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2003年9月,设立金鸿顺机械。
2003年8月25日,经张家港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张外经资(2003)205号文批复,金鹤集团独资设立金鸿顺机械,注册资本为800万美元。同日,金鸿顺机械取得了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外经贸苏府资字(2003)48465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3年9月23日,金鸿顺机械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取得了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独苏苏总字第01394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张外经资(2003)205号文和金鸿顺机械公司章程规定,金鸿顺机械注册资本800万美元,金鹤集团应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15%,再于1年内...查看全部▼
1、2003年9月,设立金鸿顺机械。
2003年8月25日,经张家港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张外经资(2003)205号文批复,金鹤集团独资设立金鸿顺机械,注册资本为800万美元。同日,金鸿顺机械取得了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外经贸苏府资字(2003)48465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3年9月23日,金鸿顺机械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取得了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独苏苏总字第01394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张外经资(2003)205号文和金鸿顺机械公司章程规定,金鸿顺机械注册资本800万美元,金鹤集团应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15%,再于1年内缴付50%,其余在3年内付清。金鸿顺机械注册资本第一期出资比例未达到注册资本的15%,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时间超过了注册资本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的时限,不符合当时有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此外,金鸿顺机械注册资本分期缴付的情况亦不符合其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缴付注册资本的50%的规定。
鉴于金鸿顺机械注册资本已于2007年6月12日全部缴清,且历次出资均经苏州勤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2015年8月12日,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出资事宜的确认函》,确认金鸿顺机械延期出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就此事宜对公司进行处罚。
2、2011年3月,金鸿顺机械注册资本增至1,236万美元。
2011年1月18日,经张家港市商务局张商审(2011)29号文批复,金鸿顺机械注册资本从800万美元增至1,236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436万美元由新增股东高德投资和茂顺国际认缴。其中,高德投资出资318万美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18万美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5.73%;茂顺国际出资360万美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18万美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9.55%。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增资事项予以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1)验字X-001号、X-002号《验资报告》。
2011年3月10日,金鸿顺机械完成上述事宜工商变更登记。
3、2011年4月,金鸿顺机械注册资本增至1,355.170679万美元。
2011年4月22日,经江苏省商务厅苏商资审字(2011)第16027号文批复,金鸿顺机械注册资本从1,236万美元增至1,355.170679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119.170679万美元由新增股东国发融富、瑞璟创业、明鑫高投、德韬资本和国润创业认缴。其中,国发融富出资3,198.798986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4.421335万美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54%;瑞璟创业出资2,133.933439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2.947557万美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69%;明鑫高投出资2,133.933439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2.947557万美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69%;德韬资本出资2,013.43812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1.643562万美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60%;国润创业出资1,601.899496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7.210668万美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27%。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增资事项予以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1)验字X-003号《验资报告》。
2011年4月27日,金鸿顺机械完成上述事宜工商变更登记。
4、2011年8月,金鸿顺机械整体变更为原股份公司。
2011年7月12日,经江苏省商务厅苏商资(2011)885号文的批复,金鸿顺机械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由金鸿顺机械全体股东为发起人,以金鸿顺机械截至2011年4月30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322,305,359.92元为基数,按3.255609696:1的比例折为原股份公司股本9,900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整体变更予以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1)验字X-005号《验资报告》。
2011年8月22日,原股份公司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为320582400005265号,注册资本为9,900万元。
5、2013年6月,原股份公司变更为金鸿顺有限。
2013年6月5日,经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张经管资(2013)31号文批复,原股份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13年6月15日,金鸿顺有限完成上述事宜工商变更登记。
6、2013年7月,金鸿顺有限股权转让。
2013年6月7日,明鑫高投与创元高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明鑫高投将其所持有的金鸿顺有限1.69%股权无偿转让给创元高新。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张经管资(2013)44号文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2013年7月9日,金鸿顺有限完成上述事宜工商变更登记。
7、2013年10月,金鸿顺有限减少注册资本至9,029.79万元。
2013年9月23日,经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张经管资(2013)66号文批复,金鸿顺有限减少注册资本至9,029.79万元,其中国润创业、国发融富、瑞璟创业、德韬资本及创元高新五名股东退出对金鸿顺有限的合资经营,并从金鸿顺有限资产中提取相应减资退出金额。
8、2015年4月,金鸿顺有限股权转让。
2015年4月26日,茂顺国际与众成投资、力同投资和众擎投资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茂顺国际将其所持有的金鸿顺有限9.55%股权转让给众成投资、力同投资和众擎投资。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张经管资(2015)31号文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15年4月29日,金鸿顺有限完成上述事宜工商变更登记。
9、2015年8月,金鸿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7月16日,经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张经管资[2015]48号文的批准,由金鸿顺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金鸿顺有限截至2015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42,914,763.93元为基数,按3.5720: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9,600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整体变更予以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验字X-004号《验资报告》。
2015年8月7日,公司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为320582400005265号,注册资本为9,600万元。
公司于2017年9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5号《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200万股。截至2017年10月17日止,公司通过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3,200万股的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公司发行股票后股本总额由人民币9,6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2,800.00万元。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393号”文核准,于2017年10月23日起3,200万社会公众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金鸿顺”,股票代码603922。
2022年8月5日,GOLD CRANE GROUP LIMITED(金鹤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拓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拓牌兴丰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金鹤集团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拓牌兴丰7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7,667,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9%),转让价格为19.59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150,200,448元。2022年9月29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金鹤集团与拓牌兴丰7号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于2022年9月29日办理完毕。
2022年8月5日,GOLD CRANE GROUP LIMITED(金鹤集团有限公司)与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长风云帆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一》。金鹤集团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长风云帆精选1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7,667,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9%),转让价格为19.59元/股,转让价款总额150,200,448元。2022年9月30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金鹤集团与长风云帆精选1号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于2022年9月30日办理完毕。
2022年8月19日,GOLD CRANE GROUP LIMITED(金鹤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弘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弘悦兴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弘悦兴丰1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7,667,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9%),转让价格为24.17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185,316,224元。2022年9月29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金鹤集团与弘悦兴丰1号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于2022年9月29日办理完毕。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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