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0,414,532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其中,邬建树先生承诺以不低于13,800万元的现金并且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体认购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确定。除邬建树先生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其他投资者,总计不超过9名。
20160428:股东大会通过
20160622: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488号)
20160816: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11,557,578股。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2016082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21.47元/股调整为20.8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11,557,578股调整为不超过114,819,808股。
20160915:2016年9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又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再次进行调整
20161125:2016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170331: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均延长至2018年4月26日)。
20170419: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70422:2017年4月21日,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 102号)
20170526:2017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