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要事件

2020-06-30 参控公司: 参控上海哈船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哈尔滨哈船动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88.23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江苏派芬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88.23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2019-08-22 监管问询: 2019-08-22收到问询函
2019-08-15 监管问询: 2019-08-15收到年报问询函
2018-11-27 资产出售: 拟出让公司HD(显示器)、HE(控制器)、HP(操作面板)产品系统所有权、相关源程序代码、电路图、BOM(物料清单)、图纸、生产工艺图等,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公司拟将部分资产出售给上海强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价格为不高于7,800,000.00元。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83.38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5-10-15至2017-10-31
担 保 方:孙继超,高婕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19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5-10-15至2017-10-31
担 保 方:孙继超,高婕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798.95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4-12至2017-12-12
担 保 方:马修真,宝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19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5-10-15至2017-10-31
担 保 方:孙继超,高婕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798.95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4-12至2017-12-12
担 保 方:马修真,宝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3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5-10-15至2017-10-31
担 保 方:孙继超,高婕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798.95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4-12至2017-12-12
担 保 方:马修真,宝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1-08-2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孙继超,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杨旭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6.2条、6.3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孙继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杨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1-01-2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孙继超,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杨旭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孙继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杨旭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9-05-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孙继超,本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杨旭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一)给予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孙继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对杨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8-09-2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孙继超,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杨旭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挂牌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孙继超、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杨旭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10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半年报披露工作。

公告日期:2018-05-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公司时任董事长孙继超,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派芬自控的上述行为,时任董事长孙继超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重组办法》第五条、《业务规则》第1.4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辜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派芬自控、孙继超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8-05-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孙继超,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杨旭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第(四)款及《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的规定,股转系统做出如下决定:对挂牌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孙继超、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杨旭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6月29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年报披露工作。

公告日期:2017-06-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警告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孙继超,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旭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公司董事长孙继超、董事会秘书杨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