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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4-12-20 融资融券:
2024-12-11 投资互动:
2024-11-26 发布公告: 《抚顺特钢: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11-26 股票回购: 拟回购不超过1176万股,进度:回购完成;已累计回购1003万股,均价为6.978元
2024-11-22 发布公告: 《抚顺特钢: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1-19 发布公告:
2024-11-18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11-12 发布公告: 《抚顺特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08 发布公告: 《抚顺特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11-06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回购增持再贷款概念”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回购增持再贷款概念:2024年11月7日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提供的回购股份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 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 币 10,000 万元(含) 。
2024-10-31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16元,净利润3.16亿元,同比去年增长11.83%
2024-10-31 股东增持:
2024-10-31 股东人数变化:
2024-10-23 大宗交易:
2024-10-21 龙 虎 榜:
2024-10-18 异动提醒: 更多>> 抚顺特钢13:19分触及涨停,分析或为:特钢+大飞机+核电 涨停分析 ▼
特钢+大飞机+核电
1、公司以特殊钢和合金材料的研发制造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为高温合金、超高强度钢、不锈钢、工模具钢、汽车钢、钛合金、高档机械用钢、轴承钢等。 2、2024年5月8日互动易回复:公司部分产品已通过了中国商发和中国商飞的产品认证,具备向其提供相关产品的资质。 3、6月13日公司互动:超高强度钢可应用民用航空、核电等领域,涉及领域公司均可接受订单。2023年年报:公司核电产品合同量同比提升32%。5月13日互动:公司2023年核电产品订单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耐蚀合金及不锈钢部分品种的销售量增加。
(免责声明:分析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根据不同行情独立判断)
2024-10-18 龙 虎 榜:
2024-08-31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4-08-31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中报每股收益0.12元,净利润2.28亿元,同比去年增长45.08%
2024-08-31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8-31 参控公司: 参控抚顺实林特殊钢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抚顺抚特宾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抚顺欣兴特钢板材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抚顺鑫朗物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东北特殊钢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29.5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宁波北仑抚钢模具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4-07-18 股权转让: 沈文荣拟转让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9.32%股权给沈彬,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收到沈彬先生通知,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沈文荣先生逝世后的财产分配及转让、遗产继承,沈彬先生已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沈彬持股29.32%。
2024-07-18 股权转让: 沈文荣拟转让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70.53%股权给沈彬,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收到沈彬先生通知,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沈文荣先生逝世后的财产分配及转让、遗产继承,沈彬先生已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沈彬持股70.53%。
2024-07-18 股权转让: 沈文荣拟转让张家港保税区润源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50.01%股权给沈彬,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收到沈彬先生通知,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沈文荣先生逝世后的财产分配及转让、遗产继承,沈彬先生已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沈彬持股50.01%。
2024-07-09 业绩预告: 预计中报业绩:净利润2.150亿元至2.400亿元,增长幅度为36.83%至52.74% 变动原因 
原因:
近年来,为打破公司高附加值产品产能瓶颈,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持续进行技术改造投入。2024年上半年,技术改造项目的陆续投产使公司特冶产能较上年同期进一步增长。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以上原因是报告期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因素。
2024-06-18 实施分红: 详情>> 10派0.56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4-06-18,除权除息日为2024-06-19,派息日为2024-06-19
2024-05-24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05-16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核电”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核电:2023年年报:公司主要产品为高温合金、不锈钢、工模具钢、合金结构钢。公司开发油服、新能源汽车、核电、铁路轴承等领域,全年通过各类产品认证 56 项,开发新用户 216 户、新产品 181 个,其中核电产品合同量同比提升32%。
2024-04-30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6元,净利润1.15亿元,同比去年增长90.21%
2024-04-30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4-26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审议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2024-03-30 业绩披露: 详情>> 2023年年报每股收益0.18元,净利润3.62亿元,同比去年增长84.43%
2024-03-30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3-30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3-30 参控公司: 参控东北特殊钢集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29.5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宁波北仑抚钢模具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抚顺实林特殊钢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抚顺抚特宾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抚顺欣兴特钢板材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抚顺鑫朗物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深圳兆恒抚顺特殊钢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4-03-11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航空发动机”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航空发动机:2023年11月20日微信公众号发布:抚顺特钢17个系列的高温合金、高强钢、特冶不锈钢产品成功通过了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航发商发)的产品认证。这标志着抚顺特钢具备了向中国航发商发提供上述相关产品的资质,为抚顺特钢开发商用航空发动机用高端特钢产品市场抢得了先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为特殊钢产品前部企业,抚顺特钢是此次中国航发商发产品认证工作中通过品种最全、组距最多的特钢企业。
2024-01-17 业绩预告: 预计年报业绩:净利润3.600亿元至4.500亿元,增长幅度为83.20%至128.99% 变动原因 
原因:
2022年度,根据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破产债权诉讼案终审判决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9,621.52万元。同时,根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在2022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司计提所得税费用7,387.80万元。受上述与营业外支出及所得税费用相关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上年基数较低是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同比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 2023年度,公司围绕中长期发展规划,坚持自主创新,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特钢更特”的战略定位,对内从产品结构调整、工艺优化降本、技改加速推进等方面开展工作,对外大力开发新产品及新市场,总体保证了生产经营稳中向好。
2024-01-16 龙 虎 榜:
2024-01-12 股权质押: 公司大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5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79%
2024-01-05 股权质押: 公司大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2.70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13.74%
