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24-10-14 | 增发A股 | 2024-11-04 | 8.64亿 | - | - | - |
| 2021-07-02 | 首发A股 | 2021-07-12 | 5.04亿 | 2021-12-31 | 50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06-1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4.7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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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上海众复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众瑞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金立国 | ||
| 卖方:上海众慧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众志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概述: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众慧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慧达”)、上海众志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志达”)分别出具的《关于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因众慧达、众志达解散清算,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各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成,并已取得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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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12-28 | 交易金额:3.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苏州怡合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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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苏州怡合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怡合达”)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苏州怡合达增资人民币3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怡合达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苏州怡合达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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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6-1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4.72 % |
| 出让方:上海众慧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众志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标的: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上海众复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众瑞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金立国 | ||
| 交易影响:本次非交易过户前,众慧达、众志达已严格履行了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本次非交易过户后,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上述合伙企业所持有股份的全体股东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具体如下: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承诺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2、本企业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