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系由其前身智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智迪有限于1996年8月28日成立。
1996年7月15日,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珠工商)名称预核[唐]第2424号),核准“珠海市智迪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称注册。
1996年8月23日,韦松根、谢伟明和黎柏松共同签订了《珠海市智迪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成立珠海市智迪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韦松根以货币资金出资80.00万元,谢伟明以货币资金出资60.00万元,黎柏松以货币资金出资60.00万元,全部计入实收资本;1...查看全部▼
(一)有限公司设立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系由其前身智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智迪有限于1996年8月28日成立。
1996年7月15日,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珠工商)名称预核[唐]第2424号),核准“珠海市智迪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称注册。
1996年8月23日,韦松根、谢伟明和黎柏松共同签订了《珠海市智迪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成立珠海市智迪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韦松根以货币资金出资80.00万元,谢伟明以货币资金出资60.00万元,黎柏松以货币资金出资60.00万元,全部计入实收资本;1996年7月16日,珠海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珠特会验字(1996)第2153号”《企业法人验资证明书》,证明:韦松根以现金方式投入80万元,谢伟明以现金方式投入60万元,黎柏松以现金方式投入60万元。
1996年8月28日,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智迪有限的设立并颁发了注册号为4404010185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设立的具体情况
2015年9月7日,智迪有限进行了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取得了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公司名称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名称核准号:珠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zh15090700014号),核准股份公司名称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8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审字[2015]40040075号”《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0月31日,智迪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81,671,218.58元。
2015年11月30日,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华信众合评报字【2015】第1064号”《珠海市智迪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企业净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智迪有限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167.12万元,评估值为9,811.84万元,评估增值1,644.73万元,增值率20.14%。
2015年11月30日,智迪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确认以2015年10月31日作为整体变更基准日,智迪有限截至基准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81,671,218.58元;智迪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整体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1.5468:1的比例折合股本人民币5,280.00万元,折合股份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净资产折股后剩余部分人民币28,871,218.58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1月30日,智迪有限的股东谢伟明、黎柏松、智控投资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就智迪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事宜作出了明确约定。
2015年12月16日,智迪科技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其他事项。
2015年12月16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瑞华验字[2015]40040014号”的《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15日,智迪科技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智迪有限截至2015年10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81,671,218.58元按照1.5468:1的比例折合的股本人民币5,280万元,折合股份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净资产折股后剩余部分28,871,218.58元计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分别享有。
2015年12月21日,智迪科技取得整体变更后由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617975895W的《营业执照》。
(三)公司设立后实缴出资情况
1、出资过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智迪科技委托,对“珠特会验字(1996)第2153号”《企业法人验资证明书》、“友城Y2011-1021号”《验资报告》、“友城Y2012-1059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0040011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0040014号”《验资报告》以及“瑞华验字[2015]40040015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1)0600090”号《验资复核报告》。公司设立后实缴出资的过程如下:
(1)智迪有限设立
智迪科技前身智迪有限,系由韦松根、谢伟明、黎柏松共同出资组建,经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1996年8月2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韦松根投入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谢伟明投入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黎柏松投入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此次出资业经珠海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珠特会验字(1996)第2153号”《企业法人验资证明书》。
(2)第一次转让
1997年12月30日,韦松根将其持有公司的40%的股份,分别转让给谢伟明21%,黎柏松19%。
(3)第一次增资
2011年4月7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800万元,由谢伟明增资408万元、黎柏松增资392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谢伟明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黎柏松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此次增资业经珠海友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于2011年4月8日出具“友城Y2011-1021号”《验资报告》。
(4)第二次增资
2012年9月3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谢伟明增资510万元、黎柏松增资49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谢伟明出资1,0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黎柏松出资9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此次增资业经珠海友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于2012年9月12日出具“友城Y2012-1059号”《验资报告》。
(5)第三次增资
2015年10月21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22.2222万元,由新股东智控投资投入,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222.2222万元,此次增资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于2015年10月27日出具“瑞华验字[2015]40040011号”《验资报告》。
(6)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0日智迪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280万元,由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智迪有限截至2015年10月31日止的净资产81,671,218.58元按照1.5468:1的比例折合的股本人民币5,280万元投入,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28,871,218.58元转为资本公积。公司整体变更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0040014号”验资报告。
(7)第四次增资
2015年12月,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720万元,由玖润投资、昭华投资投入,增资后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此次增资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出具“瑞华验字[2015]40040015号”《验资报告》。
2、出资复核情况
根据“众环专字(2021)0600090”号《验资复核报告》载明的验资报告说明,确认公司出资过程中智迪有限设立时实收资本存在以下情况:对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初始注册资本200万元,珠海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于1996年7月16日出具的“珠特会验字(1996)第2153号”《企业法人验资证明书》后未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凭据,经查阅智迪科技1996年及以后年度的账簿、凭证及向银行函证,智迪科技实收资本实际缴纳时间为2000年1月,由股东谢伟明于2000年1月24日、2000年1月25日分别投入80万元、20万元,股东黎柏松于2000年1月31日投入100万元,共计200万元。
根据“众环专字(2021)0600090”号《验资复核报告》并经过项目组核查,公司设立后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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