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零售各类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并销售珍珠明目滴眼液等中成药,DNA检测设备、耗材的销售及检测服务等。
医药制造、医药流通、司法IVD(体外诊断)
海宝牌珍珠明目滴眼液 、 珍珠末 、 珍珠层粉 、 胃肠宁颗粒 、 乙醇消毒液 、 金银花合剂 、 肥儿糖浆 、 海蛇药酒 、 跌打药酒 、 医药流通 、 司法IVD(体外诊断)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娶纯化、合成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发布;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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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4732.55万 | 17.68% |
| 第二名 |
2303.36万 | 8.60% |
| 第三名 |
1836.03万 | 6.86% |
| 第四名 |
1032.73万 | 3.86% |
| 第五名 |
959.99万 | 3.5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1646.17万 | 7.58% |
| 第二名 |
938.96万 | 4.32% |
| 第三名 |
836.06万 | 3.85% |
| 第四名 |
800.08万 | 3.68% |
| 第五名 |
402.98万 | 1.85%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4810.17万 | 19.15% |
| 第二名 |
2453.05万 | 9.77% |
| 第三名 |
1988.33万 | 7.92% |
| 第四名 |
1099.32万 | 4.38% |
| 第五名 |
826.05万 | 3.2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1487.70万 | 6.79% |
| 第二名 |
923.42万 | 4.22% |
| 第三名 |
862.54万 | 3.94% |
| 第四名 |
525.02万 | 2.40% |
| 第五名 |
494.81万 | 2.2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北海市人民医院 |
4480.94万 | 19.96% |
|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2341.61万 | 10.43% |
| 钦州市中医医院 |
1260.47万 | 5.61% |
| 北海市中医医院 |
786.17万 | 3.50% |
|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
734.88万 | 3.27%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27.69万 | 6.32% |
| 广西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839.24万 | 3.99% |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764.59万 | 3.64% |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731.38万 | 3.48% |
| 天津天士力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561.61万 | 2.6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北海市人民医院 |
4456.01万 | 10.26% |
| 苏州富美实植物保护剂有限公司 |
3421.94万 | 7.88% |
|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2744.70万 | 6.32% |
| 吉林省九新实业集团化工有限公司 |
1802.14万 | 4.15% |
| 钦州市中医医院 |
1423.76万 | 3.2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3292.02万 | 9.02% |
| 江苏三吉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3047.81万 | 8.35% |
| 湖南同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567.98万 | 7.04% |
| 广西金贝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526.36万 | 4.18% |
| 广西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1365.19万 | 3.7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北海市人民医院 |
5340.86万 | 11.73% |
|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2184.25万 | 4.80% |
| 钦州市中医医院 |
1810.79万 | 3.98% |
| 苏州富美实植物保护剂有限公司 |
1646.17万 | 3.61% |
| 北海市中医医院 |
1599.68万 | 3.5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4154.19万 | 10.71% |
| 广西天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3389.07万 | 8.74% |
| 广西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2608.65万 | 6.73% |
| 江苏三吉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786.45万 | 4.61% |
