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19-05-29 | 可转债 | 2019-05-31 | 1.83亿 | 2022-06-30 | 0.00 | 100% |
| 2017-02-13 | 首发A股 | 2017-02-22 | 2.17亿 | 2020-12-31 | 8119.71万 | 67.73% |
| 公告日期:2025-12-11 | 交易金额:4920.55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石英砂生产线场地上的相关备品备件、石英砂提纯用原材料、相关在途物资、成品砂、副产品尾砂、尾泥、建筑砂等资产组 |
||
| 买方:山东金玺泰矿业有限公司 | ||
| 卖方: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的资源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实现国华金泰资产运营价值最大化,经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租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国华金泰将其名下拥有的石英砂生产线相关土地、厂房、生产线、生产设备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和储存矿石及生产物资场地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给金玺泰矿业公司,租期2年。(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1日、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编号分别为2025-054、2025-057的公告)国华金泰已将上述资产出租给了金玺泰矿业公司的情况下,在租期内,国华金泰自身将不具备石英砂生产的条件和能力,因此石英砂生产线场地上的相关备品备件、石英砂提纯用原材料、相关在途物资、成品砂等资产国华金泰将无需再利用进行生产,场地之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尾砂、尾泥、建筑砂等资产也需要处理以便腾出场地。 因此为方便现场管理,降低国华金泰相关资产的管理成本,国华金泰拟将石英砂生产线场地上的相关备品备件、石英砂提纯用原材料、相关在途物资、成品砂、副产品尾砂、尾泥、建筑砂等资产一次性出售给金玺泰矿业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价格以独立第三方的评估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为49,205,482.98元(含税)。 |
||
| 公告日期:2025-05-24 | 交易金额:7.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
| 买方:兰陵县金东安泰贸易有限公司,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拟以现金5.6亿元向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金泰"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国华金泰的另一股东兰陵县金东安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东安泰”)拟以现金1.4亿元与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每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元。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对国华金泰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80%。 |
||
| 公告日期:2025-12-11 | 交易金额:3896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国华金泰(山东)燃气有限公司,临沂大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金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接受服务,销售商品等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公司预计与国华金泰(山东)燃气有限公司,临沂大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金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发生金额37195万元。 20250128:股东大会通过 20250305:本次增加预计金额1770万元。 20251211: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未审计)17,471万元。 |
||
| 公告日期:2025-12-11 | 交易金额:4920.5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山东金玺泰矿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 交易简介: 为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的资源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实现国华金泰资产运营价值最大化,经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租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国华金泰将其名下拥有的石英砂生产线相关土地、厂房、生产线、生产设备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和储存矿石及生产物资场地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给金玺泰矿业公司,租期2年。(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1日、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编号分别为2025-054、2025-057的公告)国华金泰已将上述资产出租给了金玺泰矿业公司的情况下,在租期内,国华金泰自身将不具备石英砂生产的条件和能力,因此石英砂生产线场地上的相关备品备件、石英砂提纯用原材料、相关在途物资、成品砂等资产国华金泰将无需再利用进行生产,场地之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尾砂、尾泥、建筑砂等资产也需要处理以便腾出场地。因此为方便现场管理,降低国华金泰相关资产的管理成本,国华金泰拟将石英砂生产线场地上的相关备品备件、石英砂提纯用原材料、相关在途物资、成品砂、副产品尾砂、尾泥、建筑砂等资产一次性出售给金玺泰矿业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价格以独立第三方的评估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为49,205,482.98元(含税)。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5-06-27 | 原始质押股数:551.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5-06-25至 2028-06-24 |
| 出质人:杨敏 | ||
| 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杨敏于2025年06月25日将其持有的551.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5-05-31 | 原始质押股数:518.7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5-05-29至 2028-05-24 |
| 出质人:杨阿永 | ||
| 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杨阿永于2025年05月29日将其持有的518.7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