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一)2006年5月,设立珀莱雅有限(2006).
2006年5月,高宇、叶财福共同出资设立珀莱雅(湖州)化妆品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住所为湖州市吴兴区上强工业功能区104国道北侧,法定代表人高宇。2006年5月18日,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韦会验(2006)第68号”《验资报告》,对珀莱雅有限(2006)的股东出资进行了验证,确认:截至2006年5月18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3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根据高宇、叶财福出具的说明,上述注册资本金分别由侯军呈、方玉占实际出资,高宇和叶财福作为名义出资人代侯...查看全部▼
(一)2006年5月,设立珀莱雅有限(2006).
2006年5月,高宇、叶财福共同出资设立珀莱雅(湖州)化妆品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住所为湖州市吴兴区上强工业功能区104国道北侧,法定代表人高宇。2006年5月18日,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韦会验(2006)第68号”《验资报告》,对珀莱雅有限(2006)的股东出资进行了验证,确认:截至2006年5月18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3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根据高宇、叶财福出具的说明,上述注册资本金分别由侯军呈、方玉占实际出资,高宇和叶财福作为名义出资人代侯军呈及方玉占持有相应股权。
2006年5月24日,珀莱雅有限(2006)在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注册号为330500201040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2007年9月,股权转让和增资至2,000万元.
2007年8月11日,经珀莱雅有限(2006)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高宇将其持有珀莱雅有限(2006)51%(计153万元)的股权按出资额1:1的价格转让给侯军呈;同意股东叶财福将其持有珀莱雅有限(2006)49%(计147万元)的股权按出资额1:1的价格转让给方玉占。2007年8月20日,高宇与侯军呈、叶财福与方玉占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4年10月及12月,高宇和叶财福均出具《确认函》,确认:高宇和叶财福作为名义股东共同办理珀莱雅有限(2006)设立的工商登记。高宇和叶财福名下的全部出资资金分别来源于侯军呈及方玉占。因此,此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实际资金交付,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至此上述股权代持行为得以还原。
2007年8月26日,珀莱雅有限(2006)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此次新增注册资本分别由侯军呈、方玉占及新增股东方玉友和曹良国按注册资本1:1认缴。其中,侯军呈以货币方式认缴947万元,方玉友以货币方式认缴500万元,方玉占以货币方式认缴153万元,曹良国以货币方式认缴100万元。
2007年8月31日,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韦会验(2007)第083号”《验资报告》,对珀莱雅有限(2006)的股东出资进行了验证,确认:
截至2007年8月28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7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7年9月4日,珀莱雅有限(2006)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及此次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33050300000241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2009年9月,增资至5,000万元.
2009年9月12日,珀莱雅有限(2006)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按1:1由公司股东按原出资比例认缴。
2009年9月15日,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韦会验(2009)第05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9年9月14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9年9月22日,珀莱雅有限(2006)完成此次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四)2010年6月,股权转让.
2010年5月14日,经珀莱雅有限(2006)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侯军呈将其持有的珀莱雅有限(2006)33%(计1,65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珀莱雅控股;方玉友将其持有的珀莱雅有限(2006)15%(计75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珀莱雅控股;方玉占将其持有的珀莱雅有限(2006)9%(计45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珀莱雅控股;曹良国将其持有的珀莱雅有限(2006)3%(计15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珀莱雅控股。2010年6月3日,侯军呈、方玉友、方玉占及曹良国分别与珀莱雅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均按各股东出资额1:1确定。相关股权转让款项均已结清。
2010年6月12日,珀莱雅有限(2006)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五)2010年12月,股权转让.
2010年12月8日,经珀莱雅有限(2006)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侯军呈将其持有的珀莱雅有限(2006)22%(计1,10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珀莱雅控股;方玉友将其持有的珀莱雅有限(2006)10%(计50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珀莱雅控股;方玉占将其持有的珀莱雅有限(2006)6%(计30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珀莱雅控股;曹良国将其持有的珀莱雅有限(2006)2%(计10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珀莱雅控股。同日,原股东侯军呈、方玉友、方玉占、曹良国分别与珀莱雅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均按各股东出资额1:1确定。同时,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相关股权转让款项均已结清。
2010年12月27日,珀莱雅有限(2006)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珀莱雅控股成立于2008年1月30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侯军呈,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D区)1601室。
2013年7月3日,珀莱雅控股完成工商注销。
(六)2012年5月,增资至8,000万元.
2012年3月27日,经珀莱雅有限(2006)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
2012年5月2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2)15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5月22日,公司已将未分配利润3,000万元转增实收资本3,000万元。
2012年5月24日,珀莱雅有限(2006)完成此次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七)2012年5月,股权转让.
2012年5月26日,经珀莱雅有限(2006)股东会决议,同意珀莱雅控股将其持有的珀莱雅有限(2006)的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正德投资及侯军呈等22名自然人。同时,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5月26日,珀莱雅控股分别与正德投资及侯军呈等22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1:1.62。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以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扣除2012年上半年分红款后的金额为依据,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上述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2012年5月29日,珀莱雅有限(2006)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相关股东说明,此次股权转让之原因主要包括:
1、简化公司股权层级架构,拟以珀莱雅有限(2006)作为上市主体。
2、为清理关联交易,公司拟终止与关联经销商(亲属关系)的业务关系,公司主要股东转让其持有的部分股权给主要关联方经销商(亲属关系)作为补偿。
3、为增强公司团队稳定性,激励公司骨干员工,由公司骨干员工成立正德投资,公司主要股东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给正德投资。
(八)2012年8月,整体变更设立珀莱雅股份(2012).
