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1993年3月经山东省淄博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淄体改股字(1993)83号文批准,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厂下属医院设备分厂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投入,同时发行内部职工股,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的总股本为3,100万元,其中:国家股2,500万元,占总股本的80.65%;内部职工股600万元,占总股本的19.35%。
1996年12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重新规范,并取得了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鲁体改函字[1996]255号规范确认函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股字[1996]202号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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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1993年3月经山东省淄博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淄体改股字(1993)83号文批准,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厂下属医院设备分厂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投入,同时发行内部职工股,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的总股本为3,100万元,其中:国家股2,500万元,占总股本的80.65%;内部职工股600万元,占总股本的19.35%。
1996年12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重新规范,并取得了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鲁体改函字[1996]255号规范确认函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股字[1996]202号批准证书。
公司规范后,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登记注册,并换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1999年5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3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30万元,其中:国家股3,250万元,内部职工股780万元。
2002年9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9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130万元,其中:国家股3,250万元,内部职工股780万元,社会公众股2,100万元。
2003年6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582万元,其中:国家股4,550万元,内部职工股1,092万元,社会公众股2,940万元。
2005年9月,公司内部职工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6年6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淄博市财政局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按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1股的对价比例安排对价,非流通股东共支付12,499,200股。对价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为8,582万元,其中限售条件的股份33,000,800股,占总股本的38.45%,非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52,819,200股,占总股本的61.55%。
2007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7]99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股本1,756万元,总股本变更为10,338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总额为50,560,800股,占总股本的48.91%;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总额为52,819,200股,占总股本的51.09%。
2008年6月,根据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439.40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总额为31,744,440股,占总股本的23.62%;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总额为102,649,560股,占总股本的76.38%。
2009年12月22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9]1419号文件批准,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山东省淄博市财政局将所持股份中的38,974,260股协议转让给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09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
2012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12]433号文核准,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华医疗全体股东(总股本134,394,000股),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本次配售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74,053,136股。
2013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696号文核准,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增加股本人民币14,524,765.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88,577,901.00元。
2013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21号核准文件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增加股本10,195,913.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198,773,814.00元。
2014年7月,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397,547,628.00元。
2014年11月,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03号文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增加股本5,593,797.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403,141,425.00元。
2015年2月,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03号文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增加注册资本3,286,666.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406,428,091.00元。
截至2017年06月30日,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6,947,642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8日,公司根据《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特定激励对象发行了5,546,800.00股限制性股票,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1,974,891.00元,股本为人民币411,974,891.0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3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900,098股,上述股份已于2023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1,974,891股增加至466,874,98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1,974,891.00元增加至466,874,989.00元,并于2023年3月6日,领取由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完成了13名激励对象共193,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66,874,989股减少至466,681,98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66,874,989元变更为人民币466,681,989元。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66,681,98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共计转增140,004,597股。公司总股本由466,681,989股增加606,686,58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66,681,989元变更为人民币606,686,586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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