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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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8 | 首发A股 | 2021-03-26 | 3.78亿 | 2022-06-30 | 8296.37万 | 79.46% |
| 公告日期:2026-02-2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失败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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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灵明科技(珠海市)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臧凯 | ||
| 交易概述: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支付现金(如有)等方式购买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明光子”或“标的公司”)控制权,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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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2-26 | 交易金额:3.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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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灵明光子签署了《战略投资意向协议》,约定终止公司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现金(如有)等方式收购标的公司股权的相关交易,但同时公司拟以现金向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及购买标的公司部分股权(如有),投资金额初步暂定为3.00亿元,参照最近一轮融资投后估值,标的公司本次投前估值水平初步暂定为27亿元~30亿元,投后持股比例约9.09%~10.00%,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本次投资完成后,预计公司将成为标的公司持股9%以上的重要股东,预计有权提名一名标的公司的董事候选人并拥有标的公司的整体出售否决权,标的公司预计成为公司参股公司。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谋求标的公司控制权的计划。本次投资金额虽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标准,但仍将开展尽职调查、审计等相关事项,根据上述事项的结果进一步确定估值水平,本次投资将先行支付5,000万投资意向金。本次交易的投资价格、最终确定的投资金额和标的公司投前估值水平等具体交易方案条款由各方另行协商并签订正式协议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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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2-2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股权 |
| 交易方:关联方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支付现金(如有)等方式购买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明光子”或“标的公司”)控制权,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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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1-29 | 交易金额:1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刘国永,聂树刚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已有授信展期),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公司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本次授信事项提供无偿担保,其担保行为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项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2026012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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