| 广西金贝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627.80万 | 4.20% |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公司所处的行业为F51批发业。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主要产业包括医药制造及医药流通、司法IVD(体外诊断)等。
(1)医药制造
涉及医药制造的单位是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厂。
国发制药厂目前生产的剂型包括滴眼剂、片剂、颗粒剂、散剂、酒剂、合剂、糖浆剂等。其主要产品有“海宝”牌珍珠明目滴眼液、珍珠末、珍珠层粉、“国发”牌胃肠宁颗粒、金银花合剂、肥儿糖浆,“海马”牌跌打药酒、海蛇药酒等。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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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公司所处的行业为F51批发业。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主要产业包括医药制造及医药流通、司法IVD(体外诊断)等。
(1)医药制造
涉及医药制造的单位是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厂。
国发制药厂目前生产的剂型包括滴眼剂、片剂、颗粒剂、散剂、酒剂、合剂、糖浆剂等。其主要产品有“海宝”牌珍珠明目滴眼液、珍珠末、珍珠层粉、“国发”牌胃肠宁颗粒、金银花合剂、肥儿糖浆,“海马”牌跌打药酒、海蛇药酒等。
国发制药厂经营模式:①生产模式:依据年度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严格按照国家GMP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经备案的生产工艺规程等组织生产。销售部门下达要货计划;采购部门采购生产物料;生产部门负责安排生产任务、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监督产品的生产过程、工艺要求和卫生规范等执行情况;质量管理部通过对生产各环节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严格控制,实现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管理,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安全。②采购模式:公司建立了一套成熟的供应商遴选与审核机制,并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和采购业务流程,由采购部遵照相关制度行使采购职能。③销售模式:分省区进行招商代理和自有销售队伍相结合。对于广西、广东等成熟省区通过自有的销售队伍进行销售,其他省区通过招商代理的方式实现销售。销售渠道以医药商业公司及医药连锁企业为核心,产品经其配送至零售终端药店,最终销售给终端消费者。
中药饮片厂主要经营中药饮片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模式主要是采购中药原材料,按GMP的要求组织生产,再将成品中药饮片通过医院、批发、连锁等渠道对外进行销售。
(2)医药流通
涉及医药流通的企业为北海国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和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批发和零售。两家企业在广西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等北部湾地区经营多年,具有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截至报告期末,北海医药和钦州医药拥有直营店3家,加盟店54家。
主要经营模式:按照GSP的相关要求,从上游供应商/生产厂家采购商品,经过验收、存储、分拣、物流配送等环节,对外销售给客户。根据下游核心客户类型,医药流通业务具体分为四类:一是医院销售,主要面向医院、卫生院等医疗机构销售;二是快批销售,服务于药店、卫生所、诊所等零售终端;三是直营连锁销售,通过直营门店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四是商务销售,与其他医药商业公司开展合作,承接总代、分销、调拨等渠道业务。公司内部将医院销售、快批销售及商务销售统一归类为医药批发业务,直营连锁销售单独划分为医药零售业务。
(3)司法IVD(体外诊断)
全资子公司高盛生物主要从事司法DNA检测设备、试剂耗材的生产和销售,以及DNA检测服务等业务,所处细分行业为医疗器械行业中的体外诊断行业,是一家DNA鉴定检测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范围覆盖法医DNA检测全链条,超微量DNA自动提取检测工作站、DNA检测试剂与耗材等产品覆盖DNA检测的样本采集、提取、扩增、测序检测全部环节;同时也通过派驻技术服务人员,为公安客户提供DNA测序及DNA数据库建库等服务。高盛生物通过有机结合产业链上、中、下游产品和技术服务,形成了针对性的法医DNA检测整体解决方案。
高盛生物的主要经营模式涵盖销售模式、采购模式、生产和服务模式。
A、销售模式
根据销售对象及需求差异等情况,高盛生物主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即对于公安单位等主要客户采取直销的方式,通过参与招投标等符合政采管理相关规定的方式进行合作;对于高盛生物向非终端客户的销售活动,则全部纳入经销模式管理。
DNA设备、试剂及耗材、测序建库等业务
对公安单位等主要客户,高盛生物采取直销模式,以招投标的形式开展合作。根据招投标形式的不同,DNA检测行业内的采购方式可分为公开招投标方式和非公开招投标方式。
1)公开招投标方式
公安单位等客户对检测设备、试剂及耗材、技术服务等进行采购,通常情况下以公开招投标方式为主。高盛生物销售部门搜集全国DNA检测业务相关的招标需求信息,针对招标需求信息,结合产品或服务价格、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服务覆盖半径、响应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销售部门按照招标要求准备相应资格文件、撰写投标内容、提供协议文件、组织参与投标等。高盛生物中标后,与客户签署合同,根据中标文件具体条款,并按照公安单位DNA实验室专业要求,向公安单位提供DNA检测设备、试剂耗材或技术服务,以及提供持续协助解决DNA检测常规和疑难问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等DNA检测综合解决方案。公开招投标是高盛生物获取订单最主要的方式。
