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股自上市以来累计增发 2 次,其中成功 0 次,失败 2 次,进行中 0 次,累计实际募资净额为 0 元。
方案进度:
停止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 预案发行价格:
6.61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 |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7.28亿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4-09-14 |
| 预案募资金额:
48.12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3-07-01 |
方案进度:
停止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 预案发行价格:
-- |
发审委公告日:-- |
| 预案发行数量:--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4-09-14 |
| 预案募资金额:
20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3-07-01 |
| 增发股票的程序: |
|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
|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
|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
|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证监会审核; |
| 5、上市公司自证监会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
| 定价方式: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关于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专项说明应当解释原因,并明确是否继续推进或终止。继续推进的,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因本次重组未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6个月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司重新召开董事会(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并以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重新确定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6.9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根据《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27元(含税)。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7月31日实施完成,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6.61元/股。 |
| 用途说明: |
| 收购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53.88%股权、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51.00%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