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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煤炭采选及经营,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煤矿托管。

  • 产品类型:

    炼精煤、洗动力煤、混煤、筛混煤、洗末煤、块煤、煤炭贸易、矿山物资贸易

  • 产品名称:

    炼精煤 、 洗动力煤 、 混煤 、 筛混煤 、 洗末煤 、 块煤 、 煤炭贸易 、 矿山物资贸易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煤炭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紧急救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用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专用设备修理,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4-10-26 
业务名称 2024-09-30 2024-03-31 2023-12-31 2023-06-30 2023-03-31
煤炭销售成本(元) 8.66亿 - - - -
煤炭销售成本同比增长率(%) 2.26 - - - -
煤炭销售收入(元) 8.52亿 - - - -
煤炭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率(%) -19.02 - - - -
煤炭销售毛利(元) -1342.33万 - - - -
煤炭销售毛利同比增长率(%) -106.52 - - - -
产量:原煤(吨) - 39.15万 42.00万 86.52万 -
销售成本:商品煤(元) - 2.80亿 - - -
销售收入:商品煤(元) - 2.55亿 2.71亿 - -
销量:商品煤(吨) - 30.34万 42.00万 71.50万 -
商品煤销量(吨) - - - - 37.07万
原煤产量(吨) - - - - 44.88万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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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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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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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9.7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4.12%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国电投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7.11亿 26.73%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6.92亿 26.0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6亿 13.38%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7亿 5.90%
江西国电投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5580.92万 2.1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51.3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4.74%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19.58亿 28.4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7.81亿 25.9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2亿 12.99%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4亿 5.15%
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
1.50亿 2.1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1.60亿元,占总采购额的66.00%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江西省翔熙瑞贸易有限公司
  • 江西宏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丰城市武荣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16.54亿 34.54%
江西省翔熙瑞贸易有限公司
4.42亿 9.22%
江西宏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18亿 8.73%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66亿 7.65%
丰城市武荣实业有限公司
2.81亿 5.86%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1.6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6.39%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
  •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8.61亿 26.4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7.93亿 24.31%
南昌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
2.05亿 6.30%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7亿 5.4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8亿 3.94%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64.8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2.68%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巨化能源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24.40亿 27.3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8.39亿 20.6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31亿 13.81%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9亿 7.16%
浙江巨化能源有限公司
3.32亿 3.7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5.50亿元,占总采购额的50.93%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江西宏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宁波大榭皖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山东能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新余市润晟工贸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20.55亿 29.48%
江西宏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89亿 8.45%
宁波大榭皖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3.31亿 4.75%
山东能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3.13亿 4.49%
新余市润晟工贸有限公司
2.62亿 3.76%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9.8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0.55%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巨化能源有限公司
  •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12.94亿 26.2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7.57亿 15.36%
浙江巨化能源有限公司
3.32亿 6.73%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7亿 6.4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5亿 5.77%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炭采选及经营,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煤矿托管。  煤炭业务主要产品有冶炼精煤、洗动力煤、混煤、筛混煤、洗末煤、块煤等(煤种主要包括主焦煤、1/3焦煤、无烟煤、贫瘦煤、烟煤等),主要销往江西省内外(约80%在江西省内)钢铁厂、火电厂、焦化厂;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主要为煤炭贸易(主要为动力煤、精煤、焦炭)、以及矿山物资贸易。  (二)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各矿井的实际情况统筹下达各矿井的年度生产计划,生产计划主要包括原煤产量、开拓进尺、安全指标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提出矿井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采区工作面接...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炭采选及经营,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煤矿托管。
  煤炭业务主要产品有冶炼精煤、洗动力煤、混煤、筛混煤、洗末煤、块煤等(煤种主要包括主焦煤、1/3焦煤、无烟煤、贫瘦煤、烟煤等),主要销往江西省内外(约80%在江西省内)钢铁厂、火电厂、焦化厂;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主要为煤炭贸易(主要为动力煤、精煤、焦炭)、以及矿山物资贸易。
  (二)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各矿井的实际情况统筹下达各矿井的年度生产计划,生产计划主要包括原煤产量、开拓进尺、安全指标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提出矿井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采区工作面接替计划,安全部门负责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各矿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包括生产准备、掘进、采煤、机电、运输、通风、调度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矿井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程、制度,全面执行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公司正常安全生产。
  2.销售模式
  为加强煤炭产品销售管理,与煤炭用户建立长期的销售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稳定煤炭的销售市场,发挥煤炭销售信息平台作用,推进煤炭销售有序、可持续发展,公司煤炭主要产品实行统一销售管理,由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江西煤业销运分公司负责煤炭产品对外销售,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对外销售、统一订货(合同)、统一运输、统一结算、统一处理商务纠纷。
  此外,为实现煤炭销售集约化经营,提高煤炭产品销售的规模效益,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模经营的原则,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型煤炭储备、配煤中心,负责煤炭采购、存储、加工、配送的煤炭销售业务。
  (三)行业情况
  上半年,我国优质煤炭产能有序释放,煤炭产量保持相对高位,煤炭消费同比略有增长,全国煤炭供需总体平稳,煤炭进口量创历史同期新高,煤炭价格整体下行。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22.7亿吨,同比下降1.7%;进口煤炭2.5亿吨,同比增长12.5%;全国煤炭采选业实现营业收入15,586.2亿元同比下降12.6%。
  预计下半年,煤炭供应将维持高位,市场供给将比较充足,煤炭需求可能好于上半年,全年煤炭需求同比有望保持增长,煤炭供需形势或将总体平衡。但受资源、环保安全约束及极端天气叠加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局部区域、个别时段可能出现结构性偏紧的情况。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6,135万元,同比下降18.37%;利润总额-9,546万元,同比减盈增亏16,2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05万元,同比减盈增亏15,74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原煤85.5万吨,单位制造成本641.43元/吨,生产商品煤67.7万吨,商品煤单位成本844.32元/吨。商品煤销售量67.1万吨,商品煤平均价格885.32元/吨,吨煤毛利41元。
  报告期内,煤炭贸易量89.3万吨,煤炭贸易销售单价1,163.88元/吨,采购成本1,121.86元/吨,吨煤毛利42.02元/吨。焦炭贸易量为35.2万吨,焦炭贸易销售单价2,097.28元/吨,采购成本2,084.99元/吨,毛利12.29元/吨。

