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瓷5

i问董秘
企业号

400055

近期重要事件

2025-12-26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吕婷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5-12-10 发布公告:
2025-08-19 发布公告:
2025-08-19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1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0020元,净利润191.07万元,同比去年增长-47.34%
2025-08-19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7-22 发布公告:
2025-07-22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7-18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审议《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9.审议《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2025-07-07 发布公告:
2025-07-01 名称变更: R国瓷1 -> 国瓷5
2025-06-30 发布公告: 《R国 瓷1:关于股票转让方式变更的公告》
2025-06-27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13元,净利润-1.04亿元,同比去年增长-82.67%
2025-06-27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6-27 参控公司: 参控深圳国瓷文化艺术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5-05-28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05-07 名称变更: 国瓷5 -> R国瓷1
2024-12-27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订公司重大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4-07-04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绿岛国际壹中心酒店-智能化工程(施工);中标金额2193万元
2024-01-17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创金大厦项目智能化工程;中标金额1160万元
2023-12-27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Ⅱ标;中标金额2673万元 查看详细 ▼
中标项目: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Ⅱ标。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中标人:深圳市智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标价:2673.3498万元(大写:贰仟陆佰柒拾叁万叁仟肆佰玖拾捌元)。
2023-09-28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南山区科技创新中心智能化工程(二标段);中标金额4830万元
2023-06-09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深圳理工大学建设工程项目智能化工程II标;中标金额6400万元
2023-03-24 中标信息: 中标项目名称:福田区妇儿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中标金额3358万元
2020-10-12 股权转让: 深圳市创新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1950万股给湖南省醴陵兴业总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利华”)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9,10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8%。创新利华应向湖南省醴陵兴业总公司(简称“兴业公司”)支付9750万元职工安置费,即创新利华对兴业公司负有9750万元金钱给付债务。创新利华与兴业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兴业公司基于国光瓷业业务发展及复牌后公司的投资价值,增持国光瓷业股票并向创新利华提出购买其所持有的1950万股国光瓷业无限售流通股。兴业公司应向创新利华支付股权转让款9750万元且支付期限已届满,即兴业公司对创新利华负有9750万元到期金钱给付债务。鉴于创新利华对兴业公司的债务及兴业公司对创新利华的债务均已到期且双方均未履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互负债权债务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于2020年5月30日签订债权债务抵消协议。双方同意,就前述所列双方互负的到期9750万元债权债务,双方达成一致予以抵消。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公告的《关于股东债权债务抵消暨解决职工安置费问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近日公司获悉,因创新利华未能按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19,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兴业公司,兴业公司已将创新利华持有的公司股份19,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司法强制过户并已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兴业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812,280股,占公司总股本2.42%。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兴业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812,280股,占公司总股本2.42%。
2018-01-09 资产出售: 拟出让湖南智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7%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控股子公司湖南智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7%的股权(其对应的注册资本170万元为认缴未实缴部分)。为保证在醴陵市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醴陵市四海特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胡英广共同投资设立了湖南智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宇农业”或“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51%(认缴出资额510万元,截至2018年1月6日,实缴出资额60万元)。现公司拟将持有的智宇农业8.5%股权(未实缴)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建平,对应认缴但未实缴注册资本85万,转让后,该注册资本认缴义务由李建平承担和履行。公司拟将持有的智宇农业8.5%股权(未实缴)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全会燕,对应认缴但未实缴注册资本85万,转让后,该注册资本认缴义务由全会燕承担和履行。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由51%减少至34%。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1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9-27至2025-09-27
担 保 方:刘三明,方芳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4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5-03-31至2026-03-31
担 保 方:刘三明,方芳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4-09至2025-04-08
担 保 方:刘三明,方芳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4-09至2025-04-08
担 保 方:刘三明,方芳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1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9-27至2025-09-25
担 保 方:刘三明,方芳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7-25至2024-07-24
担 保 方:刘三明,方芳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4-09至2025-04-08
担 保 方:刘三明,方芳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3-15至2025-03-01
担 保 方:刘三明,方芳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7-25至2024-07-25
担 保 方:刘三明,方芳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07-10-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警告,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高管李建平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考虑到国光瓷业未按期披露年报有一定的客观原因、违法行为发生后较短时间内即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经审计的2006年年度报告、公司已经退市等情形;同时,考虑到李建平曾在董事会上提及年报审计问题,也曾与有关方面沟通谋求解决审计费用问题等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如下:(一)对国光瓷业给予警告;(二)对李建平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