2)非公开招投标方式
除公开招投标外,公安单位、医院、研究机构等终端客户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条件下,部分采购通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
由于DNA检测业务具有一定的专业壁垒,通常终端客户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专业的技术规划和服务支持,持续协助解决DNA检测常规和疑难问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高盛生物与客户合作过程中,深入了解客户DNA检测相关产品关键需求,与广东省内多家客户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高盛生物根据终端客户的要求,通过参与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获取订单。
b.经销模式
高盛生物与全国各地多家DNA检测行业内的企业建立了经销合作关系,并将所有向高盛生物采购DNA检测相关设备、试剂耗材产品或服务的非终端客户全部归类为经销商。
高盛生物与经销商客户之间不存在关于对销售区域划分、年度销售目标、销售指导价格、销售折扣优惠、退货管理、奖罚机制等进行约束的合作条款或约定,也不存在独家代理关系。该等经销商主要通过参与公安单位等客户公开招标等方式获取DNA检测相关设备、试剂耗材产品或服务业务订单,并根据其中标合同等情况汇总产品需求后,向高盛生物或其他类似供应商采购相应产品,并销售给其他经销商或终端客户。高盛生物与上述客户均为买断式交易,不存在经销商存货退货的情况。根据部分经销商配合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其终端客户的类型可划分为公安单位、医院、研究鉴定机构等,其订单获取方式包括公开招投标、非公开招投标、直接签订合同等。
B、采购模式
高盛生物主要采用“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其中:设备采购主要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进行相应的采购;试剂及耗材采购主要是根据已有订单情况进行采购;其他设备零件或辅助材料,根据销售订单和产品设计需求进行采购。
高盛生物的采购部门根据中标项目确定采购需求,编制当期采购计划,选取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确定供应商后即向其发送采购订单,并签订采购合同;中标项目中,若客户已明确指定采用某一类供应商产品的,采购部门将根据合同订单的需求,与相应供应商沟通价格、货期、质量、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并按照采购需求发送订单,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依据采购合同约定条款,将货品发货至高盛生物仓库,货品入库并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根据项目的需求进行货物的统一调度。
高盛生物根据采购需求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列入初选供应商名单,随后通过调研考察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供应能力,对样品进行检测和试用,完成供应商调查评审。对于合作良好的DNA检测领域内的国内外知名设备和试剂耗材品牌供应商,高盛生物与该等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C、生产模式
高盛生物生产的产品主要为DNA提取检测设备等自主产品。高盛生物自主产品的生产主要由控股子公司高盛智造承担,目前生产的具体产品为超微量DNA自动化提取检测工作站等。
高盛生物根据中标项目销售订单的需求,由技术部门设计提取检测工作站自动化运作流程,设计产品运作流程图和生产计划,向采购部门提交生产部件需求,采购部门选择相应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并签署采购合同。生产部件到货并验收后,技术部门从仓库领用相应生产部件后,经生产、组装、调试等步骤后,工作站实现稳定自动化运行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入库。
1)DNA提取检测工作站生产过程
技术部门设计提取检测工作站自动化运作流程,设计产品运作流程图和生产计划,向采购部门提交生产部件需求,采购部门选择相应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并签署采购合同。生产部件到货并验收后,技术部门从仓库领用相应生产部件后,经生产、组装、调试等步骤后,工作站实现稳定自动化运行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入库。
2)DNA提取试剂生产过程
技术部门研发试剂配方,向采购部门提交采购需求,采购部门选择相应供应商并签署采购合同,原材料到货后,技术部门从仓库领用相应原材料后,经配比、实验、调试等步骤后,试剂盒实现稳定后进行包装储存。
D、服务模式
高盛生物涉及服务的业务类型为DNA检测技术服务,主要包括DNA测序及数据库建库业务、司法鉴定业务两类。
1)DNA测序及数据库建库业务
高盛生物向公安单位提供DNA测序及数据库建库服务。高盛生物参与公安单位DNA测序及数据库建库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后,由高盛生物技术部门制定服务计划书,技术服务人员派驻客户单位。技术人员派驻客户单位执行相应中标项目,派驻客户单位的技术人员实施全程跟踪和专业技术支持,并按照周度、月度定期汇总业务进度。同时,技术项目组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项目中期验收。项目完成后,客户组织项目验收,技术项目组进行数据整理、样本交付和检测结果签收。
2)司法鉴定业务
高盛生物旗下的广东正航司法鉴定中心主要从事痕迹、毒物、病理、临床、物证、文书、亲子、工伤等鉴定业务,其中主要为东莞、深圳等区域内的公安类客户(公安、交警等)提供痕迹、毒物、病理、临床等鉴定业务,通过长期合作已得到该类客户充分地肯定和认可,并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安类客户有鉴定需求时,向正航鉴定中心提供委托书和鉴定材料,经正航鉴定中心审查通过后予以受理,双方委托关系成立。正航鉴定中心提供相关鉴定服务,出具鉴定报告,形成鉴定服务收入。其他客户主要为保险公司、银行等企业、其他组织、个人等,此类客户根据其具体需求主动联系正航鉴定中心开展相关鉴定业务。
