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公司概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1988年3月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88)12号]批准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1年1月6日,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三级)(有效期至2020年1月23日)。地方电力开发、经营,本公司电力调度,房地产开发;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载波通信系统设备;公司管辖范围内发供电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校准;电力工程勘察设计;限分公司经营住宿、中餐、卡拉OK歌舞、工艺美术销售、干洗、糖、烟、酒零售。2016年公...查看全部▼
1.公司概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1988年3月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88)12号]批准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1年1月6日,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三级)(有效期至2020年1月23日)。地方电力开发、经营,本公司电力调度,房地产开发;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载波通信系统设备;公司管辖范围内发供电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校准;电力工程勘察设计;限分公司经营住宿、中餐、卡拉OK歌舞、工艺美术销售、干洗、糖、烟、酒零售。2016年公司更换营业执照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100206951207W。
1.股本及主要股东变化情况
(1)本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公司1988年8月8日至1991年12月31日发行A股股票5154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1300万股。
1993年8月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1比1配股(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共配1,300万股。
1994年4月22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10比2送红股(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同比例送红利)。
1996年10月按10比1向全体股东送红股。
1997年8月以7,671.4万股为基数按10:2.727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同年10月6日分别按10:1.2516比例和10:2.9206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1997年末,公司总股本为13,028.952万股,其中流通股为6190.4604万股。
公司经四川省证管办川证办[1998]128号文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50号]批准获得配股资格,并于1998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配股说明:书》,股权登记日:1999年1月7日,除权日1999年1月8日,配股交款日1999年1月8日-1月22日。公司以1997年期末总股本13,028.9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3股,每股配售价6.50元,共计配售2554.5792万股。其中国家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市国资公司”)应配1162.4018万股,该股东以实物净资产认购60%,即697.44万股,需4533.77万元净资产。该股东以1997年公司配股后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剩余净资产2444.67万元认购其中的376.1031万股,以乐山市煤气总公司2966万元净资产中的2089.10万元认购321.338万股;配股后乐山市煤气总公司剩余净资产约877万元,由乐山市资产经营公司持有,与本公司共同组建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共配1857.1381万股,由承销商全额包销。本次获准配售股本2554.5792万股,实际配售2554.5792万股,应募集资金16604.7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4.5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16060.18万元(其2016年年度报告中实物资产4533.75万元)。配股资金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资[1999]第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已全部到位。本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5,583.5312万股。
2000年10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00年中期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的方案,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4,933.6499万股。
2007年1月5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由24933.6499万股增至32648.0131万股。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原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字(2007)第1001号验证。
2014年根据《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申请通过非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920,528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7.55元/股),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11,920,528.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13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乐山市国资公司、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基金”)三家认购对象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920,528股(其中:乐山市国资公司52,980,132股,中环集团79,470,198股,渤海基金79,470,198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38,400,659股,其中2014年非公开发行增加的211,920,528股处于限售期内。
(2)本公司主要股东变化如下:
2000年12月15日,原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投控股公司)与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投峨铁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拥有的公司1,594.0459万股转让给川投峨铁集团公司,转让后川投控股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003年12月10日,川投峨铁集团公司与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汉派实业)签订《股份转让合同书》,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594.0459万股转让给汉派实业,转让后汉派实业持有公司法人股1,594.0459万股,占总股本的6.39%。2003年12月31日,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信都建设)与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业海通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036.66万股转让给业海通投资,转让后信都建设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业海通投资持有公司法人股2,036.66万股,占总股本的8.17%。
2006年8月4日汉派实业、业海通投资分别将其持有公司的1,594.0459万股和2,036.66万股法人股(即2007年1月5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281.7563万股)协议转让给四川省电力公司,相关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06年8月9日办理完毕。
为妥善解决1997年乐山市、眉山市行政区划分时遗留的股份公司国家股划分问题,2003年12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函(2003)403号]《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问题的批复》同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3)68号]批准的股份划转方案,将乐山市国2016年年度报告资公司持有的7,315.3822万股国家股中的2,037.00万股划转给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眉山资产经营公司),过户登记手续在2003年12月之前办理完毕。2006年8月18日,眉山资产经营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国家股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2,037.00万股(即2007年1月5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841.2226万股)协议转让给四川省电力公司。2008年11月3日,眉山资产经营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协议转让乐山电力股份的终止协议书》,终止原转让协议。
2008年11月3日,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眉山资产经营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632.40万股。本次变动后,四川省电力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14.156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9年9月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了眉山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公司208.8226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本次变动后,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为5122.9789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41.222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9%,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2年5月17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与第二大股东乐山市国资公司(持有乐山电力股份4771.0733万股,占股份总数的14.61%)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乐山市国资公司将持有的7.61%的股份总计2,485万股中除财产性权利(收益权、处置权、配股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全部委托给四川省电力公司行使。该托管协议于2013年10月21日解除。
2013年9月乐山市国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1.9155万股,增持后乐山市国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22.988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9%。
经过上述股权变更后公司已不存在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2014年公司向乐山市国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52,980,132股,向中环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79,470,198股,向渤海基金非公开发行股份79,470,198股,合计发行股份211,920,528.00股。
2015年7月9日至7月14日,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9.96万股,本次增持后,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3,229,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
2017年5月至12月期间,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24,920,469股,本次增持后,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8,149,8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2%。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38,400,659股。
2022年7月,天津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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