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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改制、上市和股权分置改革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吴江妙都光缆有限公司。1999年12月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9】144号《省政府关于同意吴江妙都光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准,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72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于2003年8月7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0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12,612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查看全部▼
1、改制、上市和股权分置改革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吴江妙都光缆有限公司。1999年12月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9】144号《省政府关于同意吴江妙都光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准,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72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于2003年8月7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0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12,612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证上字【2003】97号)批准,前述3,500万股股票于2003年8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05年7月29日,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内容为:同意以现有总股本人民币12,612万元为基数,由原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公司股份1,575万股,使得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4.5股的股份对价,非流通股股东由此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2005年8月8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
2、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006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21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16,612万元。
3、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0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1925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崔根海等六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962,505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75%股权。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增发前的人民币166,12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207,082,505元。
4、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1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00万股股票。公司于2014年2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755,065股。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275,837,570元。
5、2014年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年5月9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201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5,837,57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37,918,785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413,756,355元。
6、2015年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年9月11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13,756,35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共计转增827,512,710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1,241,269,065元。
7、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21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1,673,228股股票。公司于2017年7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506,522股。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1,359,775,587元。
8、2018年股票股利分配
2018年5月22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359,775,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共计分配股票股利543,910,235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1,903,685,822元。
9、2019年“亨通转债”开始转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亨通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9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19年9月26日至2025年3月18日,转股期内将会出现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形。
10、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9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993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为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华为技术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641,288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华为海洋网络(中国香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海通信国际有限公司”)51%股权。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1,951,345,196元(含截至资产购买日2020年3月6日止,“亨通转债”累计转股股数18,086股)。
1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5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1,105,746股股票。公司于2020年12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9,423,233股。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2,362,188,385元(含自2020年3月7日至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日2020年12月2日止,“亨通转债”累计转股股数1,419,956股)。
12、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2年11月11日,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共960万股。因该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故公司实收资本(股本)总额不变。
13、2022年“亨通转债”赎回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亨通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该次可转债提前赎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2,466,734,657元。
14、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24年11月13日为授予日,同意向调整后的52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21,553,532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7.64元/股,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该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故公司实收资本(股本)总额不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66,734,657元,股本为人民币2,466,734,657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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