(二)行业情况说明
医药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医药行业的需求具有刚性特征,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小,长期看,周期性特征不明显。
(2)区域性
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及区域消费习惯等特点决定了医药流通行业的地域性特点较为显著。对于在省市区域内覆盖范围较广、配送能力较强、能更好满足上游供应商和终端客户对渠道需求的医药流通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3)季节性
医药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如:受中国传统习俗的影响,春节期间门急诊、住院治疗的病人较少,药品销售在此期间受较大影响。此外,各种疾病发病率的季节分布不均,部分药品品种因适应症的高发期受季节因素影响,相应的药物市场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医药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26年1—6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9,479.9亿元,同比增长18.7%。2026年1—6月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717.8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实现利润总额1,773.2亿元,同比增长4.2%。从行业运行情况看,2026年上半年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总体保持稳定,利润实现增长,行业发展更加注重质量效益提升。
医药流通业: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与供应链分会统计,2026年上半年,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市场规模约1.54万亿元,同比增长约4%,行业规模稳步扩容,集约化、专业化转型持续加快;同期我国医药物流费用总额预计超过500亿元。随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支付及药品价格治理等政策持续推进,医药流通企业进一步加强供应链整合、专业物流和数字化能力建设,高端冷链、智能仓储、全程温湿度追溯等成为行业重点发展方向。
药品零售:据国家统计局消费数据,2026年上半年全国限额以上中西药品类零售总额3,616亿元,同比增长3.3%,居民药品刚性消费稳定释放。结合米内网终端门店监测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实体零售药店单店月均销售额8.2万元,同比提升2%;门店月均订单量1267单,同比增长5%,客流修复成为门店增长核心驱动力,二季度订单增速进一步抬升至6%,2—6月线下门店客流均较去年同期实现正增长;但受集采降价、医保控费、消费者理性购药影响,行业平均客单价65元/单,同比下滑3%,整体呈现客流回暖、客单承压、品类结构性分化的运行格局。
结合商务部等九部门2026年初出台的药品零售高质量发展政策导向,叠加线上医药电商持续分流客源、医保基金精细化监管落地,传统药店依靠药品价差、“高客单、低频次”的粗放经营模式持续承压,行业加速向药学专业服务、慢病健康管理、全渠道运营效率提升的综合健康服务商转型,连锁化、集约化、数字化整合进程持续提速。
IVD行业:根据《2025年中国体外诊断行业年度报告》,2025年中国IVD市场规模约为1,080亿元,行业处于调整与转型阶段,国际品牌市场份额已降至50%以下,国产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国产替代进程持续推进。预计到2030年,中国IVD市场规模将达到约1,400亿元,未来五年年复合增长率约为5%。分子诊断、POCT、病理诊断和微生物诊断被认为是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细分领域,实验室自动化、微流控分子诊断、新型生物标志物、超高灵敏度检测、数字病理与人工智能融合以及核心原材料国产化等将成为行业重要技术发展方向。
(四)行业政策分析
2026年上半年,中国医药行业政策持续深化,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监管制度、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优化集中带量采购、完善医保支付体系以及强化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相关政策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和群众用药可及性的同时,进一步突出临床价值、鼓励创新、规范市场竞争,推动医药产业向高质量、集约化、数字化方向发展。2026年医药行业及IVD行业上半年重点政策盘点如下:
1、医药体制改革持续深入
2026年3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6〕7号),围绕医保基金总额管理、定点管理、医疗服务价格、待遇保障、支付方式改革、基层用药保障和医保结算等提出14项具体措施,明确医保基金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健全县、乡、村用药衔接机制。202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和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医疗资源共享。上述政策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有利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及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2、行业监管保持强度,引导高质量发展
