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2005年12月18日,吴轩与吴建春签署《武汉逸飞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共同出资组建逸飞有限,系发行人前身。逸飞有限成立时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吴轩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24.5万元,吴建春以货币形式出资25.5万元。
2005年12月23日,湖北敬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鄂敬验字(2005)第16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5年12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吴建春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5年12月30日,逸飞有限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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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2005年12月18日,吴轩与吴建春签署《武汉逸飞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共同出资组建逸飞有限,系发行人前身。逸飞有限成立时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吴轩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24.5万元,吴建春以货币形式出资25.5万元。
2005年12月23日,湖北敬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鄂敬验字(2005)第16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5年12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吴建春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5年12月30日,逸飞有限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20年10月15日,逸飞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由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逸飞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与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20年4月30日,逸飞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6,397.75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36,784.82万元。
2020年10月15日,逸飞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以2020年4月30日为改制审计基准日,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26,397.75万元折股成股份公司股份6,000万股,由各发起人按照其所持有的逸飞有限股权比例相应持有,其余20,397.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10月15日,逸飞激光召开创立大会,会议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20年10月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579号”《验资报告》,确认发起人出资额已按时足额缴纳。
2020年10月20日,公司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81982958N。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初的股权结构
2、2019年8月,报告期内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9年6月26日,吴轩与吴建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吴建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362%的股权以6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轩;2019年8月10日,吴轩与李庆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李庆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362%的股权以6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轩。
2019年8月30日,逸飞有限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变更登记手续。
3、2019年11月,报告期内第一次增资
2019年8月28日,共青城朗润、嘉兴两山与逸飞有限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共青城朗润以货币资金5,400万元认缴新增出资额85.7143万元、嘉兴两山以货币资金1,000万元认缴新增出资额15.873万元;2019年9月26日,民生投资与逸飞有限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民生投资以货币资金1,000万元认缴新增出资额15.873万元;2019年9月27日,上海宏鹰与逸飞有限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上海宏鹰以货币资金5,000万元认缴新增出资额79.3651万元;2019年9月28日,咸宁香城、广西海东、广西海达与逸飞有限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咸宁香城以货币资金1,500万元认缴新增出资额23.8095万元、广西海东以货币资金1,000万元认缴新增出资额15.873万元、广西海达以货币资金100万元认缴新增出资额1.5873万元。2019年11月5日,逸飞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增资事项,公司注册资本由1,269.926万元增至1,508.0212万元。
2019年12月31日,武汉顾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武安审字【2019】第005号”《验资报告》。
2019年11月6日,逸飞有限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手续。
4、2020年4月,报告期内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0年4月10日,逸飞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转让事项,上海宏鹰将其持有的公司79.3651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蚌埠宏鹰。上海宏鹰与蚌埠宏鹰的基金管理人同为上海宏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逸飞有限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变更登记手续。
5、2020年10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5日,逸飞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由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逸飞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与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20年4月30日,逸飞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6,397.75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36,784.82万元。
2020年10月15日,逸飞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以2020年4月30日为改制审计基准日,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26,397.75万元折股成股份公司股份6,000万股,由各发起人按照其所持有的逸飞有限股权比例相应持有,其余20,397.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10月15日,逸飞激光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20年10月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579号”《验资报告》,确认发起人出资额已按时足额缴纳。
2020年10月20日,公司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81982958N。
6、2021年9月,报告期内第二次增资
2021年8月31日,逸飞激光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增资872.6956万元的事项。同日,博力威、湖州潺智、合肥轩一、中珈资本与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博力威以货币资金3,000万元认购163.6304万股、湖州潺智以货币资金5,000万元认购272.7174万股、合肥轩一以货币资金4,000万元认购218.1739万股、中珈资本以货币资金4,000万元认购218.1739万股。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变为6,872.6956万元。
2021年10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E50195号”《验资报告》。
2021年9月16日,逸飞激光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手续。
7、2021年12月,报告期内第三次增资及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1年12月13日,逸飞激光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增资及股权转让事项。其中,共青城逸扬以货币资金3,967.50万元认购公司264.50万股;共青城逸兴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吴轩31万股,对应转让金额为465万元。同日,共青城逸扬、共青城逸兴分别与公司及吴轩签署了《增资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此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变为7,137.1956万元。
2022年4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E50103号”《验资报告》。
2021年12月29日,逸飞激光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781982958N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371,956.00元。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790,6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6.80元,发行后股份总数为95,162,608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9516.2608万股,注册资本为9516.2608万元,注册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武汉未来科技城龙山创新园一期C1栋1101室(自贸区武汉片区),总部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武汉未来科技城龙山创新园一期C1栋1101室(自贸区武汉片区)。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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