  三、风险因素
  1.行业风险。煤炭市场价格波动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能源需求变化以及政策调整等,国家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煤炭消费增速可能出现负增长趋势,对煤矿企业及物流产业发展带来考验。因此,必须认清形势,积极应对,多措并举,有效提升产能利用率,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促进公司平稳运营。
  2.资源不足及产业转型风险。受公司煤炭资源严重不足,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制约,外部监管政策变化,公司现有煤炭产量增长空间有限;利用减量置换政策到域外并购相当产能的煤矿资源,可能存在因域外地质条件、准入门槛、市场环境、财税政策等变化而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带来投资失败的风险。因此,必须积极转变观念,强力推进安源煤业转域转型工作,坚持煤炭主业、非煤产业双轮驱动、双频共振,着力解决制约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难题。
  3.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公司现有矿井煤层薄、赋存深,且地质条件复杂,同时面临顶板、瓦斯、水患、火灾和煤尘五大自然灾害,在煤炭开采过程中极易产生安全隐患。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运输环节增多,出现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加。报告期,公司所属曲江公司等因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监管部门对公司进行安全罚款523万元。
  为有效防范煤矿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将进一步树牢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风险研判与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费用投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大力推进“四化”建设,实施煤矿智能化改造,坚持以科技破解矿井发展难题,夯实企业安全高效生产基础。
  4.环保监管风险。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进一步趋严,部分地方排放标准甚至严于国家标准,环境保护投入不断加大,公司面临的节能环保约束进一步增加。
  公司将严格执行各项节能环保政策,不断推进清洁煤炭开发利用工作,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合理组织生产、提高煤炭洗选比例;加强矿井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确保工业“三废”达标排放;遵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履行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次生)地质灾害防治等法定义务;践行“绿色矿山”之路,促进矿产开发与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区域位置优势。公司煤炭业务相比较江西省外的竞争对手具有运距短、成本低的区域优势。2023年,全省自产煤炭不足400万吨、煤炭消费量超9,000万吨,且随着江西省经济稳定发展,煤炭需求量将逐年增长,仍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作为江西省属唯一的煤炭上市企业,承担保障江西省煤炭持续稳定供应职责,在江西省煤炭供需格局中拥有突出的地位。同时由于公司自产煤具有运输距离短、物流成本低、使用熟稔特点,具有明显的销售及价格竞争优势。
  2.大股东支持优势。一是随着与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深度融合,加速融入江投集团“大能源、大环保、大数字”发展战略,加强产业链对接,依托江西省国资委“抱团取暖”政策及江投集团控股发电厂及建材、焦化等企业煤炭需求,建设煤炭集中采购平台,以煤炭贸易、码头物流为主导,双轮驱动,做强做大煤炭物流贸易产业。依托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推进线上煤炭物流贸易新模式+传统煤炭贸易模式+煤炭全程物流服务。二是大股东增信支持。江投集团以其较强的综合实力,在资金、担保等方面为公司提供必要的支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3.港口码头资源优势。港口码头属稀缺资源,自江西煤炭储备中心九江码头正式投入运营以来,其转运量逐年上升,公司以其为平台,做活水路、铁路、公路三合一物流体系,是海进江煤炭的黄金通道。江储中心改扩建项目投产后更有助于提升江储中心的核心竞争力。
  4.煤焦电一体化优势。一是积极加大与省内各焦化企业合作,形成煤焦一体化综合效应;二是以港口码头为平台,加强煤炭加工贸易逐步与上下游的国有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和国有发电厂等产煤、用煤企业建立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和代理关系,增强市场主导权。三是继续提高煤层气开发利用效率,充分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