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阶段
1、2009年3月,公司前身海通有限设立
2009年2月22日,经海通有限(筹)股东会审议通过,曾而斌、孙燕签署《福州海通船务有限公司章程》设立海通有限,注册资本500.00万元。2009年2月25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09)078号),验证截至2009年2月24日海通有限设立登记注册资本的首次出资100.00万元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9年3月19日,海通有限取得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2、20...查看全部▼
(一)有限公司阶段
1、2009年3月,公司前身海通有限设立
2009年2月22日,经海通有限(筹)股东会审议通过,曾而斌、孙燕签署《福州海通船务有限公司章程》设立海通有限,注册资本500.00万元。2009年2月25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09)078号),验证截至2009年2月24日海通有限设立登记注册资本的首次出资100.00万元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9年3月19日,海通有限取得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2、2009年4月,海通有限增加实收资本
2009年4月14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09)232号),验证截至2009年4月14日海通有限设立登记注册资本的二期出资400.00万元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9年4月16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3、2009年4月,海通有限第一次增资
2009年4月20日,海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至1,5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由曾而斌出资950.00万元、孙燕出资5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9年4月22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09)277号),验证截至2009年4月22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9年4月24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4、2009年5月,海通有限第二次增资
2009年5月2日,海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1,500.00万元增至2,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曾而斌出资475.00万元、孙燕出资25.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9年5月4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09)305号),验证截至2009年5月4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9年5月5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5、2009年9月,海通有限第三次增资
2009年8月24日,海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至2,5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曾而斌出资475.00万元、孙燕出资25.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9年8月27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09)766号),验证截至2009年8月25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9年9月10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6、2009年11月,海通有限第四次增资
2009年11月3日,海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2,500.00万元增至3,5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由曾而斌出资950.00万元、孙燕出资5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9年11月5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09)980号),验证截至2009年11月4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9年11月16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7、2010年8月,海通有限第五次增资
2010年8月12日,海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3,500.00万元增至5,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500.00万元由曾而斌出资1,425.00万元、孙燕出资75.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2010年8月17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10)1076号),验证截至2010年8月16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0年8月27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8、2010年9月,海通有限第六次增资
2010年9月2日,海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至8,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000.00万元由曾而斌出资2,850.00万元、孙燕出资15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2010年9月3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10)1160号),验证截至2010年9月2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0年9月8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9、2010年10月,海通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年10月12日,海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孙燕与曾而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孙燕将所持海通有限5.00%股权(出资额为400.00万元)以4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曾而斌。
2010年10月14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10、2010年11月,海通有限第七次增资
2010年11月22日,海通有限股东决定,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8,000.00万元增至10,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000.00万元由曾而斌出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0年11月22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10)1523号),验证截至2010年11月19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0年11月26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11、2011年1月,海通有限第八次增资
2011年1月12日,海通有限股东决定,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增至12,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000.00万元由曾而斌出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1年1月7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11)0023号),验证截至2011年1月6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1年1月11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12、2011年7月,海通有限第九次增资
2011年6月29日,海通有限股东决定,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12,000.00万元增至16,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000.00万元由曾而斌出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1年7月6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11)0533号),验证截至2011年7月1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1年7月7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13、2011年10月,海通有限第十次增资
2011年10月6日,海通有限股东决定,同意海通有限注册资本由16,000.00万元增至20,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000.00万元由曾而斌出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1年10月9日,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门方华验(2011)0732号),验证截至2011年10月8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1年10月10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14、2015年1月,海通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年1月21日,经海通有限股东决定,股东曾而斌分别与星海贸易、郑玉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曾而斌将所持海通有限2.00%股权(出资额为400.00万元)、1.00%股权(出资额为200.00万元)分别以400.00万元、2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星海贸易、郑玉芳。
2015年1月22日,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变更登记并核发新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15、2015年2月,海通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年2月6日,海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曾而斌分别与星海贸易、郑玉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曾而斌将所持海通有限4.00%股权(出资额为800.00万元)、1.00%股权(出资额为200.00万元)分别以800.00万元、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星海贸易、郑玉芳。
2015年2月10日,海通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向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二)股份公司阶段
1、2015年3月,海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2月15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2015]京会兴审字第60000013号),经审计,海通有限截至审计基准日2015年1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为21,394.80万元。
2015年2月16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福州海通船务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10035号),经评估,海通有限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38,732.41万元。
2015年2月16日,海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州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15年1月31日经审计的有限公司净资产中的20,000.00万元折为等额股份,余额1,394.80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股份公司股本为20,000.00万元。
2015年3月6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作出决议,审议通过《福州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5年3月3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2015]京会兴验字第60000002号),验证截至2015年3月3日,股份公司(筹)全体股东以2015年1月31日为基准日并经审计的有限公司净资产21,394.80万元出资,按1.07: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筹)股本2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溢价1,394.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5年3月13日,股份公司取得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2、2015年4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股份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由20,000.00万股增至20,903.47万股,新增股本903.47万股由自然人王爱金、高海贝、刘健成、陈泉灯、李刘伟和郑玉奇认购,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同日,股份公司原股东与上述新增投资者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同意新股东以货币出资方式向股份公司出资2,710.41万元,其中903.47万元计入股本,余额1,806.9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价格为3.00元/股。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出具的《福州海通船务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10035号),公司截至2015年1月31日评估每股净资产为1.94元/股。考虑到增资时公司所处的干散货海运行业处于市场不景气周期,本次增资价格为3.00元/股,是在评估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溢价54.64%。2015年4月16日,福建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闽安信[2015]验字8-013号),验证上述出资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5年4月22日,股份公司取得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3、2015年5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股份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5月6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州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关于定向发行股票及公司股票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家具备做市资格的证券公司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2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00元,并在公司股票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同意公司股本总额由20,903.47万般增至21,183.47万股,新增股本280.00万股分别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方式认购120.00万股、80.00万股和80.00万股,合计增资金额为840.00万元,其中280.00万元计入股本,余额56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5年4月,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出具的《福州海通船务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10035号),公司截至2015年1月31日评估每股净资产为1.94元/股。本次发行定价为3.00元/股,在评估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溢价54.91%,是在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等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后确定。2015年6月11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2015]京会兴验字第60000016号),截至2015年5月13日,上述出资已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5年5月18日,股份公司取得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4、2015年6月,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
