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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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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0-24 | 首发A股 | 1996-10-28 | 6664.00万 | - | - | - |
公告日期 | 项目名称 | 承诺使用募集资金(元) | 已投入募集资金(元) | 建设期(年) | 税后收益率 | 预测年新增净利润(元) | 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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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0-24 | 补充流动资金 | 690.22万 | - | - | - | - | - |
1996-10-24 | 购置大型运输设备 | 2801.00万 | 487.81万 | - | - | 571.38万 | - |
1996-10-24 | 建设北仑国际集装箱中转站项目 | 4000.00万 | 5485.97万 | - | - | 999.27万 | - |
公告日期:2024-11-15 | 交易金额:9185.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55.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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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宁波新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海涛,周黎明,欧志刚,王月芬,祁文亚,周斌,张豪,张明,张春婷 | ||
交易概述: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合金”或“标的公司”)的不低于51%股权,具体收购方案和收购比例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本次交易完成后,电工合金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24-08-1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6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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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宋凌杰 | ||
卖方:黄小明 | ||
交易概述: 公司日前收到控股股东富邦控股的通知,富邦控股及其股东的股权结构有所调整,原自然人股东黄小明已将其持有的富邦控股2.67%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宋凌杰,公司实际控制人管理团队成员随之发生变动,同时自然人股东宋汉平持有的宁波康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投资”)股权和宁波康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骏投资”)股权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 |
公告日期:2021-07-0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6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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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宋汉平 | ||
卖方:周波 | ||
交易概述: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控股”)本次股权结构变动,仅为富邦控股股东之间的股权结构调整以及实际控制人团队人数发生变动。 |
公告日期:2021-05-14 | 交易金额:1.2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51.3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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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常州叁零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灿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省大运河(常州)文化旅游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等 | ||
卖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上市公司”或“公司”)与常州叁零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叁零柒投资”)、常州灿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灿星基金”)、江苏省大运河(常州)文化旅游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运河基金”)、常州青枫云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枫云港”)、常州市九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久创投”)签署《关于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奥体育”、“标的公司”)51.38%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叁零柒投资15.5322%,灿星基金9.9566%,大运河基金9.9566%,青枫云港7.9652%,九久创投7.9652%(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常奥体育股权。 |
公告日期:2020-12-1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51.3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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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陶婷婷 | ||
卖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与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奥体育”)原实际控制人陶婷婷签署了关于拟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奥体育股权的《常奥体育股权回购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
公告日期:2020-04-08 | 交易金额:16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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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胡庄浩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相关各方签署《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协议》。自然人胡庄浩将以1,650万元人民币认缴常奥体育的新增注册资本74.2558万元,并取得增资后常奥体育6.59%的股权,其中1,575.744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放弃常奥体育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后常奥体育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126.8874万元,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51.38%,常奥体育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20-03-03 | 交易金额:1.28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5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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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日照嘉航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照迦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青枫云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嘉航信息、迦叶咨询、青枫云港分别持有的常奥体育31.00%、19.00%、5.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常奥体育55%股权,常奥体育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9-11-16 | 交易金额:1.28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100%股权,银行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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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铝板带材业务持续亏损,为改善资产质量,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上市公司拟将铝板带材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12,8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富邦控股。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就标的资产进行了内部重组,故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归集为以下两部分进行交割:1、富邦铝材100%股权,系宁波富邦以截至2018年5月31日与铝板带材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即标的资产剔除银行负债)按账面净值25,631.64万元出资设立,铝板带材业务及与之对应的资产、负债及人员等生产经营要素均由其承接;2、银行负债,系宁波富邦截至2018年5月31日的银行负债,包括本金和利息合计26,720.35万元。富邦控股以现金方式支付12,850.00万元交易对价,受让富邦铝材100%股权并承接银行负债。 |
公告日期:2018-03-02 | 交易金额:472.18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新芝路151号一处商业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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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海曙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海曙区西门街道房屋征收办公室 | ||
卖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因城市建设需要,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新芝路151号一处商业房产被列入高塘四村危旧房改造地块征收范围。现按照《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日前已与房屋征收部门海曙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征收实施单位海曙区西门街道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统称“房屋征收方”)签订了《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
