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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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20 | 增发A股 | 2016-10-25 | 1.50亿 | - | - | - |
| 2016-06-08 | 增发A股 | 2016-06-15 | 8080.00万 | - | - | - |
| 2015-03-25 | 增发A股 | 2015-03-31 | 676.7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8-12-28 | 交易金额:1.72亿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 交易标的: 北京春闱科技有限公司22.9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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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杭州国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卖方: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春闱科技22.95%的股权转让给杭州国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有限合伙企业交易价格:人民币172,125,000.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春闱科技的股权比例由35.00%降低为12.05%,公司丧失春闱科技控股权,春闱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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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3-06 | 交易金额:1449.68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0.9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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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
| 卖方:深圳久友聚义投资管理公司-久友中钰医疗定增基金,深圳久友聚义投资管理公司-久友中钰医疗控股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 ||
| 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系中钰资本以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现金收购久友定增基金、久友私募基金持有的中枉医疗可转让股份1,895,000股,每股转让价格为7.65元。中钰资本与久友定增基金、久友私募基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中钰资本拟收购久友私募基金持有的公司700万股股份,股转转让款为人民币5,355.00万元;拟收购久友定增基金持有的320万股股份,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44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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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2-25 | 交易金额:1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保证金支付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拟向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为保证股权转让事宜的顺利完成、锁定交易标的,经双方充分协商,支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保证金1800万元人民币,本次保证金支付不构成资金占用。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170210:股东大会通过 20190129:由于春闱科技仍旧面临流动资金暂时短缺的压力,经与中钰资本协商拟对上述借款1800万元办理展期,展期时间至2020年12月31日,展期期间借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贷款利率执行。 2019022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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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10-25 | 交易金额:59.1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房屋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甲3号院1号楼21层2503号的房屋出租给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资本”)使用,租赁房屋面积231.39平方米,租期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4日止,租金标准:7元/平米/天,租赁总金额为591,201.45元。 2018102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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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5-02-12 | 原始质押股数:16.5375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2-11至 -- |
| 出质人:孙吉祥 | ||
| 质权人:张树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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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向晓华、白建红、孙吉祥、苟力珍、龚玉星、赵志强质押4,279,432股,占公司总股本67.9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279,432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孙吉祥的股份质押期限为2015年2月11日起至向晓华履行完还款义务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后止,除孙吉祥外的5位股东股份质押期限为2015年2月10日起至向晓华履行完还款义务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后止。质押股份用于向晓华向张树强借款,质押权人张树强,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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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5-02-12 | 原始质押股数:1.0867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2-10至 -- |
| 出质人:赵志强 | ||
| 质权人:张树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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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向晓华、白建红、孙吉祥、苟力珍、龚玉星、赵志强质押4,279,432股,占公司总股本67.9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279,432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孙吉祥的股份质押期限为2015年2月11日起至向晓华履行完还款义务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后止,除孙吉祥外的5位股东股份质押期限为2015年2月10日起至向晓华履行完还款义务并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后止。质押股份用于向晓华向张树强借款,质押权人张树强,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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