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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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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600113

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5-12-22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买方: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概述:

根据《温州市属国企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方案》(温委办发〔2024〕21号)文件要求,依据《温州市国资委关于股权划转的通知》(温国资委〔2025〕13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温州市国资委”)将其所持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90%的股权划转至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国投公司”),以及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与温州国投公司签订的《股权划转协议》,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的股权划转至温州国投公司。

公告日期:2023-02-16 交易金额:4004.00万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16%股权

买方: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杭州农批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于2023本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16%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4,004.00万元向杭州农批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农批”)收购其持有的临汾农都16%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临汾农都64.4615%的股权,临汾农都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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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其他 2 61.13万(估) 0.00(估) -61.13万(估) --
合计 2 61.13万 0.00 -61.13万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北巴传媒 其他 1.00万 0.00(估)% -23.06万
金龙汽车 其他 1.81万 0.00(估)% -38.07万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5-12-22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100.00 %
出让方: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标的: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温州市国资委。本次划转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日期:2014-06-17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100.00 %
出让方:温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标的:浙江东方集团公司
受让方: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5-12-26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2024年12月11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12月27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并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参股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按持股比例20%为福鼎宏筑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7100万元,公司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财务资助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财务资助计划实际发生余额为4290万元。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进一步降低参股公司融资成本,根据公司参股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按持股比例20%为福鼎宏筑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减少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并展期至2026年12月31日,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告日期:2025-12-26 交易金额:4098.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2024年12月11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12月27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参股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按持股比例40.98%为东稷实业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4,098万元,公司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财务资助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财务资助计划实际发生余额为2136万元。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进一步降低参股公司融资成本,根据公司参股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按持股比例40.98%为东稷实业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展期至2026年12月31日,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财务资助金额以参股公司资金需求时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