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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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8 | 可转债 | 2008-09-22 | 66.86亿 | - | - | - |
2007-10-11 | 增发A股 | 2007-09-27 | 39.50亿 | 2016-12-31 | 0.00 | 100% |
2001-12-19 | 首发A股 | 2001-12-21 | 4.94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2-12-3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90.00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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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概述: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告知函,江西省人民政府拟将江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委)持有的江铜集团90%股权无偿划转至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控)。 |
公告日期:2021-12-29 | 交易金额:836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江西纳米克热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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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1年12月28日,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签订《江西纳米克热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江西纳米克热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米克公司)95%股权至江铜集团,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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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 2 | 0.00 | 64.37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2 | 0.00 | 64.37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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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恒邦股份 | 长期股权投资 | 5.11亿(估) | 44.48% | |
中银证券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22-12-3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90.00 % |
出让方: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前,江西国控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西铜业的股份。江铜集团持有江西铜业1,512,408,110股股份(含1,203,951,110股A股和308,457,000股H股,合计占江西铜业总股本的43.68%;此外,截至2022年6月30日,江铜集团净融出1,528,000股A股,若将融出证券数量包括在内,江铜集团实际持有江西铜业1,513,936,110股股份,占江西铜业总股本约43.72%),为江西铜业的控股股东,江西铜业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资委。 |
公告日期:2020-08-0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 % |
出让方: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江铜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公告日期:2024-04-2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金融服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提高资产的合理配置,充分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从而提高本公司综合效益,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重新签署了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的新《金融服务协议》,根据新《金融服务协议》,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度江铜集团将在金融机构的部分存款和部分贷款按市场原则转入财务公司存款和贷款,其中转入贷款(指向江铜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贷款、票据贴现、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保函、提供透支额度、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信贷服务)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且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转入存款之每日余额,形成“净存款”,且存入存款为转入贷款提供担保之业务,同时,财务公司将向江铜集团提供结算服务。 20240427: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充分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经双方友好协商,2024年4月26日,在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基础上,财务公司与江铜集团签署了《补充协议》,对《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
公告日期:2024-01-05 | 交易金额:19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交易方式:融资租赁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9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租赁)就建立长期性融资租赁业务签订了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上述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因此根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在满足深圳租赁融资租赁业务基本条件和公司业务需求下,公司与深圳租赁重新修订并签署了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期限内,融资租赁项下每个会计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支付的租金总额为不超过190,000万元。 20240105:股东大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