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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4-11-21 融资融券:
2024-11-18 投资互动:
2024-11-12 大宗交易:
2024-11-07 发布公告: 《方正证券:关于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2024-10-30 发布公告:
2024-10-30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24元,净利润19.65亿元,同比去年增长1.51%
2024-10-30 股东人数变化:
2024-10-30 大宗交易:
2024-10-23 大宗交易:
2024-10-10 实施分红: 详情>> 10派0.48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4-10-10,除权除息日为2024-10-11,派息日为2024-10-11
2024-09-26 发布公告:
2024-09-25 发布公告:
2024-09-13 发布公告:
2024-09-12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08-23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中报每股收益0.16元,净利润13.51亿元,同比去年增长-6.15%
2024-08-23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8-23 参控公司: 参控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9.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北大医疗康复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2.44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6.7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4-08-17 增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一般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2024-09-09起至2024-12-08,拟减持不超过823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00%
2024-07-30 股东减持:
2024-07-18 实施分红: 详情>> 10派0.23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4-07-18,除权除息日为2024-07-19,派息日为2024-07-19
2024-06-25 资产出售: 拟出让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85.01%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为盘活公司资产,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瑞士银行有限公司(简称“瑞银”)共同向北京国资公司转让瑞信证券股权,三方签署《关于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85.01%股权之股权出售和购买协议》(简称“共售股权协议”),公司转让49%瑞信证券股权,瑞银转让36.01%瑞信证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瑞信证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出售的49%瑞信证券股权的交易对价为88,509.19万元。
2024-05-30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 6.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2023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8.审议2023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9.审议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10.审议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同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05-27 大宗交易:
2024-04-23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10元,净利润7.84亿元,同比去年增长41.06%
2024-04-23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4-04 增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一般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2024-04-29起至2024-07-28,拟减持不超过823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00%
2024-03-23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证金持股”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证金持股: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包含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20 业绩披露: 详情>> 2023年年报每股收益0.26元,净利润21.52亿元,同比去年增长0.21%
2024-03-20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3-20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3-20 参控公司: 参控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2.44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6.7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9.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北大医疗康复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4-01-05 违规处罚:
2023-12-20 龙 虎 榜:
2023-12-19 大宗交易:
2023-12-18 违规处罚:
2023-11-29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参股新股”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参股新股:公司参股信安世纪224.9万股,参股类型为间接持股,被参股公司正常上市。
2023-11-24 股东减持:
2023-08-25 参控公司: 参控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2.44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6.7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9.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2023-08-01 增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一般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2023-08-23起至2024-02-22,拟减持不超过1.646亿股,占总股本比例2.00%
2022-12-26 股权转让: 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28.71%股权给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根据北京一中院的裁定及生效的重整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方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正产控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全部转入拟设立的新方正集团(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新方正集团。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人寿”)或其下属全资主体拟按照70%的比例受让新方正集团73%-100%的股权,因此,平安人寿或其下属全资主体拟成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安”)作为平安人寿的控股股东,拟间接控制公司。  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持有本公司28.71%股权。
2022-11-05 增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一般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2022-11-28起至2023-05-27,拟减持不超过1.646亿股,占总股本比例2.00%
2022-09-17 股权转让: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13.24%股权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公司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大连中院”)《通知书》,在执行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政泉控股”)犯强迫交易罪一案中,大连中院依据(2018)辽02刑初92号刑事判决书,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政泉控股持有的1,089,704,789股公司股票予以追缴、没收,过户至财政部指定的受让方名下。按照财行[2022]195号《财政部关于将有关依法罚没股票划转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为财政部指定的股票受让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政泉控股持有1,089,704,78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24%。如上述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政泉控股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持有本公司13.24%股权。
2022-09-09 资产出售: 拟出让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49%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瑞信证券为公司与瑞信于2008年共同投资设立的证券公司。本次交易前,瑞信持有瑞信证券51%股权,公司持有瑞信证券49%股权。   为盘活公司资产,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1年1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择机出售所持全部瑞信证券49%股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联评估”)出具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49%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2250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瑞信证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32,525.00万元,评估增值80,926.42万元,增值率为53.38%;瑞信证券49%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113,937.25万元。
2021-12-29 股权转让: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公司8.62%股权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近日,国通信托与中国信达就上述信托财产原状分配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国通信托将法院裁定的价值6,090,825,100元的公司股份转让给中国信达,转让价格为法院裁定生效前一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8.58元/股,对应转让的股票数量为709,886,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2%。本次变动后,中国信达持股8.62%。
2020-05-29 监管问询: 2020-05-29收到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2019-04-12 股票回购: 拟回购不超过2400万股,进度:回购完成;已累计回购1115万股,均价为5.184元
2015-04-30 非标审计意见: 2014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4-01-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和人员管理,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23-12-1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西安南大街证券营业部任证券经纪人、客户经理、理财经理汤雨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3-08-2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通化建设大街证券营业部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日期:2023-05-0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子公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切实提升投行内控水平,加强廉洁从业风险管理。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23-04-1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龙港龙港大道证券营业部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23-04-1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龙港龙港大道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罗小玲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3-04-1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营业部时任负责人林晓锋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3-04-1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3-03-2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深圳梅林路证券营业部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营业部应完善内控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及执行,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告日期:2022-08-2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公告日期:2022-02-1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湛江海滨大道证券营业部员工梁哲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1-11-0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北京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分公司应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健全合规管理机制,杜绝此类事项发生。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21-10-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告日期:2021-09-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吉首人民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徐伟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1-09-2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1-02-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益阳长益路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钟跃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0-12-3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改正。公司应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并在2020年9月2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告日期:2020-07-0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北京丰台西局欣园证券营业部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0-01-1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证券分析师郭丽丽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日期:2020-01-1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日期:2019-06-04 处罚金额:1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公司广州站前路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刘文聪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刘文聪处以10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8-07-13 处罚金额:87.8322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时任公司南京珠江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姚磊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及上述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我会决定:责令姚磊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姚磊违法所得878,322.35元,并处以878,322.35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8-03-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西藏昭融投资有限公司,方正集团时任董事长魏新,方正集团时任首席执行官李友,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何其聪,方正集团时任董事、方正证券时任董事余丽,利德科技时任董事长、公司时任监事郝丽敏,公司时任董事长雷杰,方正集团时任董事、公司时任董事韦俊民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基于上述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藏昭融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容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方正集团时任董事长魏新,方正集团时任首席执行官李友,方正证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何其聪予以公开谴责;对方正集团时任董事、方正证券时任董事余丽,利德科技时任董事长、方正证券时任监事郝丽敏,方正证券时任董事长雷杰和方正集团时任董事、方正证券时任董事韦俊民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当事人如对上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于1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相关关联方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公告日期:2017-12-1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营业部应于2018年1月30日前,将经公司合规总监签字的整改情况报送我局。

