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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合合有限的设立
1、合合有限设立的基本情况
合合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由朱林、陈青山共同出资设立。
2006年7月31日,上海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弘验(2006)126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6年7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1期注册资本合计2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20%,其中朱林缴纳18万元,陈青山缴纳2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6年8月1日,朱林、陈青山签署《上海合合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约定二人共同出资设立合合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朱林、陈青山分别以货币认缴90万元...查看全部▼
(一)合合有限的设立
1、合合有限设立的基本情况
合合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由朱林、陈青山共同出资设立。
2006年7月31日,上海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弘验(2006)126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6年7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1期注册资本合计2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20%,其中朱林缴纳18万元,陈青山缴纳2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6年8月1日,朱林、陈青山签署《上海合合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约定二人共同出资设立合合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朱林、陈青山分别以货币认缴90万元、1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90%、10%。
2006年8月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浦分局向合合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310110201668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合合有限的代持及后续代持解除情况
(1)镇立新、朱林股权代持事宜
2006年8月,合合有限成立。因镇立新当时任职于摩托罗拉,便与朱林口头约定,由朱林代镇立新认缴出资90.00万元、实缴18.00万元成立合合有限。
2008年8月,朱林将所持合合有限2.00%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2.00万元,实缴出资0.40万元)转让给陈青山,将所持合合有限13.20%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13.20万元,实缴出资2.64万元)转让给罗希平。本次股权转让系朱林按照镇立新要求进行转让,转让价格是由镇立新确定,对方未向朱林支付任何款项。
2010年10月,朱林以71.00万元的价格将所持合合有限71.00%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71.00万元,实缴出资71.00万元)转让给镇立新;以3.80万元的价格将所持合合有限3.80%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3.80万元,实缴出资3.80万元)转让给龙腾。本次转让实际为解除朱林与镇立新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
代持行为发生时,合合有限处于初创阶段,故双方未签署相关代持协议,仅为口头约定。发生代持及后续解除代持的股权转让,均未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就上述代持及解除代持事宜,朱林与镇立新均确认双方之间以及与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陈青山、陈翌股权代持事宜
2006年11月,陈青山与陈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陈青山将所持合合有限10%的股权转让给陈翌。本次股权转让实际为陈翌代陈青山持有合合有限股权;2008年7月,陈翌与陈青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陈翌将所持合合有限10%的股权转让给陈青山,本次转让实际为解除陈翌与陈青山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
本次代持的原因系陈青山曾任职于摩托罗拉,为便于开拓摩托罗拉的业务,陈青山与陈翌协商,由陈青山将所持有的合合有限股权全部转让给陈翌,由陈翌代为持有合合有限股权。后为保证股权清晰,经再次协商,陈翌于2008年8月将代陈青山持有的合合有限股权全部转回给陈青山,结束股权代持事宜。
代持行为发生时,合合有限处于初创阶段,故双方未签署相关代持协议,发生代持及后续解除代持的两次股权转让,均未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就上述代持及解除代持事宜,陈青山、陈翌均确认双方之间以及与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合合信息的设立
2020年4月2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沪市监注名预核字第01202004220543号),核准企业名称为“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合合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以2020年1月31日为基准日,按照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合合有限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按照各自认缴注册资本比例确定对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
2020年5月1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20)第5423号”《净资产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月31日,合合有限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268,044,341.20元。
2020年5月12日,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沪众评报(2020)第0326号”《上海合合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股份改制所涉及其净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0年1月31日,合合有限经评估后的账面净资产值为401,095,635.99元。
2020年5月13日,合合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合合有限全体股东以3.5739:1的折股比例,将合合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即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万元,其余净资产193,044,341.20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20年5月13日,合合有限全体股东暨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了《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关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情况的报告》等一系列议案。
2020年5月28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验字(2020)第542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0年5月28日止,各发起人以其持有的经过审计的上海合合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月31日止的净资产人民币268,044,341.20元作为出资投入股份公司,其中75,000,000.00元列作股本,193,044,341.20元列作资本公积,实收股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2020年6月18日,公司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为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0791485269J,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
2021年7月26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补充验证说明》,公司因股份支付调整、补计提工资薪金、收入成本费用跨期调整等原因调整股改基准日实有净资产,调整后实有净资产为283,704,602.74元,较前次审定的净资产268,044,341.20元增加15,660,261.54元。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改基准日即2020年1月31日的净资产由268,044,341.20元调整为283,704,602.74元。净资产增加的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经上述调整后公司净资产仍大于折股股数,未影响公司股改时股本,公司股改时股本仍为7,500.00万股,调整不影响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各发起人股东的持股数、持股比例,也不影响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的公司股本变动的效力及公司注册资本充实情况。
2023年9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9号】的核准。本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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