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股自上市以来累计增发 2 次,其中成功 1 次,失败 0 次,进行中 1 次,累计实际募资净额为 1.40亿 元。
方案进度:
股东大会通过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 预案发行价格:
-- |
发审委公告日:-- |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6800.00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5-05-06 |
| 预案募资金额:
10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5-04-18 |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 实际发行价格:16.13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21-06-18 |
| 实际发行数量:900.00万股 |
发行新股日:2021-06-24 |
| 实际募资净额:1.40亿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20-12-08 |
| 预案发行价格:
16.13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20-09-17 |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916.46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0-05-08 |
| 预案募资金额:
1.48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0-04-15 |
| 增发股票的程序: |
|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
|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
|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
|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证监会审核; |
| 5、上市公司自证监会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
| 发行对象: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 定价方式: |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息:P1=P0-D;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 用途说明: |
| 1、车载镜头扩产项目;2、汽车光学部件扩产项目;3、东莞市宇承科技有限公司多元化应用光学项目;4、玻璃非球面镜片扩产项目;5、补充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