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充分考虑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认,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36.0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格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假设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息:P1=P0-D假设以上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民爆光电于2026年5月28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4,67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483,309股后的103,186,6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1,274,67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45,944,676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24.83元/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