公告日期:2017-07-14 | 交易金额:1.2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位于庄桥街道宁慈东路519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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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北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江北区庄桥街道房屋拆迁事务所 | ||
卖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因城市旧城区改建项目需要,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庄桥街道宁慈东路519号地块被列入政府征收范围(详见2016-072号临时公告)。现按照《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与房屋征收部门江北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征收实施单位江北区庄桥街道房屋拆迁事务所签订了《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本次被征收的资产为公司位于庄桥街道宁慈东路519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等。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23333.2平方米(土地证号为甬北国用<2004>第02563号),房屋载明建筑面积7867.64平方米。土地取得方式为国有出让。公司选择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本次拆迁货币补偿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263818元。该补偿资金包含拆迁范围内土地、建筑物及与之相关的拆迁损失等所有费用。 补偿资金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公司人民币50000000元(该款项已在意向协议签订时支付完毕,详见2016-072号临时公告),补偿余额人民币74263818元将于2017年7月31日前在经征收实施单位验收后7日内支付给公司。 |
公告日期:2017-03-10 | 交易金额:27.75亿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成都天象互动数字娱乐有限公司70%股权,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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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何云鹏,陈琛,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航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
交易概述: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象互娱100%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天象互动100%股权并向包括富邦控股、宋汉平等关联方在内的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公告日期:2017-01-11 | 交易金额:1.2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宁波富邦位于庄桥街道宁慈东路519号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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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房屋拆迁事务所 | ||
卖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因城市旧城区改建项目需要,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庄桥街道宁慈东路519号地块被列入政府征收范围。该地块现在经营公司仓储业务,土地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日前公司已与征收实施单位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房屋拆迁事务所(以下简称“拆迁事务所”)签订了征收意向协议,政府部门将对此进行货币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尚需待相关资产评估结果出具后由双方签署《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协议》确定,预计补偿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5-01-06 | 交易金额:23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公司铝材厂原360生产车间的闲置生产设备以及退火炉等配套闲置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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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波市海曙友富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鑫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
卖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闲置资产,优化车间布局,公司铝材厂拟以总价230万元转让原360车间的闲置设备资产等。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存量闲置资产的议案》。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已分别与宁波市海曙友富废旧物资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鑫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书。转让价格基于相关行业市场定价协议出让。受让方是独立法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受让方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分别收到受让方宁波市海曙友富废旧物资有限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160万元人民币和宁波市江北鑫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70万元人民币,以上共计230万元人民币。 |
公告日期:2014-09-06 | 交易金额:9042.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后庙村亨润工业城内铝业分公司的工业房屋建筑物以及土地使用权,工业厂房总建筑面积为21912.8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013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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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4年8月12日本公司与富邦控股在宁波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由本公司以总价9042万元向富邦控股转让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后庙村的闲置工业房屋建筑物以及土地使用权。 |
公告日期:2013-06-26 | 交易金额:316.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位于宁波市郊梅墟路491弄53号的一处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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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鲍辰茂 | ||
卖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已委托宁波房产中介机构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向外公开转让位于宁波市郊梅墟路491弄53号的一处房产,并于2013年6月25日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受让方是自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受让方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3-04-02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新马路123号工业用土地使用权3996.2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2715.42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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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富邦控股于11月6日在宁波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由本公司以总价2000万元向富邦控股转让地处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123号工业土地及建筑物.富邦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2-08-2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1万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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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解除本院对被执行人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富邦"限售流通股251万股的冻结;二、被执行人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持有的"宁波富邦"限售流通股251万股转让给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2012-03-0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0万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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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张建军 | ||
卖方: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近日,本公司收到了第二大股东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裁定划转股票通知书》,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1)沪一中执字第746号],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30万股已划转过户至张建军名下. |
公告日期:2012-02-21 | 交易金额:7227.81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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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州保税区新英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唐飒 | ||
