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株洲旗滨玻璃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8日。2010年3月18日,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决议,以截至2010年1月31日止原株洲旗滨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按照1:0.96729的比例折合出资设立股份公司,经株洲市工商局批准登记注册,取得43020000003344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50,000.00万元,净资产与折合股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股权结构为: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原漳州旗滨置业有限公司)出资33,65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7.30%;俞其兵出资16,10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2.20%...查看全部▼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株洲旗滨玻璃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8日。2010年3月18日,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决议,以截至2010年1月31日止原株洲旗滨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按照1:0.96729的比例折合出资设立股份公司,经株洲市工商局批准登记注册,取得43020000003344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50,000.00万元,净资产与折合股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股权结构为: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原漳州旗滨置业有限公司)出资33,65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7.30%;俞其兵出资16,10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2.20%;建银国际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出资25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5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8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16,8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66,800.00万股。已于201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2012年5月,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666.30万元,由葛文耀等158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2,666.3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价格3.82元,变更后的股本为69,466.30万元。本次增资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国际验字【2012】第0102010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3年6月,根据2013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47.63万元,股本人民币347.63万元,注册资本的减少均为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9,118.67万元,股本人民币69,118.67万元。本次减资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国际验字【2013】第0102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3年6月,根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13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由93名授予的激励对象认购预留限制性股票30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价格3.82元,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307.0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69,425.67万元。本次增资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国际验字【2013】第0102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年4月,根据2014年第二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7.00万元,股本人民币37.00万元,注册资本的减少均为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9,388.67万元,股本人民币69,388.67万元;同时,根据201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2014年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3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以非公开方式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545.00万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4,545.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933.67万元,股本人民币83,933.67万元。本次减资、增资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W证验字【2014】第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年5月,根据2014年第二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2.10万元,股本人民币22.10万元,注册资本的减少均为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83,911.57万元,股本人民币83,911.57万元;同时,根据201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2015年2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以非公开方式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967.00万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7,967.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878.57万元,股本人民币101,878.57万元。本次减资、增资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W证验字【2015】第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5年6月,根据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861.39万元,股本人民币861.39万元,注册资本的减少均为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1,017.18万元,股本人民币101,017.18万元。本次减资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W证验字【2015】第004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5年3月23日,根据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按照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151,525.77万股,每股面值1元,合计增加股本151,525.77万元。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52,542.95万股,于2015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股权登记,本次增资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W证验字【2015】第006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6年7月14日,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2016年第三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2,128.975万股,注册资本的减少均系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1,017.18万元,股本人民币2,504,139,750.00元。本次减资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W证验字【2016】第005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6年8月24日,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由308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10,4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价格1.63元,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10,42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833.975万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260,833.975万元。本次增资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W证验字【2016】第008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年5月16日,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由92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7,94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价格2.28元,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7,945万元;同时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35.181万股,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443.794万元,股本为人民币268,443.794万元。本次股本的变动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W证验字【2017】第003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年12月,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484.5万元,股本人民币484.5万元,均系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959.294万元。
2017年12月,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由 83 名激励对象认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1,291.7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价格2.46元,公司申请增加股本人民币1,291.7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人民币 269,250.994万元。
2018年3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10.5万元,股本人民币110.5万元,均系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9,140.494万元。本次变更工商登记尚在办理中。
2018年6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43万元,股本人民币243万元,均系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897.494万元。本次变更工商登记尚在办理中。
2018年12月,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二十九、三十五、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415.00万元,股本人民币415.00万元,均为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68,835.994万元。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AC证验字【2018】第011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9年2月,根据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9.5万元,股本人民币19.5万元,均为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68,816.494万元(本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本变更手续,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9年12月,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65.7万元,股本65.7万元,均为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68,770.294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19CSA10746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5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54.98万元,股本人民币54.98万元,均为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68,715.314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0CSA10614号验资报告验证。2020年12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89万元,股本1.89万元,均为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68,621.694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0,000万元,期限6年。公司该可转债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旗滨转债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自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旗滨转债转股股数为71,125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旗滨转债”累计转股数为71,125股,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628.8065万元,股本为人民币268,628.8065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2CSAA1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22年6月30日,因“旗滨转债”本报告期转股28,293股(累计转股数为99,418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变更为人民币268,631.6358万元。
2022年7月7日,公司注销回购用于股权激励剩余股份2,823,592股;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旗滨转债已转股数量为35,033.00股。转股及注销完成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将由268,628.8065万元变更为268,349.9506万元。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旗滨转债已转股数量为1,330股。转股后,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将由268,349.9506万元变更为268,350.0836万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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