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8月,系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外经贸外资企字[1995]83号批准证书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1999]99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9]外经贸资二函字第575号文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新国企字[1999]29号文的批准,本公司以基准日1998年12月31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8,100万元折合为股本,整体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12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2000]8号文、中华人民共...查看全部▼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8月,系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外经贸外资企字[1995]83号批准证书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1999]99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9]外经贸资二函字第575号文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新国企字[1999]29号文的批准,本公司以基准日1998年12月31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8,100万元折合为股本,整体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12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2000]8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0]外经贸资二函字第117号文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新国企字[2000]04号文批准,将股本变更为5,208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47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2000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并于2000年11月27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经过本次股票发行,本公司的股本由5,208万元变更为9,208万元。
根据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1年末总股本9,20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049.60万股。
根据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4年6月末总股本11,049.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8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889.28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348号文件)批准以及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规定,由本公司向控股股东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12.82元人民币/股的价格发行6,037.61万股股份,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在美克国际家私(天津)制造有限公司拥有的59.60%的股权按该等股权的评估值77,402.16万元人民币作价认购,此外,机构投资者以竞价方式认购2440万股本公司股份,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8,366.89万股。
根据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7年度末总股本28,366.8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8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1,060.402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60号文件)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及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本公司向控股股东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630.80万股股份,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在美克美家家具连锁有限公司拥有的49%的股权按该等股权的评估值43,992.58万元人民币作价认购,此外,机构投资者以竞价方式认购7,576.84万股本公司股份,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63,268.04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市一部函[2013]160号《关于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意见》,以及根据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授予激励对象黄新、张建英、戴建国等81人限制性股票1460万股。限制性股票来源为贵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1元,共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6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7,280,419.00元。
2013年6月20日公司取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为实现公司品牌发展战略,强化高效协同的供应链一体化体系,减少业务流程,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对下辖的法人结构进行了梳理和优化,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美克美家家具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克美家”)。本公司为合并方,美克美家为被合并方,合并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住所、法定代表人均保持不变,本公司将存续经营。
美克美家的独立法人资格将注销,美克美家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美克美家家具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美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下文同),和美克美家持有9.09%股权的美克美家家具装饰(北京)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美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下文同)(公司现持有该公司90.91%股权)将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合并完成后,美克美家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将由本公司享有或承担,美克美家的业务和全部人员将由本公司(含本公司下属企业)承接或接收,合并双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本公司承继。
2014年7月25日,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取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14年8月1日起变更为“美克家居”,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600337”。
根据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16年末总股本644,960,19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1.30股(全部以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进行转增)。转增838,448,25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483,408,456股。
根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欢会议规定,授予激励对象黄新、张建英、赵晶等21人限制性股票1500万股,变更后的公司总股本为1,498,408,456.0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5号)核准。以及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向控股股东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九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307,692,307股,变更后的公司总股本为1,806,100,763股。
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回购并注销社会公众股24,328,027股;根据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回购并注销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720,000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为1,775,052,736股。
根据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不予解除限售并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20,000股,注销后的公司总股本为1,775,052,736股。
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对激励对象持有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不予解除限售并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40,000股,注销后的公司总股本为1,770,912,736股。
根据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对激励对象持有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不予解除限售并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4,140,000股,注销后的公司总股本为1,766,772,736股。
2021年1月13日,公司对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间已回购的138,445,516股公司股份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766,772,736股变更为1,628,327,220股。
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方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138,445,516股,于2021年2月予以注销,注销后的公司总股本为1,628,327,220股。
根据2022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方案,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届满且尚未转让的132,382,337股公司股份,于2022年9月予以注销,注销后的公司总股本为1,495,944,883股。
根据2022年4月26日、5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议案,2023年5月17日公司完成股票回购,实际回购股份16,402,346股,2023年5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16,402,346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79,542,537股。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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