卖方: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近日,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转交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1)沪一中执字第746号],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在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1)沪一中经初字第250号民事调解书中,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雄龙公司)持有的"宁波富邦"限售流通股16,774,480股.因上海雄龙公司在本案中对广州保税区雄龙(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尚有欠款及迟延履行金计人民币56,478,058元未清偿,故可采用以股抵债的方式转让上述部分股票.另查,(1)上述冻结股票中的13,392,000股已由上海雄龙公司先行设定质押,质押担保的债务本息总额计人民币1,580万元,质押权人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为北方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已主张优先受偿该质押债权;(2)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1月12日向本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在本案冻结股票的变价执行中扣划人民币26,143,450元,以偿付该院在办执行案中上海雄龙公司对申请执行人肖楠的债务.目前,本案双方当事人及有关权利人自行签订了相应的股票转让协议,且部分转让款已按约抵扣和支付.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将被执行人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宁波富邦"股票660万股作价人民币56,478,058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广州保税区新英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抵偿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的欠款本息、案件受理费等全部债务;二、将被执行人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富邦"股票200万股作价1,580万元转让给受让人唐飒(身份证号码为430102198110260546).三、申请执行人广州保税区新英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受人唐飒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
公告日期:2011-08-23 | 交易金额:2549.77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336号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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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波市轨道交通指挥部 | ||
卖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因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336号场地被列入轨道交通江厦桥东站配套建设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拆迁范围.就该拆迁事项,目前公司已与宁波市轨道交通指挥部,宁波市江东区房屋拆迁事务所签订了《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根据协议,公司房屋,土地,一次性经济补偿等可获得合计赔偿金额为25497670元. |
公告日期:2011-03-29 | 交易金额:441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铝业分公司的部分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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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9年9月28日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富邦控股在宁波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由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总价4410万元向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下属的铝业分公司的部分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
公告日期:2007-12-2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0612万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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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王霄,周进发 | ||
卖方:上海双翊商贸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限售流通股股东上海双翊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320,612 股限售流通股已于2007 年2 月2 日分别过户给自然人股东王霄192,367股及周进发128,245 股. |
公告日期:2004-09-10 | 交易金额:14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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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波众鑫印染有限公司 | ||
卖方: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4年8月10日,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与宁波众鑫印染有限公司签订《法人股转让协议书》,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607.04万股社会法人股以1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众鑫印染有限公司,上述事实已经2004年8月29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确认。 |
公告日期:2004-02-18 | 交易金额:3256.36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宁波亨润铝业有限公司所属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生产用模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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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宁波亨润铝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亨润铝业有限公司收购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生产用模具等,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2,563,577.00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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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0.00 | 0.00 | 每股净资产增加0.00元 | |
合计 | 1 | 0.00 | 0.0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交通银行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估) | 0.00%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284.53万 | 776.00万 | 每股净资产增加0.04元 | |
合计 | 1 | 284.53万 | 776.0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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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交通银行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估) | 0.00%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284.53万 | 768.00万 | 每股净资产增加0.04元 | |
合计 | 1 | 284.53万 | 768.0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交通银行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估) | 0.00%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284.53万 | 284.53万 | 每股净资产增加0.00元 | |
合计 | 1 | 284.53万 | 284.53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交通银行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估) | 0.00%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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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284.53万 | 988.00万 | 每股净资产增加0.05元 | |
合计 | 1 | 284.53万 | 988.0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交通银行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估) | 0.00% |
公告日期:2024-08-13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2.67 % |
出让方:黄小明 | 交易标的: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宋凌杰 | ||
交易影响:本次控股股东内部股权结构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仅导致实际控制人管理团队成员变动。 |
公告日期:2021-07-03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2.67 % |
出让方:周波 | 交易标的: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宋汉平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2-08-28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 |
出让方: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2-03-09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 |
出让方: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建军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7-12-2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 |