(1)药品监管: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2026年1月,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28号),自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完善药品研制、注册、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制度,明确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品研制和创新,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并强化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新修订《条例》的实施进一步压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医药行业规范化经营要求。
(2)医药购销:纠风治理持续常态化。2026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继续聚焦医药购销、药品耗材采购、医疗服务、医保基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管;2026年5月,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医药代表备案和药品学术推广行为。相关政策持续强化医药购销领域合规监管,有利于规范医药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完善
2026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调整和管理,完善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基本药物目录坚持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等原则,并更加注重临床需求和药品供应保障。基本药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和合理使用水平,并对药品生产企业产品布局以及医药流通企业品种结构产生持续影响。
4、中药工业加快向高质量、现代化方向发展
2026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提出到2030年初步形成中药工业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体系,进一步增强重点中药原料稳定供应能力,提高行业数智化、绿色化水平,并围绕中药原料提质稳供、协同创新、制造能力提升、中药名品培育和卓越企业培育等方面作出部署。政策从中药原料、研发、生产到产业化发展进行系统布局,将推动中药行业进一步向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和质量效益型发展转变。
5、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改革
202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6〕9号),提出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围绕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医保支付标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价格、挂网价格以及零售药店价格等重点环节完善价格政策。对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的高水平创新药,支持在上市初期形成与其研发投入和临床价值相匹配的价格;同时加强药品价格监测预警及异常价格治理。相关改革进一步推动药品价格由单纯价格管理向全生命周期、全渠道综合治理转变,并对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的产品定价、成本管理和经营模式提出更高要求。
6、集采政策持续优化,质量和供应保障要求进一步强化
2026年上半年,第十一批国家集采全国落地执行,覆盖55个品种,平均降幅超50%。2026年5月,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YYPLM-2026-1)》,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采购联盟,按照“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的原则开展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2026年6月23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正式发布《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
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向常态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同时更加注重药品质量、稳定供应和公平竞争。中药饮片集采的持续推进,将进一步提高中药饮片企业在产品质量、生产成本及供应保障等方面的竞争要求。
7、医保药品目录继续实行动态调整,多层次支付体系进一步完善
2026年5月3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等文件,2026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此次调整继续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功能定位,并同步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协同,更好支持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创新药品,提高患者用药可及性,进一步推动形成多层次医药费用保障机制。
8、药品零售行业加快专业化、集约化和数字化转型
2026年1月,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推动药品零售行业专业化、集约化、数字化、规范化发展,从完善药事服务、创新健康服务、强化应急服务、优化行业结构和规范行业秩序等方面作出部署,鼓励零售药店提高药学服务能力、完善处方流转、参与药品集中采购,支持零售企业兼并重组及批零一体化发展,引导传统零售药店逐步向具备综合健康服务能力的“健康驿站”转型。相关政策将进一步促进行业整合,对药品零售企业的专业服务、供应链管理和数字化运营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9、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
