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新年度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为保证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满足公司运行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2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公司借入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其中拟向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企业银行”)申请融资1600万元,借款利率均由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20220422:对部分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20220513:2022年5月12日,公司与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一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企业银行”)签订额度为1600万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东及其配偶陈淑英、张文勇及其配偶郭秀芝、张书军、张宝龙与企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提供担保;瀚华融资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费率1%/年)。
20220517:2022年5月14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额度为5000万元的授信协议,同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东及其配偶陈淑英、张文勇及其配偶郭秀芝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2022年5月1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书军及其配偶张瑾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20220519:近日,公司子公司华通特缆、华信精密、信达科创、华信石油就上述1600万授信担保事项分别与瀚华融资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勇先生、张宝龙先生及亲属张玉梅女士与瀚华融资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东先生、张文勇先生及其配偶、张宝龙先生及其配偶、张书军先生和张玉梅女士分别与瀚华融资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为瀚华融资对公司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20528:2022年5月26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了《中国进出口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编号:冀电票(2022)第004号)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电子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协议》(编号:冀承兑(2022)第003号);同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合同编号:冀承兑保(2022)第002号)为上述冀承兑(2022)第003号协议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东及其配偶陈淑英、实际控制人张文勇及其配偶郭秀芝则分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冀承兑(2022)第003号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2022年5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额度为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协议》(编号:冀-06-2022-067)及配套《保证金质押总协议》(编号:冀-06-2022-067(质));同日,公司子公司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特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东及其配偶陈淑英、实际控制人张文勇及其配偶郭秀芝分别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20220615: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额度为4,2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额度为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快易付业务合作协议》(编号:TKYF001),授信额度3,000万元;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特种”)与交通银行签订了《快易付业务合作协议》(编号:TKYF002),授信额度1,500万元。
20220624:2022年6月22日,公司与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银行”)签订了额度为2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同日公司与唐山银行签订了额度为10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20220701:近日,子公司信达科创(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科创”)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额度为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20709:2022年7月7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额度为3,8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为上述合同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东及其配偶陈淑英、张文勇及其配偶郭秀芝、张书军及其配偶张瑾、张宝龙及其配偶王潇潇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近期,子公司华信唐山石油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石油”)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国际”)签订了租赁成本为660万元的《售后回租赁合同》以及《所有权转让协议》。公司与远东国际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勇、张书军、张宝龙出具《保证函》为上述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20812:2022年8月10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行(以下简称“邮政银行”)签订了额度为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20927:2022年9月2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额度分别为3,000万元和4,000万元的《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
20221019:2022年10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市丰南区华信精密制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精密”)与渤海银行签订了额度为1,000万元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渤海银行签订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协议(法人)》为上述合同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东及其配偶陈淑英、张文勇及其配偶郭秀芝与渤海银行签订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协议(自然人)》为上述合同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20221208:2022年12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科创(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科创”)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签订了额度为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30118: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信精密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额度为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光唐综授字2023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