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阶段。
1、2003年11月,诸城市大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2003年10月16日,山东大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业工贸”)与广州元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元复”)共同签署《投资协议》,决定出资设立“诸城市大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其中大业工贸出资33万元,广州元复出资27万元。
2003年10月23日,诸城千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诸千禧内资验字(2003)第210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3年10月22日,贵公司已收到投资人缴纳的注册资本60万元,其中,以货币投...查看全部▼
(一)有限公司阶段。
1、2003年11月,诸城市大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2003年10月16日,山东大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业工贸”)与广州元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元复”)共同签署《投资协议》,决定出资设立“诸城市大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其中大业工贸出资33万元,广州元复出资27万元。
2003年10月23日,诸城千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诸千禧内资验字(2003)第210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3年10月22日,贵公司已收到投资人缴纳的注册资本60万元,其中,以货币投资60万元”。
2003年11月24日,公司在诸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07822801309)。
经核查,广州元复出资实际系大业工贸投入,广州元复仅名义持有公司股份。
2003年11月6日,大业工贸与广州元复签署《关于诸城市大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约定书》,约定大业有限成立所需60万元注册资金全部由大业工贸以现金方式存入验资账户,其中33万元股权由大业工贸实际持有,另外27万元股权由广州元复代大业工贸持有。该等代持行为已于2006年11月全部消除;广州元复与大业工贸之间代持关系的形成、变动以及最终的解除,均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该行为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欺诈、胁迫及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等情形,也不存在任何非法目的。
上述股权代持双方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且不影响大业有限设立时大业工贸作为大业有限控股股东的认定。
2、2005年10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2005年10月10日,大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大业工贸将其持有的大业有限33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马金祥,同时,决定注册资本由60万元增加至6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40万元由窦勇以货币资金认缴。
2005年10月11日,大业工贸与马金祥签署《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大业工贸将其持有的大业有限33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马金祥,转让价格为1元每出资额。
2005年10月23日,诸城千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诸千禧内资验字(2005)第152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5年10月23日,贵公司已收到增加投入的注册资本540万元,其中,以货币增资540万元”。
2005年10月27日,大业有限在诸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经核查,马金祥持有的大业有限5.5%股权实际系大业工贸所有,马金祥仅名义持有公司股份。马金祥已出具《关于诸城市大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项的确认函》,确认其于2005年10月接受山东大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受让大业工贸持有的公司33万元出资额并代为持有,上述出资额实际系大业工贸所有。
上述股权代持双方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该等代持行为已于2006年11月全部消除。
上述代持关系的形成、变动以及最终的解除,均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该行为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欺诈、胁迫及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等情形,也不存在任何非法目的。
3、2006年1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
2006年10月26日,大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并同意股东窦勇以货币资金对公司增资2,480万元,大业有限注册资本由600万元增加至3,080万元,同时同意股东马金祥、广州元复将其持有的大业有限的出资额转让予窦勇。
同日,股东窦勇分别与马金祥、广州元复签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马金祥将其持有的大业有限33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窦勇,转让价款为33万元;广州元复将其持有的大业有限27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窦勇,转让价款为27万元。
2006年11月7日,诸城千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诸千禧内资验字(2006)第273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
2006年11月24日,大业有限在诸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08年2月,第三次增资。
2008年1月4日,窦勇决定以货币资金对大业有限增资2,000万元,大业有限的注册资本由3,080万元增加至5,080万元。
2008年1月4日,诸城正本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诸正会师验字[2008]11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
2008年2月18日,大业有限在诸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09年9月,第四次增资。
2009年8月12日,窦勇决定以货币资金形式向大业有限增资1,600万元,大业有限的注册资本由5,080万元增加至6,680万元。
2009年8月14日,诸城正本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诸正会师验字[2009]第16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
2009年9月3日,大业有限在诸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2010年12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年12月2日,窦勇分别与自然人窦宝森、郑洪霞签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窦勇将其持有的大业有限35.51%股权、2.04%股权分别转让予窦宝森、郑洪霞,转让价款分别为23,720,816元、1,363,266元,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1元每出资额。
2010年12月7日,大业有限在诸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二)股份公司阶段。
1、2011年3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1年3月2日,经大业有限2011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同意以大业有限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10,382,535.20元为基数,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8日,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决定由诸城市大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大业有限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10,382,535.20元按照1:0.88782161的比例折成98,000,000股。
2011年3月18日,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11)汇所验字第2-002号《验资报告》对此次整体变更发起人的出资进行了审验。
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7078222801309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1年4月,第五次增资。
2011年4月6日,大业股份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2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为12,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汉河远大投资有限公司、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融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东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予以认缴。
同日,大业股份与深创投、淄博创新、青岛汉河、南昌红土、青岛融泽、东尚国际签订了《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合同书》,约定公司股本增加2,200万股,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按照增资前每股净利润的13.64倍,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5元。其中,深创投投资5,700万元,认购1,140万股;淄博创新投资800万元,认购160万股;青岛汉河投资1,500万元,认购300万股;南昌红土投资1,000万元,认购200万股;青岛融泽投资1,000万元,认购200万股;东尚国际投资1,000万元,认购200万股。上述新增股东共计投入货币资金11,000万元,其中2,200万元作为股本投入,其余8,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4月23日,山东汇德出具(2011)汇所验字第2-00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各增资股东认购资金均已到位。
2011年4月25日,公司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000万元。
3、2012年8月,公司股份转让。
2012年8月22日,窦宝森与王金魁、王金武等75名自然人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股东窦宝森向王金魁、王金武等75名自然人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297.7万股,占公司全部股份数的2.48%。
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格参照2011年4月机构投资者增资价格,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5元/股。
4、2012年9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2年9月17日,大业股份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600万元的决议。公司以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3,600万元向截至2012年8月31日在公司名册中的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3股比例转增股本,每股面值1元,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5,600万股。
2012年9月18日,山东汇德出具(2012)汇所验字第2-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出资到位。
2012年9月21日,公司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5,600万元。
5、2013年5月-2014年9月,公司股份转让。
2013年5月-2014年9月期间,股东岳田、张连钰、蔡新杰、王晨刚、宋梅、耿汝溪、郑文祥、卢建刚将各自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窦宝森,股东王金魁、肖桂兰将其所持股份部分转让给窦宝森,股东青岛汉河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诸城市义和车桥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各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均为3.846元/股,定价依据为上述股东的入股价格(均为5元/股)考虑2012年9月资本公积转增(10送3)后的价格。
6、2016年7月,公司股份转让。
2016年6月30日,郑洪霞与青岛融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股东青岛融泽向郑洪霞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260.00万股,按照2015年度每股净利润的10.92倍确定转让价格为5.077元/股。郑洪霞已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6日分三次全部付清上述股权转让款。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业股份”、“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11年3月,由诸城市大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758260017E,并于2017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289,955,116股。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可转债转股,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289,959,015.00股。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债转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8,981.22万股。公司总部地址(注册地址)为诸城市朱诸路北辛兴经济工业园。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债转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89,813,114股。公司总部地址(注册地址)为诸城市朱诸路北辛兴经济工业园。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336,854,990.00股,注册资本为336,854,990.00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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