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四川峨眉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电股份”)于2018年5月28日以资不抵债为由向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区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市中区法院于2018年6月5日裁定:受理峨电股份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峨电股份清算组担任四川峨眉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经管理人邀约,公司拟参与峨电股份及其所属关联公司的破产重整,同时,拟与管理人就公司参与峨电股份及其所属关联公司破产重整签订意向性投资协议。
20180926:近日,市中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8)川1102破1号,现将《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市中区法院认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作为债权人具有申请重整的法定权利。根据相关审计结果反映,截止2018年6月5日,峨电公司账面资产负债率为149%,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峨电公司拥有的水力发电、供电等资产具有重整的价值,符合破产法规定的许可债务人破产重整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自2018年9月20日起对四川峨眉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20181107:近日,市中区法院就峨电公司所属关联公司申请重整事项作出裁定,主要内容如下:金峨供电公司、双河口电力公司、宏阳水电公司、金峨发电公司的重整申请经报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意由市中区法院进行集中管辖。市中区法院认为:金峨供电公司、双河口电力公司、宏阳水电公司、金峨发电公司申请重整主体适格。其提交的财务资料及审计报告表明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具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符合重整受理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分别裁定:受理四川金峨供电有限公司、凉山州双河口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宏阳水电有限公司、四川金峨发电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20190730:近日,公司从四川峨眉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处获悉,四川峨眉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峨电系公司破产重整招募投资人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四川峨眉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关联公司重整投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