2026年3月,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的设施设备、信息系统、储存配送、质量管理以及委托配送等提出更加规范的建设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国药品现代物流标准统一。随着药品流通业务向“小批量、多频次、高时效”发展,医药物流企业对自动化仓储、数字化管理、冷链配送及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投入需求不断提高,行业专业化和集约化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
10、“人工智能+药品监管”加快推进
2026年4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人工智能+药品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人工智能与药品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在审评审批、监督检查、风险监测、产品追溯、数据治理和监管决策等领域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到2030年初步构建药品监管与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体系。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监管领域的深入应用,将进一步推动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向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发展,同时促进医药企业提高研发、生产、质量管理和供应链环节的信息化水平。
11、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2026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围绕儿童用药研发创新、生产供应、质量监管、医保支付、集中采购和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鼓励研发儿童适宜品种、剂型和规格,提高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水平。相关政策有利于促进儿童用药市场规范发展和产品创新,提高儿童药品临床可及性。公司国发制药厂现有肥儿糖浆、金银花合剂等儿童用药产品,应持续关注儿童用药相关政策变化。
12、药品创新保护及临床研发质量体系进一步健全
2026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实施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药品注册申请人可以在提交药品注册申请时申请药品试验数据保护,进一步加强创新药研发成果保护。2026年6月,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发布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要求。上述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国药品创新保护和临床研发质量管理体系,有利于稳定企业研发预期、鼓励医药创新。
13、医疗器械及IVD行业全生命周期监管持续完善
2026年3月,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后续品种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明确自2027年6月1日起生产的全部第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试剂)和全部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应当具有医疗器械唯一标识。2026年6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医疗器械分类调整有关工作的公告》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产品分类、注册备案以及分类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相关政策将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及IVD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追溯管理水平,对行业企业产品研发、注册备案、质量管理及合规经营提出更高要求。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上半年经营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2.41万元,亏损比上年同期增加。2026年上半年亏损的主要原因为:
1、投资收益减少:公司投资的华大共赢一号基金本期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其持仓的已挂牌上市的华大智造、友芝友生物股价下跌致基金亏损,公司投资华大共赢一号基金的投资收益由上年同期的754万元转为本报告期亏损314.76万元。
2、主营业务影响
(1)医药制造业务:国发制药厂2026年上半年珍珠明目滴眼液市场逐步恢复,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1.69%,亏损同比减少。但因市场拓展不及预期,收入规模未能达到盈亏平衡,2026年上半年仍处于亏损状态;中药饮片厂受中药饮片集采政策深化影响,未中选品种医院渠道市场份额流失,销售收入同比下降,导致净利润同比减少。
(2)医药流通业务:受国家集采和行业控费政策持续深化影响,医药流通业务整体毛利率同比下降,同时为稳固市场份额销售费用同比增加,导致净利润同比下降。
(二)公司治理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并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及风险控制要求相匹配的薪酬与绩效考核机制。
