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 公告日期:2025-09-23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 | 违规行为: | |
|
处罚说明: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行政监管措施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
||
| 公告日期:2025-01-10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 | 违规行为: | |
|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
||
| 公告日期:2024-10-18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处罚对象:时任质控部负责人贾新 | 违规行为: | |
|
处罚说明:
你作为时任质控部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按照《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
||
| 公告日期:2024-08-30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保荐代表人邱荣辉 | 违规行为: | |
|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认定你(公民身份证号码:350************872)为不适当人选,自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
||
| 公告日期:2024-08-30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项目内核责任人董贵欣 | 违规行为: | |
|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你于2024年9月3日15时00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15楼)接受监管谈话。 |
||
| 公告日期:2024-04-30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 | 违规行为: | |
|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
| 公告日期:2024-01-24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 | 违规行为: | |
|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
||
| 公告日期:2022-12-07 | 处罚金额:3.0000万元 |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公司从业人员刘某枝 | 违规行为: | |
|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责令刘某枝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和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并处以3万元罚款。 |
||
| 公告日期:2022-11-25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 | 违规行为: | |
|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 公告日期:2020-12-31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处罚对象: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代表人蒋潇 | 违规行为: | |
|
处罚说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第四条规定。按照《保荐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我会决定对蒋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
||
| 公告日期:2020-11-30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 | 违规行为: | |
|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
| 公告日期:2020-10-27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 | 违规行为: | |
|
处罚说明:
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
||
| 公告日期:2019-06-17 | 处罚金额:14.6205万元 | 处罚类型:行政处罚,罚款,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处罚对象:公司时任交易部投资经理肖洪彬 | 违规行为: | |
|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我会决定:责令肖洪彬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对肖洪彬没收违法所得48,735.11元,并处以146,205.33元罚款。 |
||
| 公告日期:2019-05-08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哈尔滨新阳路证券营业部 | 违规行为: | |
|
处罚说明: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你营业部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
||
| 公告日期:2018-05-29 | 处罚金额:10.0000万元 |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罚款,警告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证券从业人员钟佳顺 | 违规行为: | |
|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钟佳顺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1,429.89元,并处以罚款10万元。 |
||
| 公告日期:2017-12-04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南京龙园西路证券营业部 | 违规行为: | |
|
处罚说明:
上述问题反映出营业部在业务流程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你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
| 公告日期:2015-07-27 | 处罚金额:50.0000万元 | 处罚类型:行政处罚,罚款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处罚对象:公司北京安立路营业部客户经理高峰 | 违规行为: | |
|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高峰违法所得165.60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
||
| 机构类别 | 调研机构名称 |
|---|---|
| 券商 |
广发证券 
|
| 海外 |
摩根士丹利 
|
| 机构类别 | 调研机构名称 |
|---|---|
| 公募 |
工银瑞信基金 
|
| 其他 |
中邮理财 
|
| 机构类别 | 调研机构名称 |
|---|---|
| 保险 |
中意资产 
|
| 海外 | |
| 其他 |
华夏理财 
|
| 机构类别 | 调研机构名称 |
|---|---|
| 券商 |
西部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