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诚达有限的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为浙江嘉善诚达药化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5日,系自然人葛建利、黄洪林、郑土才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葛建利,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丁胺卡那霉素原料生产销售。根据嘉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善审事验〔1999〕第072号),截至1999年3月22日,诚达有限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足额缴纳。
1999年3月25日,诚达有限依法进行了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了浙江省嘉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330421110339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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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诚达有限的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为浙江嘉善诚达药化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5日,系自然人葛建利、黄洪林、郑土才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葛建利,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丁胺卡那霉素原料生产销售。根据嘉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善审事验〔1999〕第072号),截至1999年3月22日,诚达有限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足额缴纳。
1999年3月25日,诚达有限依法进行了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了浙江省嘉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330421110339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2009年7月28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诚达有限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沪众会字〔2009〕第3679号),经审计,截至2009年6月30日,诚达有限净资产为72,336,501.57元。
2009年7月30日,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诚达有限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银信汇业评报字〔2009〕B1172号),截至2009年6月30日,诚达有限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1,728.17万元。
2009年8月2日,诚达有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2009年9月30日,浙江省商务厅出具了《关于浙江嘉善诚达药化有限公司增资并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商务外资函〔2009〕183号),同意诚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浙府资字〔2006〕00680号)。
200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诚达有限截至200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72,336,501.57元为基数,按照1.4467:1的比例折合股本总额5,000万股,差额22,336,501.57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整体变更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沪众会字〔2009〕第3988号)。
2009年12月9日,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注册号为33040040000596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2017年4月,股权转让
2017年3月31日,李强与卢瑾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李强将其持有的1,169.625万股公司股份以1,169.625万元转让给卢瑾,每股价格为1.00元。
2017年4月13日,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嘉善经开外资备201700026号),对于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备案。
(二)2017年4月,股权转让
2017年3月31日,卢瑾与葛建利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卢瑾将其持有的1,169.625万股公司股份以1,169.625万元转让给葛建利,每股价格为1.00元。
2017年4月21日,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嘉善经开外资备201700030号),对于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备案。
(三)2017年5月,股权转让
2017年3月31日,葛建利、大有化工、九恒投资分别与汇达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葛建利将其持有的263.04万股公司股份以1,578.24万元转让给汇达投资,每股价格为6.00元;大有化工将其持有的66.96万股公司股份以401.76万元转让给汇达投资,每股价格6.00元;九恒投资将其持有的50.00万股公司股份以300.00万元转让给汇达投资,每股价格为6.00元。
2017年5月16日,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嘉善经开外资备201700038号),对于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备案。
(四)2017年8月,增资(注册资本由6,550.00万元增至6,768.00万元)
2017年6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550.00万元增加至6,768.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18.00万元由诚合善达以每股8.70元的价格认缴。
2017年7月24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增资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17〕第5606号)。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4199935)。
2017年9月22日,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嘉善经开外资备201700078号),对于本次增资事宜予以备案。
(五)2019年12月,股权激励
经2019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1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根据股权激励方案的规定,由公司回购原股东大有化工和诺艾尔生物持有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
2019年7月12日,公司与大有化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大有化工将其持有发行人的72.54万股股份以435.24万元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6元。同日,公司与诺艾尔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诺艾尔生物将其持有发行人的300万股的股份以1,800.00万元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6元。
2019年11月27日,公司与嘉善和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其回购的164.50万股股份以822.50万元转让给嘉善和诚,转让价格为每股5元;同日,公司与嘉善汇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其回购的208.04万股股份以1,040.20万元转让给嘉善汇诚,转让价格为每股5.00元。
上述事项已于2019年11月21日、2019年12月3日经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嘉善经开外资备201900063号、嘉善经开外资备201900067号)予以备案。
2019年12月20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并实施股权激励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19〕第7763号)。
(六)2019年12月,增资(注册资本由6,768.00万元增至7,252.2105万元)
2019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768.00万元增加至7,252.210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84.2105万元由嘉兴麦尔特、上海富久荣按9.50元/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其中嘉兴麦尔特认购2,736,842股,认购金额25,999,999.00元,上海富久荣认购2,105,263股,认购金额19,999,998.50元。
2019年12月19日,公司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4199935)。
2019年12月20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增资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19〕第7763号)。
2019年12月27日,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嘉善经开外资备201900084号),对于本次增资事宜予以备案。
2021年12月7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7号)的核准,同意本公司公开首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2年1月20日,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证券代码301201。
2022年3月22日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登记为已上市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696,14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154,713,824.00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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