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新疆广汇晨晖花岗岩石材开发有限公司,是经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准,于1995年1月20日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999年3月14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函[1999]4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0日改组为新疆广汇石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公司名称更名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领取650000230026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9年6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变更为650000060000192号。2011年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中文名称由"新疆广汇实业股...查看全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新疆广汇晨晖花岗岩石材开发有限公司,是经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准,于1995年1月20日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999年3月14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函[1999]4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0日改组为新疆广汇石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公司名称更名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领取650000230026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9年6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变更为650000060000192号。2011年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中文名称由"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广汇股份"变更为"广汇能源"。
2000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0]41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本公司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176,891,594.00元。
经200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000年6月30日总股本176,891,59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53,783,188.00元。
经200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001年6月30日总股本353,783,188股为基数分别以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和派送红股6股,转送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1,431,420.00元。
经200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002年6月30日总股本601,431,42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2股,派送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21,717,704.00元。
经200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721,717,704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2股,派送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66,061,245.00元。
经2008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866,061,245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股,派送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52,667,370.00元。
经2009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952,667,37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股,派送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38,467,581.00元。
经2010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238,467,581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5股,派送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857,701,372.00元。
2011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2011]641号文件批复,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89,166,666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946,868,038.00元。
经201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946,868,03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派送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504,362,468.00元。
经201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3,504,362,4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红股3股,派送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5,256,543,702.00元。
根据2013年8月1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止2013年11月11日回购期满,本公司共回购股份数量为35,119,018股,变更后股本为5,221,424,684.00元。
2015年11月25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1296668XK号。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总部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层,母公司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2017年9月1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相关议案。公司以2018年3月19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5,221,424,684股为基数,按照每股人民币2.55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全体股东配售。配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737,103,270.00元。
根据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截至2018年12月11日止,广汇能源公司的激励对象实际认购人民币A股普通股56,871,7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授予价格为每股2.27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737,103,270.00股增加至6,793,974,970.00股。2018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2019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八次会议、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84,000股。2020年2月6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793,590,97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793,974,970.00股减少至6,793,590,970.00股。
2020年4月23日、5月15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9,558,190股。2020年11月19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754,032,78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793,590,970股减少至6,754,032,780股。
2021年8月5日、8月23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原定用于可转债股份226,347,641 股中的 38,070,000 股用途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188,277,641股调整为用于注销。2021年10月13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6,565,755,139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6,754,032,780股减少至6,565,755,139股。
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6,565,755,13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512,500股,最终以6,561,242,63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24,497,055.6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2年4月23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第八届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授予员工的股份总数合计45,487,500.00股,转让价格为回购成本均价2.84元/股。
2022年6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5,487,500.00股股份已于2022年6月1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截止报告期,公司注册资本为6,565,755,139元,公司股份总数为6,565,755,139股。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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