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前身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键凯有限由嵇世山、赵祝华、朱德权于2001年10月9日分别以货币出资25万元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75万元。
2001年10月8日,北京中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则验A字第70号”验资报告书,确认本次设立的注册资本金已全部到位。
2001年10月9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报告期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及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1、报告期期初,公司的股本结构。
2、2016年6月,键凯有限股权转让。
2015年12月8日,键凯有限召开董事会并...查看全部▼
(一)发行人前身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键凯有限由嵇世山、赵祝华、朱德权于2001年10月9日分别以货币出资25万元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75万元。
2001年10月8日,北京中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则验A字第70号”验资报告书,确认本次设立的注册资本金已全部到位。
2001年10月9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报告期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及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1、报告期期初,公司的股本结构。
2、2016年6月,键凯有限股权转让。
2015年12月8日,键凯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水木展程将其持有的公司7.9014万元出资额(对应1.80%股权)转让给国君创投证鋆三号;同意水木展程将其持有的公司17.3831万元出资额(对应3.97%股权)转让给天逸希慧;同意水木展程将其持有的公司20.5436万元出资额(对应4.69%股权)转让给上海曼路;同意水木展程将其持有的公司17.3831万元出资额(对应3.96%股权)转让给Shuimu Development;同意赵宣将其持有的公司0.0376万元出资额(对应0.01%股权)转让给国君创投证鋆三号;同意赵宣将其持有的公司1.8982万元出资额(对应0.43%股权)转让给天逸希慧;同意赵宣将其持有的公司1.8982万元出资额(对应0.44%股权)转让给Shuimu Development Limited;同意嵇世山将其持有的公司0.0576万元出资额(对应0.01%股权)转让给国君创投证鋆三号;同意嵇世山将其持有的公司2.2433万元出资额(对应0.51%股权)转让给上海曼路;同意朱德权将其持有的公司0.7676万元出资额(对应0.18%股权)转让给国君创投证鋆三号。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02.66元/元出资额,对应发行人整体估值44,986.76万元。
2015年12月9日,相关方分别就前述转让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于2016年1月7日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海商审字[2016]19号”文件批复同意,于2016年1月8日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贸京字[2011]8013号),于2016年6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纳。
3、2016年10月,键凯有限股权转让。
2016年9月26日,键凯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嵇世山将其持有的91.4491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其配偶刘慧民,股东朱德权将其持有的30.507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其子朱飞鸿。
2016年9月26日,嵇世山与其妻刘慧民、朱德权与子朱飞鸿分别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于2016年10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于2016年11月28日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京海外资备201600098)。
本次股权转让系直系亲属间的转让,对价为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未缴纳个人所得税。
4、2016年12月,整体变更设立键凯股份。
2016年11月1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审字[2016]007931号《审计报告》,认为键凯有限截至2016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84,981,779.04元。
2016年11月18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北方亚事评报字[2016]第01-66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认为,键凯有限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10月31日的评估值为14,256.47万元。
2016年11月15日,键凯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有限公司全部8名股东XUAN ZHAO、吴凯庭、刘慧民、朱飞鸿、上海曼路、Shuimu
Development、天逸希慧、国君创投证鋆三号为发起人,以截至2016年10月31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84,981,779.04元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4,2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发起人以各自在键凯有限中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认购股份。
2016年11月18日,键凯股份8名发起人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
2016年12月4日,键凯股份召开创立大会同意本次整体变更设立键凯股份。
2016年12月4日,大华会计[2016]00132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12月4日止,发行人已收到8位发起人投入的股本合计4,275.00万元。
2016年12月15日,本次整体变更设立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003726929)。
2016年12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京海外资备201600213),发行人就上述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项已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确认。
2019年8月26日,发行人会计师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872号《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历次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认为:键凯有限截至2016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为人民币90,355,898.79元,其中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382,112.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39,367,888.00元,盈余公积为5,584,324.62元,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021,574.17元。据此折算为股本人民币42,750,000.00元,未折算为股本的部分为资本公积,计人民币47,605,898.79元。
本次整体变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已取得编号为“G110108007005804”的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5、2017年2月,键凯股份增资。
2016年12月31日,键凯股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同意键凯股份增发股份225.00万股,新增股份及注册资本由新股东键业腾飞以600万元认购。
同日,键业腾飞与键凯股份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约定键业腾飞以600万元认购发行人225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于2017年2月6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于2017年2月21日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京海外资备201700182)。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10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7]00006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发行人已收到键业腾飞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合计600万元。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同华咨报字(2019)第020171号估值报告,键凯股份100%股权在2016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4.75亿元。因此,2016年度,发行人将键业腾飞所取得5%股权所对应公允价值2,375万元与实际投入的增资金额600万元的差额1,775万元计入股份支付。
(三)验资复核情况。
2019年8月26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872号《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历次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对发行人及其前身历次实缴出资情况进行了确认。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79号文《关于同意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股。并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60,000,000.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于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人民币60,614,700.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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