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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3-10-11 交易金额:9888.44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湖北皇恩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买方:浙江启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卖方:彭革华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向新能源产业拓展的战略部署,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浙江启源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受让股份及增资的方式,收购湖北皇恩烨51%股权。交易安排如下:1.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北皇恩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审慎性调查报告》(天健咨[2023]145号)体现的标的公司净资产情况为基础,一致同意标的公司投前估值为人民币13,000万元。2.湖北皇恩烨将湖北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华新材料”)2100%股权以其实收资本1,940万元为对价进行收购,使其成为湖北皇恩烨全资子公司。3.上述收购完成后,浙江启源以1.09元/股,出资3,513.942万元受让标的公司股东彭革华持有的该公司3,223.80万股即27%股份。受让股份后,浙江启源再以1.09元/股价格单方增资6,374.498万元,取得标的公司5,848.1633万股股权。 上述交易,浙江启源总计出资9,888.44万元,最终取得标的公司51%的股权,实现对其的控股。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北皇恩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启源合计出资9,888.44万元,通过受让和增资的方式,实现对标的公司51%控股的目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本次收购的相关协议。

公告日期:2023-01-04 交易金额:1.93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中钢热能金灿新能源科技(湖州)有限公司55%股权

买方:浙江启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卖方:胡博,吕猛,金海侹等
交易概述:

公司拟收购中钢热能金灿新能源科技(湖州)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资产。鉴于标的公司持股45%的股东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国有,公司需待其股权出让按规定经有关主管单位审批后,参与交易所公开摘牌受让股权。故公司本次拟先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启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收购胡博等8名股东持有的金灿科技55%股权及相应资产,收购价格参照202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由各方一致同意标的公司估值为35,000万元,由此确定55%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格为19,250万元。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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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 1 0.00 9.66亿 9.66亿(估) 无影响
合计 1 0.00 9.66亿 9.66亿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颖泰生物 长期股权投资 1.51亿(估) 12.31% 9.66亿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09-09-04 交易金额:1000.00 万元 转让比例:20.00 %
出让方:新沂市中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新沂中凯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受让方: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公司具有年产400 吨的二氯喹啉酸原药生产能力,新沂中凯是国内最大的二氯喹啉酸生产企业,并具有较好的农药生产经营基础.本次受让股权有利于公司与新沂中凯实现优势互补,在农药领域共同发展.
公告日期:2009-05-21 交易金额:96.77 万元 转让比例:4.40 %
出让方: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交易标的: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受让方: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3-12-16 交易金额:5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股权
交易方: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交易简介: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安股份”或“发行人”)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中包含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化学”),构成关联交易。 20220609:股东大会通过 20220917: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77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20221115: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回复报告进行了补充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21207:根据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回复报告进行了补充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30209:根据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回复报告进行了补充修订。 2023030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1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30310:股东大会通过 20230512:鉴于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内容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上交所网站同时披露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 20230517: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具体意见如下:“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20230629: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2号) 20231206: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31216:披露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3-05-26 交易金额:107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购买、销售材料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购买、销售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07000万元。 20230526:股东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