保证合同均简称为“合同1”)、《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由超频三、惠州超频三作为抵押人分别签署的抵押合同均简称为“合同2”)。 20201230:近日,公司收到了由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岗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签署发回的《授信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共同签署,简称“合同”)。 |
公告日期:2020-09-25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刘郁,张魁 | 交易方式:提供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郁女士、张魁先生拟向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最终利息支出以实际借款金额及时间为计算标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及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20200228:股东大会通过 20200925:近日,刘郁女士与公司签署了《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刘郁女士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
公告日期:2020-08-14 | 交易金额:16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银行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20200720:股东大会通过 20200814: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及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分别签署的保证合同均简称为“合同”)。 |
公告日期:2020-05-25 | 交易金额:46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鉴于公司部分银行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为保持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银行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0191115:股东大会通过 20200309: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光大银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分别签署的保证合同简称为“合同”)。 20200515: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华夏银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及刘郁女士、惠州超频三作为保证人分别签署的保证合同均简称为“合同”)。 20200525:近日,公司收到了由中信银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及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分别签署的保证合同均简称为“合同”)。 |
公告日期:2020-05-19 | 交易金额:1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及融资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深圳市龙岗区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岗金通”)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他银行或融资机构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或融资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银行或融资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0200228:股东大会通过 20200429:近日,公司收到了由龙岗金通签署发回的《保证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共同签署的保证合同简称为“合同”) 20200519: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工商银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惠州超频三作为保证人分别签署的保证合同均简称为“合同1”)、《最高额抵押合同》(由超频三、惠州超频三作为抵押人分别签署的抵押合同均简称为“合同2”)。 |
公告日期:2020-03-04 | 交易金额: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农村商业银行”)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及其他融资机构合计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0190517:股东大会通过 20190618: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兴业银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分别签署的保证合同均简称为“合同”)。 20190716: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华夏银行签署发回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共同签署的保证合同简称为“合同”)。 20191106:近日,公司与远东租赁签署了《售后回租赁合同》、《所有权转让协议》,公司将自有的一批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远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融资期限为24个月。杜建军先生及刘郁女士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与远东租赁分别签署了《保证函》。 20191217: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农村商业银行签署发回的《授信合同》。 20200304:近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银行”)签署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合计1,000万元。同时,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以上借款与国开银行签署了《人民币资金贷款保证合同》;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就中小担保提供的以上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并签署了《保证反担保合同》。 |
公告日期:2019-10-31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拟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实际融资租赁合同为准,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及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惠州超频三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海通恒信与公司及部分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海通恒信与惠州超频三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0190926:股东大会通过 20191031:近日,惠州超频三与海通恒信签署了《融资回租合同》,将其自有的一批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700万元,融资期限为24个月。公司、杜建军先生及刘郁女士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与海通恒信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 |
公告日期:2019-08-15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超频三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强热传”)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凯强热传实际与国开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凯强热传实际经营需求以国开银行与凯强热传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超频三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凯强热传向国开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同意为凯强热传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有偿担保,并按照一定费率收取担保费。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凯强热传经营发展,根据上述贷款担保方高新投的要求,超频三及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共同为控股子公司凯强热传就上述贷款/授信事宜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担保事项以上述主体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国开银行与凯强热传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0190628:股东大会通过 20190815:近日,凯强热传与国开银行签署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合计2,000万元。同时;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及高新投就以上借款分别与国开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杜建军先生及刘郁女士就高新投提供的以上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并分别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 |
公告日期:2019-07-04 | 交易金额:524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由于圣比和2019年拟在云南红河州蒙自经济开发区新建5,000吨正极材料的生产线(已于2019年2月15日与经开区政府签署了相关协议),新建此生产线预计需要投入较多资金,且根据圣比和日常经营现金流情况,短期内圣比和偿还此笔代偿债务确有困难。为支持圣比和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与圣比和签署正式的《借款协议》,为其提供人民币5,240万元的财务资助,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其他协议条款不变。 20190628:股东大会通过 20190704:近日,双方共同协商就公司代为清偿圣比和所欠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锡业控股”)的5,240万元债务的偿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
公告日期:2019-01-11 | 交易金额:21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分别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8,000万元、8,8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银行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0181128:股东大会通过 20190111: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光大银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分别签署的保证合同均简称为“合同”) |
公告日期:2018-12-19 | 交易金额:2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分别申请人民币1亿元、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银行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0180914:股东大会通过 20180925:近日,公司、黄海燕女士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作为保证人签署的保证合同简称为“合同1”,由黄海燕女士作为保证人签署的保证合同简称为“合同2”) 20181219:近日,公司收到了由中信银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分别签署的保证合同均简称为“合同”)。 |
