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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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8 | 首发A股 | 2016-03-30 | 2.23亿 | 2021-06-30 | 613.98万 | 100% |
公告日期:2022-08-3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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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波市镇海区城市更新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
卖方: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
交易概述: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收到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投资”)通知,根据《关于申请将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无偿划转给宁波市镇海区城市更新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的请示》、《关于将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无偿划转给宁波市镇海区城市更新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的批复》等文件精神,为做大做强宁波市镇海区城市更新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更公司”),并更好地为镇海区服务,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镇海区国资中心”)已将其持有的镇海投资30%股权无偿划转给城更公司。 |
公告日期:2022-03-19 | 交易金额:63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重庆普来恩中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6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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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陈飞英,王茂强,陈仲权等 | ||
交易概述: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宏股份”、“公司”、“甲方”)拟以人民币6,300万元收购陈飞英、王茂强、陈仲权、钱伟、重庆优月之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市欣洋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西三联贸易有限公司(以上七方以下简称“乙方”)持有的重庆普来恩中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普来恩中力”)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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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 | 5080.76万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0.00 | 5080.76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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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森阳科技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未公布%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12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08至 -- |
出质人:张宏保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7年12月8日,张宏保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50万股限售流通股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的补充质押,本次补充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42%。本次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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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6-15 | 本次解押股数: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6-13 |
解押相关说明:
张宏保于2018年06月13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12 | 原始质押股数:10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4至 2019-04-24 |
出质人:张宏保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7年4月24日,张宏保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4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和2017年半年度实施了两次转增后质押的股份数调整为156万股)。质押开始日期为2017年4月24日,质押到期日为2019年4月24日,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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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6-15 | 本次解押股数:187.2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6-13 |
解押相关说明:
张宏保于2018年06月13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87.2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