2023-12-30 股权转让: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12.73%股权给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5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转让价格为9.30元/股,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2,334,300,000.00元。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协议转让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协议转让前,沙钢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转让完成后,东北特钢持股比例由29.25%下降至16.52%,沙钢集团持股比例上升至12.73%,东北特钢与沙钢集团及锦程沙洲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仍为588,310,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3%。本次转让完成后,沙钢集团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18-12-28 破产重整: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进度:重整执行完毕
2018-11-23 破产重整: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进度:执行重整计划,预计2018-12-31执行完毕,具体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2018-10-22 增减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2018-10-22起至2019-04-21,拟使用不低于3000万元进行增持,占总股本比例2.00%
2018-09-21 破产重整: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进度:进入重整程序
2018-06-26 非标审计意见: 2017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
2017-03-29 非标审计意见: 2016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担保明细

序 号:1 担保金额:19.81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1-01至2031-12-31
担 保 方: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0.59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1-01至2031-12-31
担 保 方: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1.09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1-01至2031-12-31
担 保 方: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3.39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1-01至2031-12-31
担 保 方: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2.09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1-01至2031-12-31
担 保 方: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2.09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1-01至2031-12-31
担 保 方: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2.09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1-01至2031-12-31
担 保 方: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2.09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1-01至2031-12-31
担 保 方: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2.09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1-01至2031-12-31
担 保 方: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2.09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1-01至2031-12-31
担 保 方: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19-12-27 处罚金额:568.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市场禁入,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赵明远,时任董事长董事,时任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孙启,时任总经理单志强,时任总经理张晓军,时任财务总监王勇,时任财务总监、董事姜臣宝,时任董事徐德祥,时任董事赵彦志,时任董事李延喜,时任董事高岩,时任董事周建平,时任董事姚殿礼,时任董事刘伟,时任董事朴文浩,时任董事张鹏,时任董事邵福群,时任董事王朝义,时任董事高炳岩,时任董事董学东,时任董事魏守忠,时任董事张玉春,时任董事张洪坤,时任董事伊成贵,时任董事邵万军,时任董事刘彦文,时任董事张悦,时任董事武春友,时任监事张力,时任监事唐丽,时任监事国长虹,时任监事李刚,时任监事赵明锐,时任监事单永利,时任监事王红刚,时任副总经理赵振江,时任副总经理徐庆祥,时任副总经理李茂党,时任副总经理刘振天,时任副总经理鄂成松,时任副总经理孙立国,时任副总经理崔鸿,时任董事会秘书孔德生,时任总法律顾问赵光晨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二、对赵明远、单志强、董事、孙启、张晓军、王勇、姜臣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三、对邵福群、王朝义、高炳岩、董学东、魏守忠、张玉春、赵明锐、孔德生、鄂成松、刘振天、孙立国、崔鸿、单永利、王红刚、张洪坤、徐德祥、周建平、刘伟、朴文浩、张力、唐丽、李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四、对徐庆祥、赵振江、张鹏、李茂党、伊成贵、邵万军、刘彦文、张悦、武春友、赵彦志、李延喜、高岩、姚殿礼、赵光晨、权日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五、对国长虹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同时,抚顺特钢自2010年至2017年连续多年存在信息披露有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具有连续性、一贯性,且持续时间长,手段特别恶劣,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当事人赵明远作为时任董事长,严重未勤勉尽责;单志强、董事、孙启、张晓军作为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知悉并参与指导上述违法行为,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王勇、姜臣宝作为时任财务总监,知悉并组织实施上述行为,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我会决定:对赵明远、单志强分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王勇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规定,我会决定:对董事、孙启、张晓军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姜臣宝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公告日期:2019-05-21 处罚金额:102.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孙启,时任总经理张晓军,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姜臣宝,时任董事高炳岩,时任董事王朝义,时任董事董学东,时任董事魏守忠,时任董事张玉春,时任董事邵万军,时任董事伊成贵,时任董事刘彦文,时任董事张悦,时任董事武春友,时任监事会主席赵明锐,时任监事王红刚,时任监事单永利,时任董事会秘书孔德生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孙启、张晓军、姜臣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三、对高炳岩、王朝义、董学东、魏守忠、张玉春、邵万军、伊成贵、刘彦文、武春友、张悦、赵明锐、王红刚、单永利、孔德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8-11-0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时任公司董事长孙启,张玉春,董学东,高炳岩,王朝义,魏守臣,时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姜臣宝,时任公司独立董事邵万军刘彦文,伊成贵,张悦,武春友,时任监事赵明锐,单永利,王红刚,时任公司副总经理鄂成松,时任公司副总经理崔鸿,时任公司副总经理孙立国,时任公司副总经理孙大利,时任公司副总经理孙德石,时任公司副总经理刘振天,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孔德生,时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赵光晨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时任董事长孙启,时任董事张玉春、董学东、高炳岩、王朝义、魏守臣,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姜臣宝,时任独立董事邵万军、刘彦文、伊成贵、张悦、武春友,时任监事赵明锐、单永利、王红刚,时任总经理张晓军,时任副总经理鄂成松、崔鸿、孙立国、孙大利、孙德石、刘振天,时任董事会秘书孔德生,时任总法律顾问赵光晨予以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8-01-3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依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深入自查、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整改,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切实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应在2018年2月28日前向辽宁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告日期:2016-07-1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处罚对象: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4号指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5-07-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抚顺特钢股东东北特钢集团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14-05-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董事长赵明远,独立董事李源山,独立董事姚殿礼,独立董事赵彦志,独立董事李延喜,独立董事高岩,独立董事邵万军,董事会秘书孔德生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明远、独立董事李源山、姚殿礼、赵彦志、李延喜、高岩、邵万军、董事会秘书孔德生予以监管关注。

机构调研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8家,其中: 券商1家、 公募3家、 私募3家、 其他1家、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公募
私募
券商
其他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6家,其中: 券商4家、 其他1家、 公募1家、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公募
券商
其他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4家,其中: 公募1家、 保险1家、 券商2家、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公募
券商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