出让方:上海双翊商贸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周进发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7-12-2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 |
出让方:上海双翊商贸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王霄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7-03-16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9.55 % |
出让方: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6-06-19 | 交易金额:1642.36 万元 | 转让比例:9.55 % |
出让方: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6-06-16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9.55 % |
出让方: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09-21 | 交易金额:14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4.40 % |
出让方: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宁波众鑫印染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09-10 | 交易金额:14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4.40 % |
出让方: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宁波众鑫印染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09-10 | 交易金额:14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4.40 % |
出让方: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宁波众鑫印染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3-07-01 | 交易金额:1252.00 万元 | 转让比例:11.10 % |
出让方:宁波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3-04-18 | 交易金额:1252.00 万元 | 转让比例:11.10 % |
出让方:宁波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 | 交易标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11-04 | 交易金额:2229.12 万元 | 转让比例:15.00 % |
出让方:宁波轻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11-04 | 交易金额:3271.68 万元 | 转让比例:22.00 % |
出让方:宁波市第三运输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11-04 | 交易金额:996.48 万元 | 转让比例:6.70 % |
出让方:宁波轻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04-1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 |
出让方:宁波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宁波金港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宁波轻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1-12-19 | 交易金额:1252.00 万元 | 转让比例:11.10 % |
出让方:宁波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宁波市家电日用品进出口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4-08-0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新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合金”或“标的公司”)的不低于51%股权,具体收购方案和收购比例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本次交易完成后,电工合金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24-04-30 | 交易金额:3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铝型材公司已与富邦铝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承租相关房屋作为生产车间及办公使用,租赁建筑面积13,674.72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5万元,年租金合计60万元。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计算,先由富邦铝材代为支付,铝型材公司在每月末前向富邦铝材支付。根据铝型材公司过往水电费使用情况,预计每年向富邦铝材支付水电费不超过350万元。 |
公告日期:2023-04-25 | 交易金额:41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支付水电费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铝型材公司已与富邦铝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承租相关房屋作为生产车间及办公使用,租赁建筑面积13,674.72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5万元,年租金合计60万元。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计算,先由富邦铝材代为支付,铝型材公司在每月末前向富邦铝材支付。根据铝型材公司过往水电费使用情况,预计每年向富邦铝材支付水电费不超过350万元。 |
公告日期:2022-04-02 | 交易金额:41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水电费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铝型材公司已与富邦铝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承租相关房屋作为生产车间及办公使用,租赁建筑面积13,674.72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5万元,年租金合计60万元。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计算,先由富邦铝材代为支付,铝型材公司在每月末前向富邦铝材支付。根据铝型材公司过往水电费使用情况,预计每年向富邦铝材支付水电费不超过350万元。 |
公告日期:2021-06-01 | 交易金额:1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互为提供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方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炜先生、宋凌杰先生、魏会兵先生、宋令波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富邦控股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适时对公司进行资金支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融资及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现本着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与控股股东方拟互为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富邦控股及其全资(控股)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同时控股股东方对公司因自身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对等额度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1060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5-14 | 交易金额:39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常州叁零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上市公司”或“公司”)与常州叁零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叁零柒投资”)、常州灿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灿星基金”)、江苏省大运河(常州)文化旅游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运河基金”)、常州青枫云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枫云港”)、常州市九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久创投”)签署《关于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奥体育”、“标的公司”)51.38%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叁零柒投资15.5322%,灿星基金9.9566%,大运河基金9.9566%,青枫云港7.9652%,九久创投7.9652%(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常奥体育股权。 |
公告日期:2021-04-23 | 交易金额:1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原材料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5000.0000万元。 202104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4-07 | 交易金额:10545.4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原材料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2000.0000万元。 20200430:股东大会通过 20210407: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10545.46万元。 |
公告日期:2020-12-1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陶婷婷 | 交易方式:转让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与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奥体育”)原实际控制人陶婷婷签署了关于拟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奥体育股权的《常奥体育股权回购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
公告日期:2020-04-30 | 交易金额:1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方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炜先生、宋汉心先生、宋凌杰先生、郑锦浩先生、魏会兵先生、屠敏女士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富邦控股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适时对公司进行资金支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融资及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现本着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与控股股东方拟互为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富邦控股及其全资(控股)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同时控股股东方对公司因自身转型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对等额度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0043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3-28 | 交易金额:8825.6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原材料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9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0000.0000万元。 20190315:股东大会通过 20200328:2019年实际发生金额8,825.66万元。 |
