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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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6 | 发行优先股 | 2019-08-26 | 269.90亿 | - | - | - |
2019-07-06 | 发行优先股 | 2019-06-24 | 729.78亿 | 2019-06-30 | 0.00 | 100% |
2015-03-21 | 发行优先股 | 2015-03-11 | 279.70亿 | - | - | - |
2014-11-29 | 发行优先股 | 2014-11-18 | 319.62亿 | - | - | - |
2010-10-29 | 配股 | 2010-11-11 | 416.39亿 | - | - | - |
2010-05-31 | 可转债 | 2010-06-02 | 397.76亿 | - | - | - |
2006-06-12 | 首发A股 | 2006-06-23 | 194.51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17-11-04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中国银行于印度尼西亚通过中国银行雅加达分行及其八家支行运营的银行业务,中国银行于柬埔寨通过中国银行金边分行及其两家支行运营的银行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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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作为本行考虑的将东盟部分国家的银行业务及资产重组并转让予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银香港(控股)”)或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银香港”)的拟议交易计划(简称“拟议资产重组”)的一部分,本行(作为卖方)于2017年2月28日与中银香港(作为买方)分别就买卖(i)本行于印度尼西亚通过中国银行雅加达分行及其八家支行运营的银行业务,以及(ii)本行于柬埔寨通过中国银行金边分行及其两家支行运营的银行业务(统称“拟议转让”)签订了买卖协议(简称“买卖协议”)。 |
公告日期:2017-08-31 | 交易金额:76.85亿港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集友银行有限公司70.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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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厦门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学校委员会 | ||
卖方: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6年12月22日,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银香港”)(作为本行间接持有66.06%股权的附属公司)与厦门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厦门国际投资”)及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学校委员会(简称“集美校委会”)就拟议出售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简称“集友银行”)合计2,114,773股普通股(占集友银行总发行股份约70.49%)(简称“拟议出售”)签订股权买卖协议(简称“股权买卖协议”),交易对价总计76.85亿港元,其中(i)厦门国际投资同意收购或促使(通过其三家全资附属公司)收购集友银行1,929,373股普通股(占集友银行总发行股份约64.31%);及(ii)集美校委会同意收购或促使(通过私立集美学校基金)收购集友银行185,400股普通股(占集友银行总发行股份约6.18%)。截至本公告之日,私立集美学校基金为集友银行的现有登记股东,持有集友银行416,407股普通股(占集友银行总发行股份约13.88%)。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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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 3 | 0.00 | 87.96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3 | 0.00 | 87.96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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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中银证券 | 长期股权投资 | 9.28亿(估) | 33.42% | |
泸天化 | 长期股权投资 | 2.58亿(估) | 16.44% | ||
泸天化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15-12-3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 |
出让方: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09-19 | 交易金额:10992.49 万元 | 转让比例:9.30 % |
出让方:Compagnie Financière Saint-Honoré(或其集团成员) | 交易标的:La Compagnie Financière Edmond deROTHSCHILD Banque | |
受让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交易既可以预期使本行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亦可以引进洛希尔银行先进的产品、技术和经验,提高本行在私人银行和资产管理等战略发展领域的实力,符合本行的战略发展重点.此外,与洛希尔银行的合作,有助于促进本行的产品开发能力和国际化运作水平,丰富本行金融产品领域的经验,满足本行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中高端客户.同时,本行具有知名的品牌和广泛的网络和渠道,双方优势的结合亦有助于本行拓展欧洲及其它新兴市场. 此外,由于本次交易的规模相对不大,本次交易预期并不会对本行的资本充足率或每股盈利构成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