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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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18 | 可转债 | 2023-04-20 | 99.68亿 | - | - | - |
| 2022-01-07 | 首发A股 | 2022-01-17 | 97.23亿 | 2022-06-30 | 41.14亿 | 57.96% |
| 公告日期:2025-09-30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8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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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2025年9月8日,浙江晶科、晶科新材料与帝科股份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帝科股份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浙江晶科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晶科新材料8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经各方协商一致,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确定为人民币8,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帝科股份持有晶科新材料80%股权,浙江晶科持有晶科新材料20%股权,晶科新材料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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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9-19 | 交易金额:19.61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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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J.P.Morgan Securities plc,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禧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卖方: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
| 交易概述: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9月1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26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9家、证券公司52家、保险机构17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230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9月15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24份,均为有效报价。经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于2025年9月15日15:55结束。追加认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追加认购报价表》合计12份,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6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2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4.9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40,020.8099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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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9-19 | 交易金额:196101.97 万元 | 转让比例:4.00 % |
| 出让方: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交易标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J.P.Morgan Securities plc,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禧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
| 公告日期:2025-12-30 | 交易金额:55209.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等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等日常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预计为55,209.00万元。 2025123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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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2-17 | 交易金额:26281.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晶科能源叁号智造有限公司与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与晶科科技下属公司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在厂区内投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与晶科科技下属公司签署《10MW/20MWh储能项目能源管理服务合同》,在厂区内投建储能项目。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基于前述项目取得较好的资源利用效果,为了进一步开发利用公司厂区屋顶资源,补充日常生产运营电力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晶科储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储能”)拟与晶科科技下属公司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以下简称“《能源管理协议》”),在浙江晶科储能厂区内投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以上项目总共涉及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26,281万元(项目整体运营期内预计金额合计)。 20251118:股东大会通过。 20251217:为推进轻资产战略需要,晶科科技于近日对外转让了海宁市晶美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美”)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交割后,海宁晶美将不再纳入晶科科技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涉及公司下属厂区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业务模式为屋顶租金模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晶科储能将继续与海宁晶美正常履行相关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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