股份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6月10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钜致天星新三板股权投资1号专项基金、浙江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志文、曹文景、邱曼莉等符合规定的机构和自然人投资者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080万股的普通股,每股价格为3.50元/股,拟募集资金3,780.00万元,其中1,080.00万元计入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公司股本总额从21,183.47万股增至22,263.47万股。各投资者分别与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书》/《投资协议》。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出具的《福州海通船务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10035号),股份公司截至2015年1月31日评估每股净资产为1.94元/股。本次发行定价为3.50元/股,在评估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溢价80.73%,是在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等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后确定。2015年6月18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2015]京会兴验字第60000017号),验证上述出资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5年6月29日,股份公司取得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100210816)。
5、2015年8月,股份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份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5月6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州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关于定向发行股票及公司股票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议案》等议案。2015年8月3日,股份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州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4958号),同意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5年8月20日,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海通发展,证券代码:833362,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
2016年4月28日,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685097908U)。
6、2017年10月,股份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股份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股票转让方式由做市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股票转让方式由做市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股票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861号),同意股份公司股票转让方式自2017年10月9日起由做市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
7、2018年1月,股份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股份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同意股份公司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2017年12月5日,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承诺:若未出席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且未能对摘牌事项表示无异议的股东对公司终止挂牌事项有任何异议的,实际控制人愿意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原则上以异议股东当时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自本公告日起至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同意终止挂牌函之后三个月内为本次股份回购的有效期。
2018年1月13日,股份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95号),同意股份公司自2018年1月23日起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
8、股份公司终止挂牌后至2018年5月增资前的股份转让情况
9、2018年5月,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
股份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股本由222,634,700股增至233,745,811股,新增11,111,111股股份由平潭雄鹰以5,000.00万元认购,其中11,111,111.00元计入股本,其余38,888,889.00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定价为4.50元/股。2018年4月22日,平潭雄鹰与公司就本次增资签署《增资协议》。
2018年4月25日,致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8)第351ZB0005号),验证截至2018年4月23日,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8年5月21日,股份公司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685097908U)。
10、股份公司2018年5月增资后至2021年2月增资前的股份转让情况11、2021年2月,股份公司第五次增资股份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股本由233,745,811股增至253,745,811股,新增20,000,000股股份由潮溪资管以5,000.00万元认购1,000万股、澜溪创投以5,000.00万元认购1,000万股。潮溪资管、澜溪创投分别于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2日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本次增资价格为5.00元/股,在前一轮增资定价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资产情况及盈利能力,经投资各方协商确定。
2021年2月3日,致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062号),验证截至2021年1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潮溪资管、澜溪创投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出资款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2,000.00万元计入股本,其余8,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1年2月8日,股份公司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685097908U)。
12、2021年3月,股份公司第六次增资股份公司于2021年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股本由253,745,811股增至261,345,811股,新增7,600,000股股份由福州市国有企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2,000.00万元认购400.00万股、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1,800.00万元认购360.00万股。福州国发基金、平潭麒麟分别于2021年2月7日、2021年2月8日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本次增资价格为5.00元/股,在前一轮增资定价基础上协商确定。2021年3月3日,致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097号),验证截至2021年3月2日止,公司已收到福州国发基金、平潭麒麟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出资款人民币3,800.00万元,其中760.00万元计入股本,其余3,04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1年3月4日,股份公司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685097908U)。
13、2021年3月,股份公司第七次增资股份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股本由261,345,811股增至265,345,811股,新增4,000,000股股份由福州市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2,000.00万元认购。2021年3月24日,福州金控租赁就本次增资签署《增资协议》。本次增资价格为5.00元/股,在前一轮增资定价基础上协商确定。2021年3月26日,致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138号),验证截至2021年3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福州金控租赁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出资款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400.00万元计入股本,其余1,6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1年3月25日,股份公司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685097908U)。
14、2021年3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股份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潮溪资管将所持公司1,000.00万股以5,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澳赢,双方于2021年3月24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5元/股,在前次增资定价基础上协商确定。
2021年3月29日,股份公司就本次股份转让向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15、2021年7月,股份公司第八次增资
股份公司于2021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以总股本265,345,8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71,484,135股。
2022年2月9日,致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078号),验证公司已完成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1年7月29日,股份公司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685097908U)。
2023年3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04号文批复,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276,01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37.25元,总计增加股本41,276,015.00元。本次发行后增加注册资本41,276,015.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412,760,150.00元,股本为412,760,150.00元。
2023年5月,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412,760,1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共计转增198,124,872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610,885,022股。
2023年8月,根据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拟向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21.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61元/股。因个人原因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本公司实际增加注册资本3,193,000.00元,由44名激励对象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614,078,022.00元,总股本为614,078,022.00元。
2023年10月,根据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拟以2023年10月13日为预留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7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10元/股。本公司实际增加注册资本710,000.00元,由9名激励对象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614,788,022.00元,总股本为614,788,022.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614,788,022股,已取得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28685097908U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曾而斌。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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