(三)对外投资
一是增资钦州医药,增强其资金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二是高盛生物收购高盛智造少数股权,整合研发、供应链及渠道资源,加速“核酸提取检测一体化工作站”的产业化与“高通量自动化智能筛选综合应用系统设备”市场拓展。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医药制造具有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
国发制药厂目前生产的剂型包括滴眼剂、片剂、颗粒剂、散剂、酒剂、合剂、糖浆剂等,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珍珠及其贝壳是北部湾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中间体珍珠液的提取技术比较先进,生产的“海宝”牌珍珠明目滴眼液是1999年国家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曾获得北海市及广西科技进步奖;珍珠明目滴眼液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以及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市场、消费者反映良好。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
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厂生产的中药饮片,因建厂时间较早,饮片质量持续稳定,在钦州市地区享有较高的声誉。
(二)医药流通具有地域优势和品牌优势
公司下属北海医药、钦州医药均脱胎于原国有医药总公司,历经多年合规经营,在北海、钦州、防城港等北部湾区域内同主要三甲、二甲医疗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供应关系,客户资源稳定,在钦州、北海、防城港等北部湾地区有一定的竞争力。
(三)司法IVD具有核心技术优势、二代测序技术优势、法医DNA检测全产业链产品及服务优势、客户渠道优势
1、核心技术优势。高盛生物及其子公司高盛智造为高新技术企业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涵盖产品的硬件、软件以及方法学等,已经形成了移液系统平台,核酸提取系统平台,微流控筛选系统平台,图像处理系统平台和细胞培养系统平台等多个标准化平台,通过平台的组合实现在不同应用场景的搭建。
高盛生物自主研发生产的“超微量DNA自动提取检测工作站”,是为刑侦领域量身定做的全自动(自动裂解、自动离心、自动纯化)、高通量(最大可达96个检材)核酸提取工作站,2019年获得公安部首届刑事技术“双十计划”攻关创新大赛银奖,2020年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是DNA鉴定检测领域实现国产替代的精细自动化装备之一,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到2024年底,该工作站设备国产率已达到100%。
近几年,高盛智造积极布局生命科学高通量智能自动化筛选综合应用系统平台的研发并取得一定成效。其自主研发的“合成生物—智能自动化物联系统”,于2024年1月荣获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暨2023年广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生物医药成长组优胜奖,于2025年9月荣获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湛江赛区)暨首届“广湛园杯”创新创业大赛综合组三等奖,于2025年12月荣获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暨2025年广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行业赛合成生物学成长组优秀奖。
2、DNA二代测序产品及服务的技术优势。
高盛生物参股子公司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从事DNA二代测序相关的技术、设备的研发与推广服务,高盛生物持有深晓基因30%股权。
深晓基因主要从事法医DNA二代测序(NGS)建库相关设备、耗材及NGS分析仪全流程一站式集成方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开展从二代测序建库原始数据到全自动报告生成的综合配套全链条技术服务,在法医DNA二代测序(NGS)领域具有相对领先的技术优势。自主研发产品有SET-A、SET-B、YARN等多款DNA二代试剂盒。其中SET-B人类分型NGS试剂盒包含了公安部打拐要求的29个常染色体基因座和35个Y染色体基因座,为二代测序建库专用,该产品已获得公安部相关准入资格。自公安部2021年将广东省列为DNA二代测序数据库的试点省份以来,广东省公安厅已在省内建立8个试点单位、11个试点实验室。
从2021年起,高盛生物已陆续中标了公安部门二代数据库建库服务、二代试剂耗材采购等多个项目,为高盛生物在二代测序方面的市场拓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法医DNA检测全产业链产品及服务的优势。高盛生物现已形成集设备研发、耗材生产、技术服务、司法鉴定四大业务为一体,是一家具备群体高通量测序核心技术和精细刻画精准识别刑侦技术的高新技术生物企业,实现了从案发现场物证的DNA获取到DNA数据分析入库的法医DNA鉴定一站式服务体系,具有全产业链优势。
4、客户渠道优势。高盛生物立足于华南、面向全国的DNA检测市场,常年服务于广东省各级公安单位的DNA实验室新建、扩建和设备更新换代,配套提供DNA检测试剂耗材,参与DNA测序和数据库建库,为广州市、东莞市、江门市等公安系统主要市局、分局DNA实验室建设项目提供产品和技术服务方案,在广东省公安系统DNA数据库建库服务中具有一定的客户渠道优势。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医药行业政策持续收紧与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医药制造与流通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国家带量采购常态化扩围、药品价格治理趋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地及省际价差管控等因素,客观上对公司盈利空间形成挤压;受公立医疗机构控费趋严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节奏放缓,账龄结构阶段性承压。
