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肤

详细情况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江西省
英文名称:Ganzhou Yihao New Materials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电子 — 元件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yihaonm.com
主营业务: 从事电子电路铜箔及其下游铝基覆铜板、PCB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产品名称: 电子电路铜箔 、铝基覆铜板 、PCB
控股股东: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2.49%)
实际控制人: 张剑萌、张信宸 (持有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6.44、9.59%)
最终控制人: 张剑萌、张信宸 (持有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6.44、9.59%)
董事长: 张剑萌 董  秘: 刘磊 法人代表: 张剑萌
总 经 理: 张剑萌 注册资金: 1.69亿元 员工人数: 933
电  话: 86-0797-8339625 传  真: 86-0797-8334198 邮 编: 341000
办公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
公司简介: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电路铜箔及其下游铝基覆铜板、PCB 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有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PCB。2020年公司电子电路铜箔产量在全国内资控股企业中排名第六,在国内PCB用电子电路铜箔的市场占有率居于行业前列,公司曾先后被授予市级优秀企业、成长型企业奖、企业技术创新奖等荣誉或奖项,并与江西理工大学建立了全面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张剑萌 董事长,董事
667.8万
8874万(估)
2 曾小娥 董事
0
--
3 张信宸 董事
0
--
4 罗申 董事
0
--
5 谢林海 独立董事
0
--
6 冷大光 独立董事
0
--

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3-10-22 发行数量:4226.67万股 发行价格:23.88元
上市日期:2022-09-28 发行市盈率:26.2600倍 预计募资:7.46亿元
首日开盘价:23.60元 发行中签率 0.02% 实际募资:10.09亿元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为逸豪有限,成立于2003年10月22日。
  2003年9月,逸豪置业与王惠玲签订《中外合资企业赣州鸿晟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及《中外合资企业赣州鸿晟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合资设立“赣州鸿晟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注册资本为6,180万元,其中逸豪置业以实物出资950万元、王惠玲以现汇出资5,230万元。
  2003年10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向逸豪有限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赣(赣)外资字[2003]121号)。
  2003年10月,赣州...查看全部▼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为逸豪有限,成立于2003年10月22日。
  2003年9月,逸豪置业与王惠玲签订《中外合资企业赣州鸿晟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及《中外合资企业赣州鸿晟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合资设立“赣州鸿晟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注册资本为6,180万元,其中逸豪置业以实物出资950万元、王惠玲以现汇出资5,230万元。
  2003年10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向逸豪有限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赣(赣)外资字[2003]121号)。
  2003年10月,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公司设立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赣州中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逸豪有限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逸豪有限设立时股东均为货币出资。
  逸豪有限设立时原始股东逸豪置业以货币出资950万元,该出资方式与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复及经核准的合同、章程规定的实物出资方式不符。就该等出资问题,逸豪有限当时的股东已书面确认对上述出资方式变更予以认可且不存在潜在纠纷;赣州市章贡区商务局已出具《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说明》,对上述出资方式变更予以认可,并确认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影响发行人已取得的批复、证书的效力,不会因此对公司、其原股东或现股东作出任何形式的处罚。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上述出资瑕疵,不影响发行人已取得的批复、证书的效力,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逸豪新材成立于2018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为25,700.00万元,由逸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8年11月,逸豪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逸豪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1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基础,折为股本总额25,700.00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同日,逸豪有限全体股东签订了《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8年12月,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赣州逸豪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等整体变更相关议案。
  2018年12月,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19年2月,公司办理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并取得了赣州市商务局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赣(赣)商务外资备20190000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整体变更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截至股改基准日2018年7月31日的净资产调整为26,517.34万元,调整后折合股本仍为25,700.00万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因折股溢价产生的资本公积调减3,380.43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上述调整进行了确认。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7月31日净资产调减事项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验资专项复核》,天职国际认为:“截至2018年7月31日,股改基准日净资产调整后为26,517.34万元,调整后公司的净资产虽然低于原整体变更时的全体股东用于出资的净资产,但高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股本。公司股改基准日净资产调整不影响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股本的实收到位,对发行人整体改制未产生实质影响,不影响股份公司设立的有效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不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18年7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2018年5月,逸豪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19,880.00万元增加至21,090.14万元,新增1,210.14万元注册资本由中国香港逸源以股利认缴。
  2018年7月,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逸豪有限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18年8月,逸豪有限办理了本次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并取得了赣州市商务局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赣(赣)商务外资备20180005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中国香港逸源以股利认缴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2018年12月,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逸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5,700.00万元。
  3、2019年1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2018年12月,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注册资本由25,700.00万元增加至31,889.09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1.16元/股,逸豪集团、张剑萌分别以货币出资5,000万元、2,200万元认购。
  2019年1月,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19年2月,公司办理了本次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并取得了赣州市商务局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赣(赣)商务外资备20190000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4、2019年12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2019年12月,公司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注册资本由31,889.09万元增加至35,875.23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2.51元/股,新增股份由逸源基金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认购。
  2019年12月,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19年12月,公司办理了本次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并取得了赣州市商务局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赣(赣)商务外资备201900029)。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019年12月,逸源基金与原股东逸豪集团、中国香港逸源、张剑萌及发行人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并与原股东逸豪集团、中国香港逸源、张剑萌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逸源基金投资发行人及投资后的权利保障等进行了约定,涉及业绩承诺与补偿、股权回购、投资者特别保护权利等事项;相关方分别于2020年6月、2021年5月、2021年10月以书面协议的形式对前述对赌协议进行了调整。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非上述对赌协议当事人,该对赌协议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不与发行人上市后的市值挂钩,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对赌协议的有效条款属于按照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相关要求可以不予清理的情形。
  5、2020年11月,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2020年9月,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以现有总股数35,875.23万股为基数,对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同比例减资。减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875.2255万元减少至12,680.00万元,每股面值仍为1.00元,注册资本由35,875.2255万元减少至12,680.00万元,全体股东进行同比例减资,减少的股本(注册资本)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9月,公司在《经济晚报》(国内统一刊号:CN36-0018)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2020年11月,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20年11月,公司办理了本次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并取得了赣州市章贡区商务局出具的《外商投资(公司/合伙企业)变更报告回执》(编号:IR202011100294MIM)。
  天职国际对本次注册资本减少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022年6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8号”文批复,逸豪新材首次公开发行42,266,66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23.88元,其中,向国信证券逸豪新材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战略配售1,612,227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956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逸豪新材”,股票代码“301176”,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69,066,667.00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