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以下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1.江苏绿叶锅炉有限公司为公司自2014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0日期间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丹阳支行”)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股东、董事陈建平持有江苏绿叶锅炉有限公司51%的股份,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监事陈杰持有江苏绿叶锅炉有限公司49%的股份,陈建平与陈杰为父子关系。本交易标的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2.江苏绿叶锅炉有限公司为公司自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向农行丹阳支行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0万元。公司股东、董事陈建平持有江苏绿叶锅炉有限公司51%的股份,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监事陈杰持有江苏绿叶锅炉有限公司49%的股份,陈建平与陈杰为父子关系。本交易标的为人民币7,5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3.江苏绿叶锅炉有限公司为公司自2015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16日期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丹阳支行”)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股东、董事陈建平持有江苏绿叶锅炉有限公司51%的股份,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监事陈杰持有江苏绿叶锅炉有限公司49%的股份,陈建平与陈杰为父子关系。本交易标的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4.江苏绿叶锅炉有限公司为公司自2012年11月25日至2017年11月24日期间向建行丹阳支行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100.00万元。公司股东、董事陈建平持有江苏绿叶锅炉有限公司51%的股份,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监事陈杰持有江苏绿叶锅炉有限公司49%的股份,陈建平与陈杰为父子关系。本交易标的为人民币14,1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5.江苏绿叶锅炉有限公司、陈建平、陈杰、万金宜、万柏方、袁锁军为公司自2014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向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河支行(以下简称“丹阳农商行”)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公司股东、董事陈建平持有江苏绿叶锅炉有限公司51%的股份,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监事陈杰持有江苏绿叶锅炉有限公司49%的股份,陈建平与陈杰为父子关系;公司股东万金宜为公司股东、董事万柏方之父,公司监事薛庆平为万柏方姐夫,袁锁军为公司股东、董事。本交易标的为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6.万柏方、李桃芬夫妇,万金宜、汤腊梅夫妇为公司自2012年12月28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行”)所借1.5亿元长期借款提供担保。公司股东万金宜为公司股东、董事万柏方之父,薛庆平为万柏方姐夫。本交易标的为人民币1.5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20150910:股东大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