公告日期:2019-11-16 | 交易金额:128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铝板带材业务持续亏损,为改善资产质量,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上市公司拟将铝板带材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12,8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富邦控股。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就标的资产进行了内部重组,故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归集为以下两部分进行交割:1、富邦铝材100%股权,系宁波富邦以截至2018年5月31日与铝板带材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即标的资产剔除银行负债)按账面净值25,631.64万元出资设立,铝板带材业务及与之对应的资产、负债及人员等生产经营要素均由其承接;2、银行负债,系宁波富邦截至2018年5月31日的银行负债,包括本金和利息合计26,720.35万元。富邦控股以现金方式支付12,850.00万元交易对价,受让富邦铝材100%股权并承接银行负债。 |
公告日期:2019-10-29 | 交易金额:1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互为提供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富邦控股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适时对公司进行资金支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融资及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现本着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与控股股东方拟互为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富邦控股及其全资(控股)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同时控股股东方对公司因自身转型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对等额度的担保,上述担保有效期限为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19102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06-19 | 交易金额:1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划2019年度为控股股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炜先生、宋汉心先生、宋凌杰先生、郑锦浩先生、魏会兵先生、屠敏女士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富邦控股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对公司进行资金支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融资及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现本着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公司拟为富邦控股及其全资(控股)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20190529:日前公司与富邦控股签订了有关《互为担保协议》。 2019061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3-10 | 交易金额:60759.61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宋汉平等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象互娱100%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天象互动100%股权并向包括富邦控股、宋汉平等关联方在内的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161114:董事会通过《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20170310:董事会通过《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
公告日期:2016-11-19 | 交易金额:24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互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提供信用担保的最高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同时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亦为本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贰年。具体自2016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1日止。 20161119:本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与控股股东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与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建立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互为信用担保关系,具体日期自2016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1日止。(详见公司2016—010号、2016—022号临时公告)。本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玖仟万元整,担保期限为2016年11月18日至2017年11月17日。 |
公告日期:2014-08-19 | 交易金额:9042.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转让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14年8月12日本公司与富邦控股在宁波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由本公司以总价9042万元向富邦控股转让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后庙村的闲置工业房屋建筑物以及土地使用权。 |
公告日期:2014-06-04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互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与控股股东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有利于经营发展,鉴于原互保协议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与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互保关系,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上述互为担保事项尚需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0522:股东大会通过 20140604:近日,本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了编号为(2014)进出银(甬信保)字第015号、(2014)进出银(甬信保)字第016号,担保总金额为柒仟万元人民币的《保证合同》:担保的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柒仟万元。中国进出口银行给控股股东提供贷款的期限为2014年5月29日至2015年8月25日。 |
公告日期:2013-04-02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转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与富邦控股于11月6日在宁波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由本公司以总价2000万元向富邦控股转让地处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123号工业土地及建筑物。 富邦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03-12-27 | 交易金额:12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东方线材制品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宁波东方线材制品有限公司向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宁波(骆驼)机电工业园区厂房及配套的附属设施,每年租金为人民币120万元。协议有效期2年,自2003年12月起计算。 |
公告日期:2002-06-1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双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销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宁波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双圆有限公司在宁波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双方就铝材交易作出约定。由本公司向宁波双圆有限公司提供铝圆片、平片,每年不超过1500吨,占本公司总销售量的10%以内;宁波双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铝材角料,每年不超过500吨,占甲方总采购量的3%以内。 |
公告日期:2002-04-1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双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采购货物:本公司从宁波双圆有限公司按市场价购入铝锭金额总计1310640.19元; 销售货物:本公司向宁波双圆有限公司按市场价出售铝材金额总计10113724.48元。 |
公告日期:2001-08-22 | 交易金额:7973.9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资产 |
交易方:宁波双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置换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与宁波双圆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20日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本公司将其部分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分公司资产与宁波双圆有限公司下属的宁波双圆有限公司铝材厂进行置换。置入、置出资产差价80894.38元。 |
公告日期:2001-08-22 | 交易金额:6024.4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资产 |
