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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8〕29号)的批准,以原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平煤集团”)为重组主体,联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原”)、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禹铁路”)、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朝川矿(原“河南省朝川矿务局”,以下简称“朝川矿”)、平顶山制革厂(以下简称“制革厂”)及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平顶山选煤设计研究院(原“煤炭工业部选煤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设计院”)(以下总称“发起人”)发起设立,并于1...查看全部▼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8〕29号)的批准,以原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平煤集团”)为重组主体,联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原”)、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禹铁路”)、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朝川矿(原“河南省朝川矿务局”,以下简称“朝川矿”)、平顶山制革厂(以下简称“制革厂”)及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平顶山选煤设计研究院(原“煤炭工业部选煤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设计院”)(以下总称“发起人”)发起设立,并于1998年3月17日经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原平煤集团以截至1997年5月31日止经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评估,并由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于1997年11月4日确认的,原平煤集团经营及拥有的一矿、四矿、六矿、十一矿、高庄矿、大庄矿及田庄选煤厂等经营单位的业务及其相关净资产计1,042,950,600元投入本公司。该等净资产折为677,900,000股国有法人股,每股面值1元。本公司其余五家发起人投入现金计6,454,660元折为国有法人股份4,195,500股。上述出资业经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普华验字〔1998〕第1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本公司1999年12月30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原平煤集团收购八矿及八矿选煤厂。
根据本公司2004年12月14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04年12月27日与原平煤集团达成的收购及出售协议,本公司向原平煤集团收购五矿、十矿、十二矿、七星洗煤厂业务及相关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并收购原平煤集团租赁给本公司的设备及为本公司服务的救护队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同时,向原平煤集团出售原由本公司所经营及拥有的高庄矿和大庄矿业务及相关资产及负债。以上交易已于2004年12月31日完成。
2005年3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国资委”)以本公司向原平煤集团收购的五矿、十矿、十二矿、七星洗煤厂的土地使用权50,261,000元向本公司缴纳新增注册资本22,626,840元,计22,626,840股,并委托原平煤集团持有。本公司此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704,722,340元。上述出资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5年3月30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5〕第4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05年4月19日,经河南省国资委批准,原平煤集团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以下称“上海宝钢”)及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称“湘潭钢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原平煤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400万股股份转让给上海宝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万股股份转让给湘潭钢铁。
2006年11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02号《关于核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的核准,本公司首次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06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074,722,340元。上述出资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6年11月14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6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本公司2005年5月2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本公司与原平煤集团、朝川矿及平顶山煤业(集团)香山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山矿”)于2005年5月20日分别签署的收购协议,本公司以首次人民币普通股上市募集资金分别向原平煤集团、朝川矿及香山矿收购原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三矿(以下简称“十三矿”)、朝川矿及香山矿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及其相关业务。以上交易于2006年12月31日完成。
根据本公司2009年5月23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74,722,3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3股;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322,416,702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09年6月24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7,139,042元。上述股本变更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9年6月30日出具亚会验字【2009】1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本公司200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09年9月10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及与原平煤集团、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平顶山煤业(集团)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工会、河南平能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矿晟矿山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天润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原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原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原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公司100%的股权;根据本公司与原平煤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原平煤集团下属二矿整体资产及负债。以上交易2009年9月30日完成。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豫政文〔2008〕220号),河南省国资委《关于同意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吸收合并方案及协议的批复》(豫国资文[2009]4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吸收合并平煤集团和神马集团事宜的批复》(豫政文[2009]217号),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吸收合并原平煤集团和原神马集团,并注销了原平煤集团和原神马集团。同时,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有人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237号),同意将原平煤集团持有的82,748.4892万股本公司股份变更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占总股本的59.2271%。并于2010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
根据本公司2010年5月11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97,139,04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3股;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419,141,713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0年6月18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16,280,755元。上述股本变更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0年6月21日出具亚会验字【2010】0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和2009年第63号公告《关于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的相关规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后,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比例由59.2271%变更为56.1170%。
根据本公司2011年5月10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16,280,75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3股;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544,884,227.00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1年6月20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61,164,982.00元。上述股本变更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1年6月21日出具亚会验字【2011】02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本公司2011年10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本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平煤哈密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上交易2012年4月30日完成。
201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本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中平能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下属勘探工程处与勘探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以上交易2012年3月31日完成。
根据本公司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出售公司部分矿井的议案》,本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出售公司下属三矿公司、七矿公司、天力公司100%股权及朝川二井、朝川三井整体资产及负债。
以上交易已于2016年6月30日完成。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共拥有一矿、二矿、四矿、五矿、六矿、八矿、十矿、十一矿、十二矿、十三矿、朝川矿、八矿选煤厂、田庄选煤厂、七星选煤厂、救护大队、设备租赁站、商品煤质量监督检验站、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运销公司、供应部、勘探工程处、天宏选煤厂、禹州选煤筹建处、医疗救护中心、首山二矿以及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宝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矿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矿公司”)、平煤哈密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矿业”)、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平鲁阳”)、河南平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宝新能源”)、河南平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襄新能源”)、平顶山市福安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煤业”)、平顶山市广天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天煤业”)、襄城县天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煤业”)、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煤业”)等单位。
2017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宝新能源公司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宝新能源公司的公告》。2017年6月27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宝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宝)登记内销字[2017]第42号。公司已完成对平宝新能源公司的注销工作。
2017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平襄新能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公司将持有控股子公司河南平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2%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05月23日办理完毕,交易已完成。
2017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星斗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准收购上海石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截止2017年4月30日,该交易已完成。
根据本公司2017年6月29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平煤股份资产收购的议案》。本公司收购以下资产:
(1)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矿洗煤厂、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总厂的净资产;
(2)收购平顶山金鼎煤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矿晟矿山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双盛选煤有限公司、平顶山天泰选煤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和原材料;
(3)收购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上交易2017年6月30日完成。
根据本公司2017年9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下属分公司天宏选煤厂整体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公司以2017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将分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宏选煤厂(以下简称“天宏选煤厂”)整体资产负债划转至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选煤”),以上划转工作已于2017年8月31日完成。
2019年2月22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平煤电”)5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8〕080150号)确认的评估值为基准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中平煤电5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中平煤电50%的股权,中平煤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厚”)75%股权的议案。公司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080022号)确认的评估值为基准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上海国厚75%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国厚75%的股权,上海国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1年1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21年1月8日为授予日,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业务、技术骨干人员683人以每股3.095元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2108.6万股。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授予的激励对象由683名调整为679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由2108.6万股调整为2097.2万股。
至2021年1月15日止,公司实际收到679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2097.2万股的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64,908,34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0,972,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3,936,340.00元。
2022年3月1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公司2019年回购股份所剩余33,460,514.00股。
2023年8月31日,本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1,349,280.00股。
公司2023年成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3年9月22日开始转股,至2024年6月30日,由于平煤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合计增加162,511,558股。
2024年8月23日,本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1,239,360股。
2025年7月31日,本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5,797,800股。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1521.5955万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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