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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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2 | 首发A股 | 2016-08-30 | 42.85亿 | 2021-06-30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18-09-2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3.46%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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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丁木,王福凤 | ||
卖方:丁玉华 | ||
交易概述: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丁玉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6%股份(2771.505万股),并通过所控制的威海新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太投资)、威海新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阳投资)、威海金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投资)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集团),三角集团持有公司56.84%股份。根据山东省威海市世纪公证处出具的(2018)鲁威海世纪证民字第1667号公证书,丁玉华先生的儿子丁木先生依法继承丁玉华先生持有本公司的13,857,525股股份;一致行动人王福凤女士依法持有另外13,857,525股股份。根据山东省威海市世纪公证处出具的(2018)鲁威海世纪证民字第1663、1664、1665、1666、1668、1669、1670、1671号公证书,丁木先生取得新太投资50.91%股权、威海盛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来投资)78%股权、金石投资9.01%股权和新阳投资4.03%股权。 |
公告日期:2018-08-2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威海新太投资有限公司50.9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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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丁木 | ||
卖方:丁玉华 | ||
交易概述: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丁玉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6%股份(2771.505万股),并通过所控制的威海新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太投资)、威海新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阳投资)、威海金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投资)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集团),三角集团持有公司56.84%股份。根据山东省威海市世纪公证处出具的(2018)鲁威海世纪证民字第1667号公证书,丁玉华先生的儿子丁木先生依法继承丁玉华先生持有本公司的13,857,525股股份;一致行动人王福凤女士依法持有另外13,857,525股股份。根据山东省威海市世纪公证处出具的(2018)鲁威海世纪证民字第1663、1664、1665、1666、1668、1669、1670、1671号公证书,丁木先生取得新太投资50.91%股权、威海盛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来投资)78%股权、金石投资9.01%股权和新阳投资4.03%股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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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1 | 60.50万 | 35.85万 | 每股收益增加-0.00元 | |
合计 | 1 | 60.50万 | 35.85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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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力帆科技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18-09-2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46 % |
出让方:丁玉华 | 交易标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丁木,王福凤 | ||
交易影响: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系因继承原因导致的,该等变更系在实际控制人家庭内部调整,新实际控制人与原实际控制人为父子关系,本次变更未导致控制关系发生实质变化,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公告日期:2018-08-28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50.91 % |
出让方:丁玉华 | 交易标的:威海新太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丁木 | ||
交易影响: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系因继承原因导致的,该等变更系在实际控制人家庭内部调整,新实际控制人与原实际控制人为父子关系,本次变更未导致控制关系发生实质变化,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公告日期:2024-04-27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保理服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角(青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保理”)可能发生与控股股东三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三角集团”)有关的三角金票保理业务。三角保理不向三角集团提供其作为三角金票持有人相应的应收账款保理服务;对于第三方持有的以三角集团为最终付款人的三角金票(电子债权凭证),三角保理拟提供保理服务的额度(以下简称“保理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
公告日期:2023-12-30 | 交易金额:59054.7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三角(威海)华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角(威海)华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北京金桥华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三角(威海)华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角(威海)华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北京金桥华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发生销售,提供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80,972.00万元。 20230629:股东大会通过 20231230: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59054.7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