公告日期:2018-11-12 | 交易金额:14920.5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黄海燕、陈书洁、赢海投资3位股东合计持有的炯达能源49%股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依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亚超资产评估出具的北京亚超评报字(2018)第A124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炯达能源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5,496.14万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炯达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作价35,000.00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炯达能源49%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7,15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8-09-14 | 交易金额:2059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黄海燕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炯达能源”)为满足经营发展所需,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人民币7,59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余不超过1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炯达能源将根据后续资金安排确定申请银行,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5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炯达能源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炯达能源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及炯达能源法定代表人、股东黄海燕女士共同为炯达能源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对炯达能源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含),黄海燕女士对炯达能源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59亿元(含)。公司及黄海燕女士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20180914: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8-06-26 | 交易金额:7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杜建军,刘郁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拟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一事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为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故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171220:近日,公司收到了由中国银行签署发回的《保证合同》【其中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签署的合同简称为“合同”】 2018032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0626: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兴业银行、华夏银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签署的保证合同均简称为“合同1”)、《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签署的保证合同均简称为“合同2”)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5-23 | 原始质押股数:28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2-08至 2024-11-22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4年02月08日将其持有的284.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延期至2024-05-22。质押延期至2024-11-22。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5-23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2-02至 2024-11-22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4年02月02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延期至2024-05-22。质押延期至2024-11-22。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5-23 | 原始质押股数:29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2-05至 2024-11-22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4年02月05日将其持有的29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延期至2024-05-22。质押延期至2024-11-22。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5-23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1-30至 2024-11-22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4年01月30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延期至2024-05-22。质押延期至2024-11-22。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5-23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1-31至 2024-11-22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4年01月31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延期至2024-05-22。质押延期至2024-11-22。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5-23 | 原始质押股数:1161.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2-23至 2024-11-22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3年02月23日将其持有的1161.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延期至2024-05-22。质押延期至2024-11-22。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2-08 | 原始质押股数:3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2-07至 2024-09-07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4年02月07日将其持有的3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2-06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2-02至 2024-09-07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4年02月02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2-06 | 原始质押股数:21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2-05至 2024-09-07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4年02月05日将其持有的21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3-11-07 | 原始质押股数:29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11-07至 2024-11-05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2年11月07日将其持有的293.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延期至2024-11-05。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1-08 | 本次解押股数:293.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1-05 |
解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4年01月05日将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93.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3-11-07 | 原始质押股数:5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11-06至 2024-11-05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3年11月06日将其持有的52.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1-08 | 本次解押股数:5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1-05 |
解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4年01月05日将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2.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3-11-03 | 原始质押股数:3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11-03至 2024-11-01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2年11月03日将其持有的33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期至2024年11月1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2-08 | 本次解押股数:33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2-07 |
解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4年02月07日将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3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3-11-03 | 原始质押股数:3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11-02至 2024-11-01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3年11月02日将其持有的36.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2-08 | 本次解押股数:3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2-07 |
解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4年02月07日将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6.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3-11-03 | 原始质押股数:41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11-01至 2024-10-30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2年11月01日将其持有的41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期至2024年10月30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1-08 | 本次解押股数:41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1-05 |
解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4年01月05日将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1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3-11-03 | 原始质押股数:2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10-30至 2024-10-30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3年10月30日将其持有的24.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1-08 | 本次解押股数:2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1-05 |
解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4年01月05日将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4.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9-11 | 原始质押股数:261.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9-08至 2024-09-07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3年09月08日将其持有的261.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9-11 | 原始质押股数:88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9-09至 2024-09-07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2年09月09日将其持有的884.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延期至2024-09-07。 |