风险应对措施:一是密切跟踪国家及省级集采、医保目录调整及追溯结算等监管动态,重点围绕线下终端做深做透,加大高毛利特色品种与非集采管线的引进力度,改善收入结构;二是全面加强库存及应收账款管理,动态收紧信用授信,严控新增长账龄及呆滞库存敞口。
2、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2020年收购高盛生物100%股权形成商誉2.54亿元,2023年至2025年公司已按会计准则计提了相应商誉减值准备。若宏观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或高盛生物自身在技术迭代、市场拓展等方面不及预期导致其未来现金流预测值下调,则存在2026年度及以后年度继续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进而对公司合并报表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以夯实高盛生物持续经营能力为核心缓释相关风险:一是重点推进二代测序技术建库与案件解决方案的市场落地,加速智能法医提取一体化设备及酒精自动化检测系统等产品的研发与商业化进程,稳步拓展业务覆盖面;二是强化高盛生物订单转化与应收账款的全过程管理,通过授信审批、合同回款约束及逾期预警闭环提升经营现金流质量,降低信用减值与商誉减值的联动冲击;三是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高盛生物主要经营指标的动态变化,严格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在年度报告期间开展商誉减值测试,如出现明显减值迹象将及时履行评估及信息披露义务。
3、高盛生物收购少数股权整合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高盛生物收购高盛智造少数股东股权,交易完成后高盛智造成为高盛生物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水平、增强对核心业务板块的控制力。尽管本次交易设置了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可在较大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但若高盛智造在技术升级、订单交付或团队融合等方面未能达到预期,仍可能存在收益不达预期的情形,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应对相关风险:一是定期评估高盛智造产品迭代路线图及关键技术节点,保障研发投入与下游市场需求精准匹配,降低技术升级不及预期的风险;二是通过完善薪酬结构与绩效联动稳定核心团队,防范人才流失引发的订单交付波动;三是总部审计部定期对高盛智造的订单转化、成本控制及内控执行情况进行复盘跟踪,推动管理模式、业务流程及文化协同按期落地。
4、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公司目前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任一股东及其关联方均无法依其持股比例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公司无控股股东、亦无实际控制人。在此治理架构下,若主要股东就董事任免、重大投资及再融资等事项未能形成有效共识,客观上存在决策链条相对较长、偶发非合意性控制权变动的可能性,进而可能会给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带来一定影响。
尽管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运作规范、治理机制运行平稳,但不排除未来因股东意见分歧导致决策效率下降、治理稳定性减弱及潜在控制权波动等风险。
为进一步夯实治理韧性,公司将持续落实以下安排:一是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进一步厘清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的分层决策权限,强化审计委员会对制度执行和高管履职的独立监督职责,从源头上防范内部人控制及管理层越权行事;二是将关联交易列为内控与信披双重重点,严格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方回避表决等决策程序,确保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防止利益输送;三是建立主要股东持股动态跟踪机制,密切关注二级市场权益变动及舆情异动,保持与监管机构、投资者的主动沟通,切实降低因治理架构特殊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四是坚持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底线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动向市场释明治理现状,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
5、应收账款风险
公司当前应收账款规模较大、账龄结构承压。在医药流通板块,随着“两票制”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深化,北部湾区域公立医院回款周期系统性拉长,公司作为配送主体承担了阶段性资金垫付职能;在司法DNA检测板块,受近年地方财政预算趋紧影响,公安系统在建库及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的结算进度明显滞后,进一步加剧了资金占用。
尽管上述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发生大额坏账的可能性较低,但较长的回款周期对公司营运资金周转效率产生了一定影响。对此,公司将持续完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加强客户信用评级与动态监控,同时加大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加快结算进度,降低坏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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