公告日期:2017-05-10 处罚金额:335.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藏昭融投资有限公司,时任方正集团董事长李友,时任公司董事长何其聪,时任公司董事余丽,时任公司监事郝丽敏,时任公司董事雷杰,公司董事韦俊民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方正集团、利德科技、西藏昭融、方正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李友、何其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余丽、郝丽敏、雷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四、对韦俊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7-01-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以及谴责的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6-12-0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岳阳巴陵东路证券营业部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督管理措施。你营业部应于2016年12月20日前向我局提交落实上述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方案,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公告日期:2016-11-29 处罚金额:1572.55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方正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862,735.62元,并处以15,725,471.24元罚款。

公告日期:2016-11-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邵阳邵水西路证券营业部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营业部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日期:2016-11-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从业人员谭贤奇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日期:2016-11-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日期:2016-10-2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日期:2016-07-2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应于2016年8月1日前向我局提交落实上述监管措施的具体方案,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16-05-1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厦门厦禾路营业部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决定对你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部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切实加强内控合规管理,强化员工执业行为监督,提高员工合规展业意识,规范开展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活动,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16-04-1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郑州天明路证券营业部证券从业人员武小红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按照《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你予以警示。

公告日期:2015-12-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原《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新《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日期:2015-07-2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族证券董事长赵大建,财务总监杨英,合规总监蔡晓昕,副总经理何东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北京证监局对民族证券采取以下行政监管措施: 1、暂停民族证券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自营除外); 2、暂停核准民族证券新业务的申请; 3、对民族证券予以谴责。 对民族证券董事长赵大建、财务总监杨英、合规总监蔡晓昕、副总经理何东均采取以下行政监管措施: 通过北京证监局官方网站,对其予以谴责。

公告日期:2015-05-2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70条,北京证监局责令民族证券在2015年6月15日之前对上述问题予以改正,并向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告日期:2015-01-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1、责令你公司监事会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的次日取消所召集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责令你公司在2015年2月16日前改选第二届董事会全部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全部非职工代表监事,改选董事、监事的股东大会由有权召集股东大会的主体依法依规召集; 3、责令你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切实负责或配合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公告日期:2014-05-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西安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你营业部从业人员管理的内控制度不健全,未有效防范和及时发现朱立刚的违规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公告日期:2014-05-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西安南大街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朱立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违背了证券从业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勤勉尽责的基本行为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01-12-17 处罚金额:50378.68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行政处罚,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原董事长林益森,现任董事长项建中,总裁郭良勇,杭州平海路营业部负责人吴依民,杭州保俶路营业部负责人杨金晶,上海昆山路营业部负责人裴根财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浙江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二款、《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九十条、《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一)对浙江证券处以警告,取消自营业务资格。   (二)没收浙江证券操纵“钱江生化”股票违法所得4233.18万元,并处以罚款4233.18万元,对违法融资行为处以罚款46079.5万元,合计罚款50312.68万元。   (三)对浙江证券原董事长林益森、现任董事长项建中分别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浙江证券总裁郭良勇处以警告并罚款30万元;对杭州平海路营业部负责人吴依民、杭州保俶路营业部负责人杨金晶、上海昆山路营业部负责人裴根财分别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四)责令浙江证券在上交所监督下6个月内卖出违法持有的“钱江生化”股票,并注销违规开立的个人股票帐户,如有盈利予以没收,并处一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