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简介: 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葛志勇。葛志勇拟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款项总额为不超过55,0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数不超过7,813,609股。
20210727:股东大会通过
20211029: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85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11118: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102号)。
20211202: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同时结合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更新,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公开披露。
20211225:现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
20220124: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17号)。
20220126: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文件。
20220420:现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20220427:对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20220429:现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等文件。
20220505: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88号
20220603:公司收到意见落实函后,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意见落实函中所列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核查,并按意见落实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意见落实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等文件。
20220621: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