根据珀莱雅有限(2006)股东会于2012年7月26日作出的决议及各发起人于同日签署的《发起人协议书》,珀莱雅有限(2006)以经发行人会计师审计的截至2012年5月31日的净资产140,875,067.50元为依据,将净资产中90,000,000元折合为9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剩余净资产50,875,067.50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2年7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2)24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2年7月30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2年5月31日止珀莱雅(湖州)化妆品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140,875,067.50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90,000,000.00元),资本公积50,875,067.50元。”珀莱雅(湖州)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1日在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9,000万元,并取得注册号为33050300000241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九)2012年9月,珀莱雅股份(2012)变更名称.
2012年8月22日召开珀莱雅股份(2012)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9月4日,珀莱雅股份(2012)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更名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十)2013年12月,股权转让.
2013年11月25日,股东方玉占与股东方玉友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方玉占将其持有的珀莱雅股份(2012)1,043.3430万股股份作价3,449.5864万元转让给股东方玉友。
此次股份转让价格以珀莱雅股份(2012)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相关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2013年12月19日,珀莱雅股份(2012)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
根据股权转让双方方玉占、方玉友的说明,此次股权转让系方玉占因个人其他投资需要,退出对珀莱雅的投资经营,股权转让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价格公允,不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十一)2014年9月,珀莱雅股份(2012)变更为珀莱雅有限(2014).
2014年8月27日,经珀莱雅股份(2012)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珀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变更后的珀莱雅有限(2014)股权按原股东认购股份额以每股1元折合,变更后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为9,000万元。
2014年9月24日,珀莱雅有限(2014)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330503000002413的《营业执照》。
(十二)2014年11月,股权转让.
为境外融资搭建红筹架构需要,2014年11月24日,经珀莱雅有限(2014)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正德投资及侯军呈等22名股东分别将其持有的珀莱雅有限(2014)的股权转让给珀宇实业和珀轩投资,股权转让价格以珀莱雅有限(2014)2014年8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基础确定,共计为人民币218,964,579.31元。
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相关款项均已结清。
2014年11月28日,公司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十三)2014年12月,整体变更设立珀莱雅股份(2014).
为保持业务拓展和宣传资料的一贯性,根据珀莱雅有限(2014)股东会决议及全体股东签署的《发起人协议书》,约定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将珀莱雅有限(2014)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有限(2014)以经发行人会计师审计的截至2014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232,473,929.35元为依据,将净资产中90,000,000元折合为9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剩余净资产142,473,929.35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珀莱雅有限(2014)整体变更为珀莱雅股份(2014)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本次整体变更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天健审〔2016〕5718号《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核查说明》确认。
珀莱雅股份(2014)于2014年12月25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9,000万元,并取得注册号为330503000002413的《营业执照》。
(十四)2015年5月,珀莱雅股份(2014)变更设立为珀莱雅有限.
随着境内资本市场日益活跃,公司决定终止境外融资计划,拆除红筹架构,重新搭建境内上市架构。
2015年5月18日,珀莱雅股份(2014)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将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珀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按原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购股份额以每股1元折合作为有限公司的出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2015年5月28日,珀莱雅有限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9,000.00万元,并取得注册号为330503000002413的《营业执照》。
(十五)2015年6月,增资至15,000万元.
2015年6月15日,经珀莱雅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本次增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天健审〔2016〕5718号《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核查说明》确认。
2015年6月15日,珀莱雅有限完成此次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十六)2015年6月,股权转让.
2015年6月15日,经珀莱雅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珀宇实业、珀轩投资分别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侯军呈等20名自然人及正德投资,股权转让价格以珀莱雅有限2015年2月28日的经评估净资产为基础确定,共计为人民币266,081,812.92元。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相关款项均已结清。
2015年6月25日,公司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十七)2015年7月,珀莱雅有限整体变更为珀莱雅股份.
根据珀莱雅有限2015年7月29日股东会决议及各股东签署的《发起人协议书》,珀莱雅有限以经发行人会计师审计的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净资产282,214,841.59元为依据,将净资产中的15,000万元折合为1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剩余净资产132,214,841.59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5年8月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5)29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7月31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珀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282,214,841.59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150,000,000.00元),资本公积132,214,841.59元。”珀莱雅股份于2015年7月31日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15,000万元,并取得注册号为330503000002413的《营业执照》。
(十八)2016年8月,股权转让。
2016年8月12日,股东方玉友与股东李文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双方以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作价,方玉友将其持有的66,750股股份以206,925.00元价格转让给李文清。股权转让相关款项已结清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珀莱雅(湖州)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4日在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吴兴分局登记注册。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789665033F的营业执照。现注册资本20,111.69万元,股份总数201,116,925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747,42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00,369,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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