质押公告日期:2022-11-11 | 原始质押股数:92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5-13至 2023-05-11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0年05月13日将其持有的923.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到2022年5月13日,延期到2022-05-13。延期至2023-05-11。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2-27 | 本次解押股数:14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2-24 |
解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3年02月24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48.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2-11-11 | 原始质押股数:1381.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5-19至 2023-05-11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0年05月19日将其持有的1381.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到2022-05-13。延期至2023-05-11。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2-27 | 本次解押股数:1073.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2-24 |
解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3年02月24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73.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2-21 | 原始质押股数:149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12-18至 -- |
出质人: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将其持有的149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12-21 | 本次解押股数:518.7996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12-17 |
解押相关说明:
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18.7996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5-11 | 原始质押股数:8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5-07至 -- |
出质人:张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张魁于2020年05月07日将其持有的8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1-09 | 本次解押股数:127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1-06 |
解押相关说明:
张魁于2020年11月06日将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27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8-07 | 原始质押股数: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8-06至 -- |
出质人:张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张魁于2019年08月06日将其持有的9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7-23 | 本次解押股数:13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7-22 |
解押相关说明:
张魁于2020年07月22日将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3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6-13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6-05至 -- |
出质人:黄晓娴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黄晓娴于2019年06月05日将其持有的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9-11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9-10 |
解押相关说明:
黄晓娴于2019年09月10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6-13 | 原始质押股数:172.2223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6-10至 -- |
出质人:黄晓娴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黄晓娴于2019年06月10日将其持有的172.2223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9-11 | 本次解押股数:172.2223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9-10 |
解押相关说明:
黄晓娴于2019年09月10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72.2223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6-13 | 原始质押股数:2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12至 -- |
出质人:黄晓娴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黄晓娴于2018年06月12日将其持有的26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6-13 | 本次解押股数:2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6-11 |
解押相关说明:
黄晓娴于2019年06月11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6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4-25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4-24至 --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19年04月24日将其持有的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7-31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7-30 |
解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0年07月30日将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6-19 | 原始质押股数:1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14至 -- |
出质人:黄晓娴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黄晓娴于2018年06月14日将其持有的13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6-19 | 原始质押股数:6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14至 -- |
出质人:黄晓娴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黄晓娴于2018年06月14日将其持有的67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6-13 | 原始质押股数:61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12至 -- |
出质人:黄晓娴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黄晓娴于2018年06月12日将其持有的61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3-08 | 本次解押股数:260.01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3-07 |
解押相关说明:
黄晓娴于2019年03月07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60.01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2-08 | 原始质押股数:10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2-07至 -- |
出质人:黄晓娴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黄晓娴于2018年02月07日将其持有的10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6-19 | 本次解押股数:189.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6-15 |
解押相关说明:
黄晓娴于2018年06月15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89.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19 | 原始质押股数:15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18至 -- |
出质人:李光耀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李光耀于2017年10月18日将其持有的15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08 | 原始质押股数:17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9-07至 -- |
出质人:张正华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张正华于2017年09月07日将其持有的172.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08 | 原始质押股数:17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9-07至 -- |
出质人:李光耀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李光耀于2017年09月07日将其持有的172.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04 | 原始质押股数:137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9-01至 -- |
出质人:刘郁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17年09月01日将其持有的137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5-21 | 本次解押股数:1856.25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5-20 |
解押相关说明:
刘郁于2020年05月20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856.25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16 | 原始质押股数:65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15至 -- |
出质人:黄晓娴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黄晓娴于2017年06月15日将其持有的654.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6-19 | 本次解押股数:1177.2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6-13 |
解押相关说明:
黄晓娴于2018年06月13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177.2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15 | 原始质押股数:48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14至 -- |
出质人: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7年06月14日将其持有的486.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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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6-14 | 本次解押股数:874.8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6-13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06月13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74.8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近2年内上市公司无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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