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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2-09-16 交易金额:1850.00万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2台门式起重机、4台塔式起重机

买方: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卖方: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虎霸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信股份”)拟与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矿起”)、浙江虎霸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虎霸”)签订地铁龙门吊及塔式起重机的供货合同,支付现金向河南矿起购买2台地铁龙门吊、向浙江虎霸购买6台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0年9月至10月,公司向金投租赁采购1台盾构机、向河南矿起采购2台龙门吊,均用于公司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开展,且设备供应商均包含河南矿起,两次交易的机械设备具有相近的业务范围,属于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告日期:2022-02-22 交易金额:5.52亿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5%股权

买方: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卖方: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20)浙01执144号之二],将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34,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作价人民币5.52亿元,交付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投承兴”)抵偿部分债务,该部分股份存在的冻结情形亦将相应解除。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2-02-22 交易金额:55200.00 万元 转让比例:15.00 %
出让方: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前,苏州晟隽、罗静女士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5,300,094股股份、1,250,500股股份,共计66,550,594股股份对应的投票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苏州文化,苏州文化接受上述表决权委托后,可以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表决权股份合计66,550,5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935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姑苏区国资办持有苏州文化100%股权,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金投承兴将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4,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5,885,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5%。苏州文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将从28.935%下降至13.935%。虽然,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但考虑到:①金投承兴与苏州文化的表决权比例较为接近且单一方未超过30%;②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发生任何变化;③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经营情况尚未发生任何变化。因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苏州文化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姑苏区国资办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苏州文化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其他共同利益安排。
公告日期:2017-09-27 交易金额:150190.22 万元 转让比例:28.39 %
出让方: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朱凤廉 交易标的: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5,300,094股,持股比例为28.39%。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博信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博信股份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仍将保持独立。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4-01-09 交易金额:337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交易方: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方式:担保,财务资助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姑苏兴宏”)拟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盾保”)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借款,公司以新盾保100%股权向姑苏兴宏提供质押担保,并由新盾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新盾保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200万元的借款,新盾保以其所有的1台土压平衡盾构机设备(规格型号:T6480)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下浮10%计算,即3.915%/年,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20329:股东大会通过 20230311: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姑苏兴宏”)拟继续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盾保”)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借款展期12个月,公司继续以新盾保100%股权向姑苏兴宏提供质押担保,并由新盾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新盾保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200万元的借款展期12个月,新盾保继续以其所有的1台土压平衡盾构机设备(规格型号:T6480)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展期后,借款利率仍为3.915%/年,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20230328:股东大会通过 20231222:为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困难,姑苏兴宏拟继续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盾保提供财务资助,将上述借款再次展期24个月,其他借款条件不变。 20240109: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23-12-22 交易金额:3542.69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方式:债务豁免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盾保”)近日收到关联方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姑苏兴宏”)出具的《债务豁免函》,姑苏兴宏决定豁免公司、新盾保从初始借款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借款利息共计3,542.69万元,同时豁免公司及新盾保对上述借款利息的担保责任。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18-06-30 原始质押股数:6530.0094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29至 2019-12-20
出质人: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质权人: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质押相关说明:

苏州晟隽于2018年6月29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5,300,094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质押给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上述股份已于2018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质押手续,质押期限自2018年6月29日至2019年12月20日。

质押公告日期:2018-03-08 原始质押股数:3845.2744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8-03-07至 2018-09-27
出质人: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质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3月7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西藏康盛”)的《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依据西藏康盛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质押协议,西藏康盛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8,452,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2%)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用于办理担保事宜。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9月27日。

解押公告日期:2018-11-22 本次解押股数:3845.2744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18-11-19
解押相关说明:

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将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3845.2744万股股份解除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