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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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2 | 增发A股 | 2016-06-30 | 6.09亿 | 2018-12-31 | 0.00 | 100% |
2015-04-03 | 首发A股 | 2015-04-15 | 1.93亿 | 2016-06-30 | 0.00 | 83.92% |
公告日期:2024-03-02 | 交易金额:11.24亿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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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控股”)持有的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邦化工”)100%股权。在实施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公司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24-01-31 | 交易金额:1.2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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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通过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华鹏”)11,988.32万元(最终金额以审计报告为准)债权向安庆华鹏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庆华鹏的100%股权,安庆华鹏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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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1933.80万(估) | 0.00(估) | 每股净资产增加-0.06元 | |
合计 | 1 | 1933.80万 | 0.0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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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壹玖壹玖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5.00万 | --% |
公告日期:2023-01-19 | 交易金额:55197.82 万元 | 转让比例:24.33 % |
出让方:张德华 | 交易标的: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前,上市公司股份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标的股份数应作相应调整;现金分红不导致标的股份数调整,但如果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期间取得了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则标的股份对应的该部分现金分红由甲方等额补偿给乙方。 |
公告日期:2019-12-31 | 交易金额:21775.60 万元 | 转让比例:8.42 % |
出让方:张德华 | 交易标的: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张德华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及张刚亦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舜和资本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省人民政府作为舜和资本的实际控制人,也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舜和资本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并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权益的原则,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升上市公司价值,争取为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带来更为丰厚的回报。 |
公告日期:2024-04-27 | 交易金额:1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根据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解决公司的资金需求,拟向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原为控股股东,现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以下简称“绿色投资”)及其关联方申请不超过1.1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超过8%,同时,公司以合法拥有的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上述资金主要用于短期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24-03-02 | 交易金额:112389.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股权 |
交易方: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控股”)持有的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邦化工”)100%股权。在实施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公司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2-09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2-03至 2021-06-30 |
出质人:张刚 | ||
质权人: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张刚于2021年02月03日将其持有的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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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1-11-27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11-25 |
解押相关说明:
张刚于2021年11月25日将质押给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2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2-08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12-04至 2023-12-03 |
出质人:张刚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张刚于2020年12月04日将其持有的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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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1-12-09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12-07 |
解押相关说明:
张刚于2021年12月07日将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的2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