交易方:宁波白纸板厂 | 交易方式:置换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与宁波白纸板厂于2001年8月20日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本公司将其部分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分公司资产与宁波白纸板厂拥有的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的2.5%的股权进行置换。置入、置出资产差价13213.28元。 |
质押公告日期:2012-02-16 | 原始质押股数:1339.2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至 -- |
出质人: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权人:--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1)沪一中执字第 746 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2 司冻 008 号),获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解除了本公司第二大股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3,392,000 股股票的全部质押登记. |
||
解押公告日期:2012-02-16 | 本次解押股数:1339.2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2-02-15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1)沪一中执字第 746 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2 司冻 008 号),获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解除了本公司第二大股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3,392,000 股股票的全部质押登记. |
冻结公告日期:2019-01-11 | 原始冻结股数:4982.0082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18-12-20至2021-12-19 |
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执行冻结机构:-- | ||
冻结相关说明:
富邦控股本次被司法冻结49,820,08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12月20日,冻结终止日为2021年12月19日。富邦控股现持有公司股份49,820,0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25%;本次冻结的股份为49,820,08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100%。 |
||
解冻公告日期:2019-01-18 | 本次解冻股数:4482.0082万股 | 实际解冻日期:2019-01-16 |
解冻相关说明:
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富邦控股持有的44,820,082股公司股份已于2019年1月16日解除冻结。富邦控股原冻结股份总数为49,820,082股,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数量为44,820,08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9.96%,占公司总股本的33.51%。 |
冻结公告日期:2019-01-11 | 原始冻结股数:4982.0082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18-12-20至2021-12-19 |
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执行冻结机构:-- | ||
冻结相关说明:
富邦控股本次被司法冻结49,820,08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12月20日,冻结终止日为2021年12月19日。富邦控股现持有公司股份49,820,0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25%;本次冻结的股份为49,820,08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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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冻公告日期:2019-01-25 | 本次解冻股数:500.0000万股 | 实际解冻日期:2019-01-16 |
解冻相关说明:
2019年1月16日,富邦控股持有的44,820,082股公司股份解除冻结后剩余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5,000,000股,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披露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
冻结公告日期:2011-12-30 | 原始冻结股数:1928.4480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11-12-27至2013-12-26 |
股东: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 | ||
执行冻结机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冻结相关说明:
近日,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转交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2012)西执字第 0538 号],同时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2011司冻094 号),获悉自 2011 年 12 月 27 日起轮候冻结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9,284,480股,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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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冻公告日期:2012-03-10 | 本次解冻股数:1928.4480万股 | 实际解冻日期:2012-03-09 |
解冻相关说明:
近日,本公司接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2)西执字第0538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2司冻014号),获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解除了本公司股东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9,284,480股股票以及冻结期间在本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的轮候查封冻结. |
冻结公告日期:2011-04-09 | 原始冻结股数:1928.4480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11-04-07至2013-04-06 |
股东: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 | ||
执行冻结机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冻结相关说明:
近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2011 司冻035 号),获悉依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3)二中执字第1181 号],自2011 年4 月7 日起轮候冻结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9,284,480股,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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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冻公告日期:2012-02-23 | 本次解冻股数:1928.4480万股 | 实际解冻日期:2012-02-22 |
解冻相关说明:
近日,本公司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3)二中执字第 1181 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1 司冻 013 号),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解除了本公司第二大股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9,284,480 股股票及其冻结期间在本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的轮候冻结. |
冻结公告日期:2010-07-28 | 原始冻结股数:1928.4480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10-07-27至2012-07-26 |
股东: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 | ||
执行冻结机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冻结相关说明:
近日,本公司接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自2010年7 月27 日起轮候冻结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9,284,480 股,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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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冻公告日期:2011-03-17 | 本次解冻股数:1928.4480万股 | 实际解冻日期:2011-03-15 |
解冻相关说明:
我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15 日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1 司冻 020 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解除了本公司第二大股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9,284,480 股限售流通股的轮候冻结. |
冻结公告日期:2010-07-16 | 原始冻结股数:1467.8400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10-07-15至2012-07-17 |
股东: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 | ||
执行冻结机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冻结相关说明:
近日,本公司接到通知,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4,678,400 股,冻结期限至2012 年7 月17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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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冻公告日期:2011-12-15 | 本次解冻股数:1467.8400万股 | 实际解冻日期:2011-12-14 |
解冻相关说明:
我公司于2011年12月14日接到本公司第二大股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转交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1)一中执字第1329-2号],解除了本公司第二大股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4,678,400股限售流通股的轮候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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