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股自上市以来累计增发 2 次,其中成功 1 次,失败 0 次,进行中 1 次,累计实际募资净额为 71.30亿 元。
方案进度:
股东大会通过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预案发行价格:
-- |
发审委公告日:--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9.00亿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3-07-19 |
预案募资金额:
80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3-06-27 |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8.95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20-04-25 |
实际发行数量:8.00亿股 |
发行新股日:2020-04-23 |
实际募资净额:71.30亿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20-04-14 |
预案发行价格:
最低8.95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20-04-03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8.00亿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19-08-23 |
预案募资金额:
72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19-07-30 |
增发股票的程序: |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证监会审核; |
5、上市公司自证监会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
发行对象: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
定价方式: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以下价格孰高者:1、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2、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